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娇娇入农门,遍地瓜果香>第134章 赵善受伤
  赵良叫来随从,是一个少年,叫小昭,“小昭,你去问问城东的屠户,他们要不要这野山羊。”

  “是。”小昭扭身跑了。

  赵良抱着娇娇,玩着娇娇的小胖手,跟苏氏说话。赵大水抱着膀子看着儿子和女儿,心里高兴得跟喝了蜂蜜一样。

  大儿子不过出来历练的两个月,这说话就不一样了。说话做事一板一眼,自有章法。

  绪老板教导有方,可得好好感谢人家绪老板。

  过年大儿子就16了,他回家就要跟老娘和娘子商量给大儿子说亲的事情,最好说个云城的好人家,就让良儿在这里安家,从此不再是泥腿子。

  娇娇正在跟苏氏显摆她的新手镯,她摇晃着小手腕,摇晃着小脑袋,笑眯眯地说,“娘,大哥哥送我的哟。”

  黄澄澄的金手镯套在白嫩嫩肉嘟嘟的小手腕上,别提多好看了。

  苏氏这才看到小闺女手腕上竟然套着金手镯,黄澄澄的一看就是纯金。“良儿,你哪儿来的钱?”

  她顿时紧张了。

  赵良温润一笑,“娘,我也有工钱。绪叔给了不少。”

  苏氏这才放心,她从掏出来荷包,要给大儿子点儿银子,“良儿,你身上不能没钱,现在家里有钱了。娘给你点儿。”

  赵良推辞不要,“娘,我还有。我在这儿吃住都不用钱。”

  赵大水想到刚才路过的小姑娘偷看儿子,又想到小儿子已经收了人家小姑娘的手绢,顿时捂住苏氏的荷包,“男孩子身上不要带多少钱,还要多挣钱,多存钱。”

  “良儿,你的钱要存起来,别乱花。”

  其余的,这大庭广众的也不好多说。

  赵良憨厚一笑,“孩儿知道。”

  村民们都眼热地看着赵良,“这家伙,挣了钱给妹妹买金手镯,这才是当大哥的样子。”

  “看看赵良,再看看我家的那个臭小子,回头就去抽他。都多大了,还跟他妹妹抢东西吃。”

  “我家那个一样,不争气。还要历练,回去我就跟他娘商量,先送学堂学点儿东西,然后送出来历练。”

  村长家里的孩子都上学,带出来的孩子才这么厉害。

  现在家家户户都有了点儿钱,还是要送孩子读书。孩子得培养好了,才能说个漂亮媳妇。

  小昭速度很快,还带了几个屠户过来,娇娇缠着赵良不放手,赵良只好抱着娇娇跟人家谈价格。

  娇娇睁大了眼睛,看着大哥哥云淡风轻地跟人家谈价钱,你来我往的好有意思呀。

  大哥哥好腻害,把价格从每只羊1两银子谈到2两银子,还跟人家握手,握着手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意,一副好真诚的样子。

  跟人家谈的时候,还摸着自己的小脸蛋,冲着自己笑呢。

  大哥哥好俊俏呀!

  娇娇搂着赵良的脖子,雪白娇嫩的小脸蛋贴着赵良,带着金手镯的小胖手贴着赵良的胸口,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

  头上梳着两个小揪揪,摇晃着白里透红的小脸蛋,嘻嘻笑着,还冲着太阳照自己的小手镯,咯咯咯地笑出了声来。摇一摇小手腕,笑几声,再摇一摇小手腕,傻笑几声。

  那高兴的样子,让看的人都舒服,不自觉地跟着笑。

  苏氏在人群后面,看着这一儿一女,心里软成一团,已经把赵善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ΗtτPS://Www.sndswx.com/

  那个糟心的东西,也不知道啥时候能长大。

  糟心的赵善打了个大大个喷嚏,他甩甩头,“谁他娘的说老子坏话!看老子不放几个臭屁蹬死他。”

  他进了山,划着竹筏子过了大河,到了对岸。

  这是一片陌生的领地。赵大水从来没带着他来过。

  这一座山更高,中间云雾缭绕,看不清楚山顶。

  老鹰盘旋,从高空俯冲而下,赵善登时吓了一跳,拿出来弹弓就射出一颗小石子。

  虽然没射中,可是老鹰飞走了。

  赵善松了一口气,“以为老子怕了你?哼。”

  他仔细看着脚下的深草,找到了不少野山羊的蹄子印痕,顺着这些印痕一路追过去。

  一路走走停停,也不知道拐了多少个弯,不知道穿过了多少荆棘和灌木,赵善终于看到了羊群。

  一大片山羊在山脊旁边的开阔坡地上你追我赶,跑得正欢。

  赵善大喜,不敢出声,只猫着腰悄悄靠近。

  这么多的野山羊,只抓一只岂不是太少?

  这么多的野山羊,选哪一只好呢?

  中间还有不少小羊羔,正好抓了给娇娇玩。

  赵善握紧弹弓,两眼放光,选了一个健壮的公羊,这山羊的角是粉红色的,一圈一圈地盘旋着直到角尖。

  昨天二叔和药店老板谈价钱的时候,他听了一耳朵,这粉色的羊角最值钱,是角中之王。

  要是弄到这双角,给奶奶磨成粉补身子,多好。

  赵善打定了主意,就它了。

  粉红角的山羊似乎感到了什么,扭头往赵善这边看过来。

  赵善急忙趴下,屏住呼吸。

  一阵清风吹过,山羊抬起来蹄子,慢慢走过来。

  赵善暗叫不好,被发现了。

  大山羊走了几步,突然扭身就跑。那一大群山羊都跟着跑。

  赵善哪里会放过这个机会,从草丛里一跃而起,抓着弹弓就射。一颗颗的石子打出去,都落在半空,连小羊羔都没打到。

  粉红角的大山羊跑出去很远,站在高高的山脊上回头看,眨了眨眼睛,看到山间只有赵善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儿,登时调转身子跑回来。

  赵善大声叫好,摆好架势,举着弹弓,“你爷爷等着呢。”

  他也不躲闪,威风凛凛地站在远处,瞄准领头的大山羊就射。

  只恨自己没带爹的弓箭,要不然射中一只山羊还不轻而易举。

  大山羊领着羊群轰隆隆奔过来,竟然越跑越快,感觉地动山摇一样。山羊群奔跑的速度带动着气流,朝着赵善扑过来。

  赵善意识到不妙,扭身就跑。

  可是,他忘记了,自己两条腿的如何能比得过四条腿的山羊,还是野山羊,这是连老鹰都抓不住的家伙。

  粉红色的山羊纵身一跃,扑将过来。赵善奔跑之中,抬头看了一下,乖乖,大山羊就在自己头顶。

  赵善心中害怕,大叫,“我不打你了。你也别打我。”说话间大山羊已经落在他头上,赵善一个打滚,连滚带爬地后退。

  回头的山羊一连串跑过去,一些山羊从赵善上空跃过去,另一些山羊从赵善身上踩踏过去。

  粉红色的山羊甩了甩山羊胡子,看都不看赵善一眼,带着羊群跑到山脊顶上去了。

  枯草又深又厚,赵善躺在草上面,双手抱着脑袋蜷缩成一团,脖子后面和背上被狠狠地踩了好多次,大片的鲜血染红了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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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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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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