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没等到天亮,风谷沙城那边就发生了预料之外的情况,公臣崖得到消息之后,当机立断,命众人套好燕影车队,整装待发。

  夜色漭漭,湿冷冻骨。

  十几人爬上燕影,剩余几十人则坐在运载兵器的辎重车,营地内矗杵的火盆呼呼蹿高,但趋散不了那缠绵周身的寒意。

  郑曲尺被惊醒了,她抬眸,听到了地面上的动静,就矮身钻出了穴居。

  一出来,火光燎目,只见整个穴居地都沸腾了起来,人多手杂忙成一团。

  小孟被冻得牙关直颤,在人影缭乱的空隙当中,忽见郑曲尺出来了,便擦了擦鼻子,赶紧跑上前:“尺子姐。”

  她喊了一声。

  郑曲尺乍从温暖的被窝里出来,这凌晨的低温直接将她的困倦都吹跑了,打了个寒颤,也是冷得唇色青白。

  她看过去,在嘈杂中,加重了声量:“小孟,发生什么事情了?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小孟吸了吸鼻子,她穿得单薄,只能跺脚来暂缓冻僵:“尺子姐,我们得出发了,听说沙城那边提前开始交涉,司马已经带人前去喊话要见邺国那活阎罗了。”

  郑曲尺神色微顿,一把抓住她的手臂:“为什么这么着急?不能等到天明吗?”

  “这我哪知道,反正崖儿哥说了,我们得抓紧跟上司马部队,到时候无论结果如何,都看准时机去救人。”

  郑曲尺眉头颦起,慢慢松开了小孟。

  “尺子姐,外边儿太冷了,你赶紧进去吧,我们……我们得走了。”

  因为郑曲尺并不是他们拾荒猎人,自然不必跟着他们一起去涉险,小孟说完,就要跑过去帮忙了。

  郑曲尺眼神投注于虚空一处,静静地站在原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直到一只暖和的大手将她的手拉过。

  “这是傻了?这么冷还一直待在外面,手都冻得麻木了。”

  公臣崖表情不虞,二话不说就将她拉进穴居内,让她坐在土泥坑上,然后弯腰在壁龛内点燃了松油灯。

  刹时,黑暗的穴居内有了杳杳光亮,他们的投影折射地墙壁之上交叠在一起。

  “你怎么出来了?一个人在这里害怕?”公臣崖问她。

  郑曲尺倒是不害怕,她只是心情一直有些郁郁不欢,如溺水般沉重。

  “你们要走了?”

  公臣崖见她神色凝重,不知是担心他们,还是另有心事。

  “对,这一次或许能成功救到人,就回来,也有可能……回不来了,呐,还有一罐涂外伤的药就给你了,你搜来的那些粮食我也给你拿回来了,你自己留着吃。”

  郑曲尺看他从肩下滑放下一个鼓囊囊的布袋子,这是她从营寨伙房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些粮食,因为不好意思白吃白住他们的,所以就将这些东西交给了小孟,仅当住宿费。

  知道他的好意,尤其是眼下这种紧急时刻,他还能记得先安排好她的事,实属有心了。

  “谢谢你。”

  公臣崖看着她,忽然凑近,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很傻,拿这么多人的命来拼,只为救一个人?”

  郑曲尺没想到他会问她这个,但她稍微思索了一下,摇了摇头。

  她明白,有时候选择一条命与选择几十条命,孰轻孰重,因人而异,就如同世界十大思想实验之电车难题。

  是选择一个人的轨道,还是选择五个人的轨道。

  从功利主义上来选择,自然救五弃一。

  可是从道德上来讲,你做了选择,就得对那个横死之人负起部分责任。

  但无论你做什么选择,都会负担人命,这也就是这个所谓电车难题的最终思想,不存在完全道德的行为,也不存在完全正确的选择。

  她给出她自己的理解:“倘若你认为值得,他们都认为这么做值得,愿意跟随你不顾性命,那么这个选择就不一定是错误的,至少在这一刻,是你们所有人决定出来最优的选择。”

  郑曲尺只能这样说,站在旁人的角度,她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明白杨崮于他们而言意味着什么,所以没有建议与指导,只有尊重理解他们的选择。

  公臣崖与她离得近,这一次,她没刻意低头或者拿宽大帽檐遮挡小脸,昏暗的光线下,他终于看清楚了她完整的模样。

  跟他想象之中一样。

  小小的一只,圆溜溜的浅褐色大眼睛,像极了某种可爱又聪慧的毛绒绒。

  他笑弯起眸子,眼中流露出柔和的目光:“跟你说话,总觉得跟别人不一样,你看问题也与别人不一样,他们有人劝我,说太危险了,就算这一刻不计代价将人救出来了又如何,结果说不准他还是会战死沙场,也有人说,这么做根本不值得,只会白白搭上我们所有人的性命,不要去做这么愚蠢的事情。”

  “可你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对吗?”

  假如陌野以假“郑曲尺”成功交换出风谷沙城,双方熄战,那则表示他们想寻求的“时机”十分渺茫。

  假如不成功,那则要在城中全面开战,他们想趁乱摸鱼,对抗双面压力救出杨崮,同样是一件既大胆又危险又的事情。

  最好的结果就是,宇文晟会放过主帅杨崮,但是这种事情一想,都觉得不太可能,除非巨鹿国愿意以昂贵巨大的代价来交换这位败将的生存。

  但杨崮只是巨鹿边城风谷的一名驻戍主帅,跟宇文晟相比较起来,他在巨鹿国不过泯灭于众将领之中,他死了,巨鹿国分分钟可以派另一位主帅前来顶替他的位置。

  所以,他们都明白,杨崮注定要为这一次守城失败而一并“殉葬”于敌军将领之手,除非有人能够将他从宇文晟手中救出。

  跟听劝的郑曲尺不同,公臣崖看着挺乖一小伙,实则周身反骨,只为他一腔热血而活。

  “对啊,杨崮我非救不可。”

  郑曲尺颔首:“那我还是那一句话,祝你们一路顺途,祈尔吉运。”

  公臣崖见她认真送行的模样,喉结滚动了一下,遽地伸手,将她娇小的肩膀拉过,抱了一下。

  “说这些虚头巴脑的话有什么用,我现在心慌得紧,借我抱一下吧。”

  郑曲尺没想到他会这么做,当即不适又抵触地推他:“你是孩子吗?还要大人抱着才有安全感?”

  “哈哈哈哈……”公臣崖闻言乐不可支地笑了起来,他还是有分寸的,仅虚抱了她一下后,就举起双手,将人放开了。

  “尺子,如果我能活着回来,我一定会去找你的。”

  郑曲尺愣了一下。“找我做什么?”

  “找你……加入我们啊。”他咧嘴笑着,黑珍珠般的眼瞳闪闪发亮,像只小白似的又淘气又可爱。

  但实则真正了解公臣崖的人,就知道,他越向别人展现他无害的一面,他内心渴求达到的目的就越深沉。

  公臣崖走后,地上的闹腾很快就停了,夜深人静,想来他们都已经走了吧……

  郑曲尺却睡不着了,她放空心神,根据目前的身体状况做了一套半功柔骨术,在微微发汗之际,天已经亮了。

  虽然昨夜只睡了前半夜,后半夜一直在修炼柔骨术,但郑曲尺的精神很充足饱满。

  她发现柔术骨有利于她伤情恢复,但不能进行大动作,要注意伤口以免被崩裂,她只能小幅度地进行活络筋骨。

  既然公臣崖他们都离开了,郑曲尺自然也不会继续待在这里,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打算去巨鹿国参加“霁春匠工会”。

  昨晚想了一夜,她离开了邺国、离开了福县,以后该怎么生存下去。

  黎师曾说过,“霁春匠工会”的木艺作品一旦入围,就会有不菲的奖金,这对于目前一穷二白的郑曲尺,它将是她目前唯一能够想到的赚钱途径。

  于是,她的目标就有了。

  努力赚钱,以后有能力了就回邺国,将她哥跟妹接到一块儿团聚,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哪都可以是家。

  她问过小孟,据说离这最近的鹤城也得走上几天几夜,这还得是有一辆代步的车,光靠走,鬼知道要走到猴年马月啊。

  难怪以看书上面记载,逃难的饥民想要离开灾区到外地逃荒,这一路走来就是数月计,当真够呛。

  走到大路上,她却有些心思重重。

  脑子总是避免不了去想,陌野带着一个跟她长相一模一样的女人,是为了要算计宇文晟吗?

  宇文晟会上当吗?

  假如宇文晟发现自己二度被骗,会不会真的一怒之下,做出什么丧心病狂之事?

  还有公臣崖他们一鼓脑热跑去救人,会不会被宇文晟迁怒一并嘎掉?

  她咽了一口唾沫,一脸丧气。

  她只不过就是区区一介普通人啊,为何要叫她背负起这么重大的担子在身啊?!

  怪就怪宇文晟这狗男人,为什么要跟所有人说,他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寻回他被掳走的夫人?而偏偏她就是那个被他险些杀掉的糟糠之妻。

  最后,她莫名其妙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为这个矛盾的爆发点了!

  关于宇文晟究竟是怎么想的,郑曲尺是真的搞不明白了。

  想着他当时想杀她时,那副无喜无悲、看她如视死物一般的神情,她就觉得浑身浑寒意。

  她以为自己多少是了解“柳风眠”的,但自从知道宇文晟就是“柳风眠”后,她才知道自己有多“自以为是”。

  她相信,不是她在逃避现实,而是任谁都无法面对,自己好好的一个貌美柔弱夫君,竟一下就变成了人人谈之色变的嗜杀魔王。

  说句不好听的,以前柳风眠就算跟她争吵起来,她自信被家暴的也只会是他,可现在好了……宇文晟那樽杀神如果生起气来,她恐怕连吱都不敢吱一声吧。蜀南文学

  而这样的婚姻关系就很操蛋了。

  她抖了抖包袱背好,脚步坚决地离开时,却见后边慌忙地跑来几个人,他们也是拎着大包小包,一副神色惊惶逃难的样子。

  她正奇怪,想喊住人询问一二,却没人搭理她。

  她朝他们身后看去,没听到追击的马蹄声或脚步声,也没什么危险的东西跟着。

  没过一会儿,旁边又跑来几个人,他们个个都是脸青唇白,一副被吓得不轻的样子。

  这一次,她手急手快抓住一个人,快速问道:“这位大哥,出什么事了?你们为什么跑这么快?”

  那人本不想理会郑曲尺,但奈何她手劲太大,他挣脱不了,只能回她的话:“风、风谷沙城要打起来了,这次不是两军攻城交战了,是宇文晟要大开杀戒,他要放火烧了整座城池。”

  郑曲尺听后,人傻眼了。

  她难以置信:“为什么?不是说司马陌野将他夫人还回去了吗?他说话不算话?”

  还是说,那个假冒的“郑曲尺”,被拆穿了?

  不可能吧,才这么一会儿时间他就能辨别真假?

  接道理说,陌野不会贸贸然地找一个假冒的“郑曲尺”,他必然是在人选上做足了功夫,就如同她不懂骑术,那个“郑曲尺”也模仿着这一点,在细节上不露破绽,料想短时间内不会被拆穿的那种。

  那人“哎呀”了一声,急死了:“她死了,那个夫人刚走到他面前,就被他一剑给劈成了两半,天啊,造孽啊,他杀了他夫人之后,人就疯了,逼迫着司马即刻将人交出来,否则他将在午时一刻,放火烧城,寸草不生。”

  说到这,人都吓麻了,牙关直打颤。

  别说他们怕了,现在连郑曲尺听着都浑身冒鸡皮疙瘩:“那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就你们逃出来了吗?城里的其它人呢?”

  “司马派人截取了南城门,拼命抵抗邺军,我们这些人才能够趁乱跑出来,然而邺国兵马反应大快,又有恐怖的杀人器械在,现如今满城的人都在疯狂逃蹿,但能够逃出来的人太少太少了,我孩子、妻子跟家人都还在里面,我们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失散了……”

  那人终于绷不住,蹲在地上抱着头就嚎啕大哭。

  那哭声似有无尽的悲伤与凄厉,郑曲尺虽与这些人无亲无故,但此刻听了心中却也是一揪。

  宇、文、晟!

  正当郑曲尺心底怒忿之时,忽闻身后传来一道声音:“对不起……”

  什么?

  郑曲尺刚一回头,却见一个灰白胡子的老汉,他精烁的眼睛此刻流露出一种无可奈何的歉意,随即便一掌劈在了她的颈后。

  “军医……”

  郑曲尺只来得及喊出两个字,人就眼睛一黑,昏倒在他身上。

  “一切既因你而起,便该因你而结束,抱歉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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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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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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