冉大夫喝了口酒,“三万两,虽然是个小数目,可是不能给。窝囊。”
娇娇皱了皱眉头,“常哥哥把这件事闹得这么大,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了。这不是他的作风。”
“难道常哥哥想借着这件事,迷惑贞顺帝,把常伯母和常小姐送出京城,送到庆云道那边和常伯伯团聚。”
“必定是这样。要不然,常哥哥肯定会悄悄就把婚退了。毕竟这不是好事。说出去不仅丢南府的人,还会给常府抹黑。”
沈醉吃惊了,“娇娇,你好聪明。”
冉大夫:“娇娇,你厉害。”
娇娇站起来,“也就是说,我猜对了。朝廷一直想害死常伯伯,又害怕常伯伯。只好圈禁常夫人他们做人质。”
“常伯伯一人在边境孤苦,日日思念家人。朝廷对常伯伯不公,常伯伯也没必要对朝廷全心全意。”
“现在老皇帝已死,贞顺帝又蠢。我来助常哥哥一臂之力。”
“不过,我们要先帮常哥哥把婚退了。”
“咋退?”
春芝傻乎乎地问,沈醉和月牙儿都看着娇娇。
冉大夫问,“这婚难退,南家难缠。难道还真要给三万两青春损失费?”
“自然不给。贞顺帝对常伯伯不喜,常伯伯府里面的探子都是他安插过去的。他乐意看见常府倒霉。假如他知道了这件事,必定逼着常哥哥娶了南盛容,往常伯伯脸上抹黑。”
“所以,一定要赶在贞顺帝知道这件事之前,把婚退了。或者,让南盛容和王丛私奔算了。私奔后,我们把南盛容藏一段时间,贞顺帝找不到她,就不会为难常哥哥。”
娇娇十三年的话本子不是白看的。
沈醉拍手大笑,“好计策。南家偷鸡不成蚀把米。不过,如何让二人私奔呢?那王家已经把王丛赶出家门,听说只给了几件袍子和10两银子。南盛容跟他厮混可以,可是要和他私奔,南盛容肯定不肯。”
“简单。王丛明知道南盛容是常哥哥的未婚妻,还无所顾忌。听说他还霍霍了不少人。我就替天行道吧。沈公子,你让人……”
王丛缩在旅店里面,看着包袱里面的两件旧袍子发愁。
大哥大嫂狠毒啊,为了那点子家业就把自己赶出家门,大嫂公然捉奸,现在自己是京城的名人了。
听说南家也闹腾得厉害,跟常家要三万两银子的退婚费。
如果他把那笔银子弄到手,他王丛下辈子都能躺平了。
想到这儿,王丛拿了那十两银子就要出门。
有人敲门,“王公子。”
“你是何人?”
来人微微一笑,“我是何人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给你带来利益。”
王丛一愣,赶紧让这人进屋。
“王公子,你的事情我都听说了。你家大哥大嫂为了王家的家业,也太狠心,竟然把你赶出家门。男人吗,见了美色谁不动心。你只不过是犯了大多数男人都会犯的错误罢了。”
王丛如同遇到知音,“这位大哥,你这话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我这心里苦啊。什么玩弄女性,霍霍人家姑娘,还不是想把我赶出去,独占那份家业。呜呜—呜--”
“说起来,都怪父母给了我这张风流倜傥的脸。那些姑娘送上门来,我能拒绝吗?我能伤她们的心吗?”
男子打断王丛,“王公子,男儿流泪不轻弹啊。我有一计,要让你凭空得那三万两银子。你可有兴趣?”
王丛的眼泪瞬间没了,“自然,自然。敢问兄台是何计策?小弟一定洗耳恭听啊。”
“你去找常公子,就说只要他同意给你那三万两银子,你就能说服南盛容退婚。”
“可是小弟和那南小姐不过几次鱼水之欢而已,她会听我的?我已经被赶出了家门,她信不过我的。”
“这有何难?你只说你深爱她,说不定他肚子里已经有了你的骨肉。只要她肯跟你私奔,藏身在这茫茫人海之中,有三万两银子傍身,何愁不能吃香喝辣。要知道,这京城里面,一套郊区的大宅子也就100两而已。”
王丛顿时心动。
是啊,那南小姐说起来是个大家小姐,可是自己稍微一勾搭,她就巴巴地贴上来。
女人们,还不是男人说什么就听什么。
“好计策,妙哉妙哉。”
“多谢兄台,小弟这就去找南小姐。”
那人微微一笑,“你何须亲自去找那南小姐,只需要书信一封,让人送到南小姐手里,大功告成。”
“可是南小姐在后院秀楼里,到处都会丫头仆人,她如何能出得来。”
那人微微一笑,“王兄果然细腻,这都不是事儿。兄弟给你搞定。只要有银子,何愁。”蜀南文学
“你为何这么帮我?”
王丛还是狐疑,看着陌生人。
“事成之后,我要5000两银子。”
王丛顿时放下心来,“不行,500两。”
“1000两。”
“成交。”
却说南盛容被关在小院子里,无聊地看着锦鲤抢食,也不知道爹娘怎么和常府说的,到现在还没个消息。
这些锦鲤都是成双成对的,比她幸福多了。
突然想到和王丛的那些嬉戏,南盛容面红耳赤,捂住脸庞。
昨日两个正在紧急处被那些人打断,现在南盛容竟然希望王丛就在自己身边。
突然有一个陌生的嬷嬷对着她微微弯腰,“小姐,您的信。”
南盛容一看信封上面的字,就知道是王丛写过来的。
“王哥哥。”
她立刻收起信,跑到屋子里去了。
“南小姐盛容,见字如晤。
昨日一别,日夜思念。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也。丛深爱小姐之一颦一笑,发丝脚踝已惑我心。
小姐不是丛第一个女人,可是却一定是丛最后一个女人。
小姐父母为了退婚之事,跟常府要三万两银子的青春损失费。可是丛听闻小姐尚有一弟,那银子要过来之后,定然会尽数归了尊弟。小姐能得到十之万一都算不错了。这银子是小姐千辛万苦用名誉和青春换来,如何能拱手送给他人。
丛虽不才,可这颗心不变。故而丛要去常府亲自替小姐讨要这笔银子。小姐可去悦来客栈三楼的水天一色包房等丛。
届时丛拿了常宴之庚帖去换银票。从此远走高飞,携手江湖,岂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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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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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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