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想想,其实钱博超长得也不错,又有文化,怪不得糖糖会喜欢。
不过钱博超不是好人,心术不正。
幸好糖糖看清了他的为人。
若不是因为以前的自己太过自卑,他怎么也不能让他的糖糖喜欢上别人。
自己只能躲起来默默喜欢,不敢让别人知道。
怕暴露,他竟然都很少了解她。
浪费了这么多年的时间,真是太不应该了!
赵宏不想继续跟他讨论这些话题,总觉得一提到唐黎,他江哥那眼神都能拉丝了,看的他极其不爽。
不就是他没媳妇儿吗?
这也得受欺负?
干脆转移话题。
“婚礼快到了,钱应该拿不回来。”
这几年江哥在外面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他虽然没跟着去,但江哥没忘了他这个发小,离这么远也想办法让他赚钱,所以这几年靠着江哥,他家生活都过的特别好。
这次回来之前也把大部分的钱都压在生意上了,计算着时间,回本还得一段时间,最起码结婚那天拿不回来。
剩下的小部分钱都用来准备婚礼了,贺江现在真成了穷光蛋。
贺江沉吟片刻,摇头:“没事儿,不差那几天。”
因为总想给唐黎买好的,而且看到什么都要买,所以贺江花钱如流水,根本没考虑自己吃饭的问题。
唐黎想在贺江面前始终保持好印象,就需要细心、体贴。
衣食住行是根本,衣服买了,食物她家会准备,住就住他自己家就可以,行也不用考虑,这个年代大部分都选择做牛车或者走路,只有特别有钱的人家才有自行车。
目前来看只有食物最能让她发挥。
不是说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抓住他的胃吗?
唐黎在现代没少吃各种美食,而且刷手机也总能刷到菜谱。
虽然这里没有那么多高档食材,但做菜嘛,只要调料足够,她就不信做的不好吃!
信心满满的去镇上买菜去了。
骑的还是村长家的自行车。
要是贺江给的彩礼是他自己买的就好了,自己拥有自行车和借别人的总归是不一样的。
唐黎边琢磨怎么能正大光明买一辆自行车,一边快速蹬着脚蹬子往镇上去。
去供销社要路过唐怡家那条胡同,上次就是在这儿看到唐怡,所以这次唐黎下意识看了一眼。
没想到真让她看到人了!
唐怡正和一个男人说话,只能看到那人的背影,不知道是谁。
只是她说话的时候还小心的四处看,证明这人不是她丈夫。
唐黎骑着自行车只是一闪而过,脑子里却百转千回,忍不住瞪大眼睛。
不能吧?
唐怡胆子不能那么大吧?
她丈夫可是正式工呢!
因为嫁得好,每次去她家都要吹嘘这个女婿,烦得要命。
要是唐怡真做出不好的事儿,估计她大伯和大伯母就不会放过她吧!
更何况背后还有她爷奶呢!
那一家人最要面子最爱吹嘘,要是女儿不守妇道的消息传出去,就是在公然打她大伯的脸啊!唐怡的下场……
啧啧。
唐黎想起上次在镇上看到的唐怡,惊慌失措的从家里跑出来,该不会是被发现了吧?
紧接着摇头。
要是被发现了,大伯家可不会那么安静,还有空来炫耀。
唐黎八卦了一会儿,人已经到了供销社。
锁好自行车,进去一顿买买买。
青菜家家户户都种很多,所以她买的都是肉和调料。
猪肉鱼肉五六斤,乱七八糟的调料也不少,挂在车把上沉甸甸的。
可惜不能买太多,这里没有冰箱,买了也放不住。
而且买太多引人怀疑,村里人只是觉得她家有点钱而已,不能让人家以为她家特别有钱。
唐黎叹了口气,明明可以生活的很好,却因为别人的眼光要偷偷摸摸。
这种感觉真是太讨厌了。
得想个什么理由可以正大光明的花钱呢?
另外婚后要是跟贺江能相处融洽相敬如宾,那简直太完美了。
唐黎盯着车把上的肉,眼睛亮晶晶的。
一定要把贺江拿下!
跨上自行车刚要离开,眼前就被挡住了。
抬头一看,人模狗样的男人笑眯眯的盯着她,眼神令人及其不适。
“你谁?”唐黎握着车把的手紧了紧,脸上却冷静的要命。
刘宗立自报家门,“你是鲍原平的妹妹吧?我们是一个厂的好哥们,以后你需要帮助可以来镇上找我。”
唐黎不着痕迹的上下打量他一眼,语气淡淡:“不好意思,鲍平原只是我堂姐的丈夫而已,我们不熟。”
还妹妹?
她两个哥哥还不够,需要给别人当妹妹?
一个厂的好哥们,不就是告诉自己他是厂里正式工吗?
当谁都稀罕似的!
刘宗立一点都没被她吓退,甚至主动去拎她车把上的东西。
“最近镇上不太平,遇到就是缘分,还是我送你回家吧。”
唐黎车把一歪,阻止他的动作,“不好意思,我不认识你,请让开。”
刘宗立非但没让,还握上她的车把,两人较劲。
“我说的都是真的,镇上好几个姑娘失踪了,你是鲍平原爱人的堂妹,我就不能不管你,走吧,我们现在回家。”
唐黎被气笑了。
以前只知道钱博超听不懂人话,现在又来一个。
小脑发育不全的人咋都让她赶上了?
这样的残次品都能来投胎,看来地府的人也不干事儿啊!
唐黎深吸一口气,突然笑了一下,“那就麻烦你了。”
刘宗立满意的点头,“不麻烦,以后有事儿都可以来找我。”
刘宗立推着自行车走在前面,唐黎落后两步,中间又拉开了距离。
虽然距离远了点,但刘宗立对现在的状态比较满意。
第一次正式见面就能送她回家,他就不信搞不定她!
长得再漂亮也是个村姑,怎么可能拒绝的了镇上的正式工呢?
看吧,假装拒绝两句,还是跟着一起走了。
不过还是得快点搞定她,他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
居然没发现,他们竟然越走越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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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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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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