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书一看就有年头了,封面发黄,书角都卷着。虽然是个带着猎户外挂的农夫,赵大水也明白这书的价值。
二叔慢慢开口了,“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我祖上有个药学家,专门研究这山里的药材,说山里到处都是宝贝。当时他买了这本书,里面还添加了自己的见解,还有图。可是我家到了这一代,你看看我家的大柱二柱他们,谁都不是这块料啊。”
“我老了,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传家宝就在包袱里闲着睡大觉,我想让它发挥作用。现在你格局大,胸怀广,能带着大家伙发财。再说,这地黄是娇娇看书发现的,该奖励。这书,就传给娇娇,让她看。”
赵大水不敢收。
娇娇眼尖,小胖手翻开第一页,就看到一株植物,“二叔爷爷,我在山里见过,这是啥?人参。”
再翻开一页,“人参的习性。”
“大水,别拒绝,这书要让人看,才能发挥它的作用。我相信我的眼光,这书在娇娇手里会发挥大用处。”
娇娇头也不抬,认真地翻书,“爹爹,咱家那本大农书上没有画着个呢。二叔爷爷,我能带回家看看吗?”
二叔慈祥一笑,“二叔爷爷送给娇娇了。”
娇娇高兴了,两只眼睛都笑成了半个月亮,小胖手抓住二叔一根手指头使劲摇晃,扯着小奶音,“谢谢二叔爷爷。”
“不谢。哈哈,哈哈。”二叔好像老师傅找到了接班人一样,高兴得眼睛迷成一条缝。
所以,等二十几个村民气喘吁吁地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村长家的那个宠上天的小奶团咯咯笑着摇晃族长的手指头,老族长的长年冰山脸都笑开了花,脸上都是老皮,跟个老南瓜花一样难看。
人都到齐了,赵大水把地黄的事情说了说,当然了,没说地黄是娇娇发现的。好么,村民们立刻开了锅,“啥,村长,你莫不是骗人的?那小鸡醉酒是地黄?”
“村长,昨天你娃娃告诉我们你家要挖地黄。你真卖到钱了?”
赵大水:“大家可以不信,也可以相信。不过,干嘛不试一试呢。反正这山脚下的那片地黄被我家挖了大半,我家估计下午还会去山里挖。”
“不过,大家还是要保密,别让别的村子知道了。”
村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争先恐后出门。
娘啊,发财啊。
族长在,肯定是真的。
看看族长笑得那样贼样子,肯定偷偷派他儿子挖去了。
“咦,大虎,你怎么在?你不是进山偷挖地黄了吗?”
赵大虎:“二剩,你个狗记性,我刚刚还站在你身边开会。”
“嗯嗯,呃呃。”
是这样的,原来老族长也刚刚知道。
赵大水看着老族长,“二叔,娇娇找到地黄的事,还要保密。就说是我无意间发现的。”
“明白。”
老族长慈爱地摸了摸娇娇的小揪揪,“这小娃娃可得保护好了。现在这个世道,可得小心。”
等赵大水抱着娇娇和那本大厚书到家的时候,家里一个人也没有,马儿也不在家,看样子是拉着车子去山脚下挖地黄去了。
娇娇捧着那本大厚书不放手,睡午觉的时候都放在枕头边上。
娇娇醒来的时候,看见自己爹爹睡在旁边,她自己好乖好乖下了床,悄悄穿好鞋子。
然后轻轻拍拍赵大水的脸,“爹爹,乖乖睡哦。娇娇看书去了。”
说完,蹑手蹑脚出了屋子,还贴心地关上门。
赵大水睁开眼,其实小闺女一睁眼的时候,他就醒了。
刚才小闺女的小胖手拍自己脸的时候,自己差点儿没忍住笑出声来。她的小手指软绵绵的跟棉花一样,还滑溜溜地,舒服。
娇娇在书房里,端端正正坐好,把《学农记》翻开,开始画地黄。这地黄好难画呀,刚刚画好了一片叶子,可是一滴墨汁滴上去,叶子变成黑乎乎一片。
娇娇傻眼了。
她放下毛笔,用小手指沾着墨汁画画,这下方便多了,小手指可比毛笔乖多了。
等她的小脸蛋变成花猫脸的时候,大功告成。就是看上去有点儿黑,中间的叶片还是黑黑的一团。
娇娇小朋友很容易满足,吹干墨汁,晾好了才合上《学农记》。
肚子饿。
娇娇倒腾着小胖腿跑到厨房里,糟糕,突然想到月姐姐还饿着呢。
娇娇拿了两个玉米窝窝头揣到怀里,偷偷摸摸出了大门,跑到围墙后头的草垛边,轻声叫,“月姐姐。”
草垛里面响了一下。
“月姐姐,娇娇给你送窝窝头来了。快吃。”
月牙儿扒开枯草,接过去窝窝头,蜡黄的小脸蛋对着娇娇一笑。
“月姐姐,等下我娘她们就回家了,我就不能出门了。明儿我再给你送吃的哦。”
“嗯。”月牙儿信任地看着娇娇。
娇娇跑走了。
可是家里没吃的了,娇娇只好饿着肚子。她揉着扁扁的小肚子,蹲在菜畦边看南瓜,这南瓜的叶片很大,南瓜藤弯弯曲曲的伸展很长。娇娇拿了奶奶的大剪刀捡了好十几根细嫩的南瓜藤,“好样的,南瓜快快长哦,今天娇娇就要吃炒南瓜藤咯。”
她忙着给菜地浇水,忙着忙着,连肚子饿都忘记了。
一边浇地还一面跟这些植物说好听的:“喂,紫地丁,你们好乖,都开花花了。你帮着小虎子哥哥治好了伤口,娇娇爱你哦。”
“咦,地黄,你也长了点儿,你的叶子好精神呀。你快点儿长,长大了就能卖钱啦。”
“南瓜,你年纪最大了。咦,这里开花了。好漂亮的南瓜花呀。”
所以,等赵大水起床坐在门槛上,看到的就是一个小农夫,一只裤脚挽着,露出来白嫩嫩的小腿肚。
两只小胖手捧着比脑袋还要大的粗瓷碗,一点一点儿的给南瓜浇水。
白嫩的脸蛋上还流着汗。蜀南文学
不过,这汗滴子是黑色的。
赵大水赶紧过去,一看,小奶团的脸蛋上都是墨汁,被汗水冲开,别提多好笑了。
他也不打扰小闺女干农活,自己坐在小板凳上,想到今日在镇上定了一张大书桌,估计这两天就会送到家了。
他还专门买了个高点儿的板凳,给娇娇用。
这个年代,书籍很贵。二水买的那本大农书就值1两银子。族长的那本传家宝,可不得卖到几十两银子。
族长就是族长,胸怀比自己宽广多了,格局也大。
跟自己闺女有一拼。
这地黄卖了19两银子,拿了一两买了书桌和椅子,店家还送了一条长凳子。
良儿又做了不少筷子和竹筒,过几天还要送到镇上去卖。
家里有了马,良儿天天带着善儿遛马,割草,兄弟俩都乐呵呵的。
孩子们都穿上了新鞋、新袍子。就连自己和二弟,都有新鞋穿。家里还存了将近22两银子。
这日子,眼看着好起来了。
小女娃都喜欢买买买。下次去镇上,多带点儿钱,让闺女花个够。
呵呵。
突然一只黑乎乎的小胖手在眼前晃了晃,“爹,爹?”
娇娇浇好地就看见自己老父亲一脸傻笑,哎哟,爹别不是傻了吧?
赵大水“吧唧”亲了一口娇娇泥和墨汁混合而成的脸蛋,“走,洗脸去咯。”
他把娇娇高高举起来,转了个圈。
娇娇高兴得踢腾着小胖腿,扯着小奶音喊:“再来,再来啊。呵呵,哈哈,咯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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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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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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