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也有人上门问了这事儿。
唐奇一大早就去了老贺家,缠着贺江给他讲这些年的经历和经商的事儿。
唐黎也津津有味儿的听着,根本不知道村里已经流言满天飞了。
唐母来说的时候,他们震惊的不行。
唐奇第一个跳起来解释:“乱说什么呢?我什么时候跟齐知青有关系了!”
唐黎没出声,只是脸色发冷,眼带不屑。
没想到她还挺急的,看来生活确实困难。
不自己想办法赚钱,净想些歪门邪道。
不靠男人就活不下去吗?
唐母使劲儿瞪他一眼,“还不是你干的好事儿!没关系你给人家买衣服?没关系你给人家送饼干?”
衣服是大伙儿都看见的,饼干是齐夏吃的时候正好被人撞见,两件事儿一联想,肯定就是一个人买的!
衣服是唐奇,饼干肯定也是!
偏偏齐夏什么都不敢说,要是她不承认,那不就说明她一起勾搭了两个男人?
村里这些老娘们什么话都敢往外说,她不能抹黑自己的名声。
所以,矛头就对准了唐奇。
偏偏大家猜的都对,根本不用反驳。
唐黎越想越生气,抬脚就往出走。
唐母赶紧拦住她,“你干什么去?”
贺江也站起来,准备随时跟着去。
唐黎冷哼一声:“齐夏可是早就把注意打到我二哥身上了,难道就由着她得逞?”
齐夏这一出目的实在太明显了,也就外人看不出来而已。
唐母不放心,“那你要怎么办?”
现在已经不是让唐奇一个人认清齐夏为人的时候了,需要让全村人都知道齐夏是个什么德行。
唐黎要让她一辈子翻不了身!
顺便为上辈子悲惨的唐黎讨点利息。
冷静下来,唐黎又回去了。
走到贺江面前,没等垫脚,贺江自动蹲下身子和她一个高度。
唐黎顺势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两人默契十足。蜀南文学
听完贺江点头,“放心,一定办好。”
等他走后,唐奇才问道:“你俩说什么呢,神神秘秘的。”
唐黎笑眯眯的回答:“很快你就知道了。”
既然齐夏自己想作死,她当然要帮一把了。
*
钱博超为了不挨打,每天都早早做完家务,就为了能歇一会儿。
见他这段时间表现的不错,老耿家人对他的态度好了许多。
只是耿思彪娶媳妇儿的钱没了,看钱博超哪哪都不顺眼。
“家里柴火不够了你看不见吗?捡柴去!”
明知道他是没事儿找事儿,钱博超却不得不听话。
满脸阴沉的出门,在山脚下休息半天才开始捡柴。
好不容易捡了一大捆准备回去,突然听到不远处有人说话的声音。
隐约听到了齐夏的名字。
钱博超下意识竖起耳朵,为了听的真切,还小心靠近了几步。
越听越难以置信,他脸色阴沉的似乎能滴出水来,双眼充满仇恨,像一只凶猛的野兽。
要是有人出现,肯定会被他现在的样子吓到。
这还哪是贵公子一样的钱知青呢?
直到他们走了,钱博超都没离开。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落得这步田地竟然都是齐夏的手笔!
为什么?
他之前对她那么好,吃的用的只要自己有的,哪一样没给她一份?
她能在上溪村平安活到现在,还不是靠着自己?
现在用不着自己了,就连他们以往的情分都忘了,亲自计划着让他和耿思甜结婚。
好啊!真是好的很!
钱博超没有直接去找齐夏,反而是先把柴火送回家。
果然,耿思彪又在挑剔,说他偷懒去了,这么长时间才捡回来这么点。
钱博超任由他骂,心思却在思考怎么能报复齐夏。
回来的路上他还听到了别的风声,似乎是在说齐夏和唐奇有些关系。
他们有没有关系他能不知道吗?
一切都是齐夏故意的罢了。
没了自己这个饭票,就盯上了另一个。
他不会让她得逞的!
耿思彪骂够了,钱博超回房间看书。
这段时间每天不停的干活儿,伺候耿思甜,很少能有看书的时候。
他得抓紧一切时间学习,只要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他就还是以前的钱博超!
没有人知道他都经历了什么,只知道他是京城大学的学生,以后前途无量。
手伸到床底下拿书,钱博超突然摸了个空。
脸色一变,低头往里看。
什么都没有,他的书不见了!
“找什么呢?”耿思甜倚在门口,脸上带笑。
钱博超猛地回头,着急的问:“我书呢?你看见了吗?”
耿思甜点头,“看见了啊。”
“在哪儿?”钱博超上前两步,眼睛直直的盯着她,紧张的直咽口水。
耿思甜掏了掏耳朵,不在意的说:“拿去烧火了。”
这句话无疑是晴天霹雳,钱博超瞳孔睁大,满脸不敢置信。
却还是强打起精神笑了一声,“你骗我的对不对?”
怎么会烧火了呢?
那可是他的书,能改变他命运的书!
“骗你干什么?既然跟我结婚了就好好过日子,还学那些有什么用?”
耿思甜绕过他躺在床上,“还是你还在想着考大学离开我?”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钱博超不甘心一辈子留在上溪村,与其给他抛弃她的机会,不如直接把他的书毁了。
没有书就没法学习,就考不上大学,自然就会老老实实的留下了。
钱博超气愤的转头指着她,“你懂什么?就是因为你这种思想才会一辈子窝在这个犄角旮旯的地方,我努力读书是为了谁?等我考上大学去了京城,你是我爱人,我就会带你走,难道你不想去京城过好日子?”
真是妇人之仁,活该一辈子没出息!
本以为他说出这番话耿思甜至少会有点后悔,万万没想到她平静的说了一句:“不想。”
钱博超突然噎住,一肚子话说不出来。
最后憋出一句:“你是不是疯了?”
肯定是疯了,要不然怎么会放着好日子不过,非要一辈子窝在这个又穷又落后的村子里?
耿思甜坐起来,看着他的眼神充满嘲讽。
“你知道我喜欢你多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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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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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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