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姜简婆润>第174章 传承
  “马粪,这里有马粪!那边也有,很多很多马粪。”半个时辰之后,一名匪徒跳下坐骑,跪在一堆黄绿色的排泄物旁,大呼小叫。

  “不要碰!阿齐兹,你去检查一下,是不是唐国斥候留下的马粪!”匪徒首领阿布风驰电掣般赶到,扯开嗓子,向身边一个留着卷毛络腮胡子的喽啰吩咐。

  “是!”卷毛络腮胡子阿齐兹答应一声,飞身下马,三步两步冲到马粪旁,跪下去,用手指在里边来回扒拉。

  他出身于波斯附近一个擅长养马的部落,从小就接受长辈们的言传身教,对马的了解远远超过对人。んτΤΡS://Www.sndswx.com/

  短短几个弹指功夫,他就完成了对马粪的研究。紧跟着,手脚并用向前爬了十多步,又将另外一堆马粪抓在手里,先一点点地用手指慢捻,随即,将手指举到鼻子旁,仔细分辨其味道。

  两堆马粪的颜色和形状不一致,但里边却都找到了未曾消化干净的黑豆。而马粪的气味,带着明显的恶臭。

  这是豆类用鸡蛋炒过,才能造成的结果,据阿齐兹所知,突厥人从来不会如此奢侈,哪怕是羯盘陀的坐骑,也没资格享受吃鸡蛋的待遇。

  “报告谢赫,肯定是唐国斥候留下的马粪!”随便薅了把杂草擦了擦手,他一边继续仔细观察周围痕迹,一边向头领阿布高声汇报,“一共有五匹战马,都是一等一的良驹。那唐国斥候经验非常丰富,五匹马一直在轮换着骑,从蹄印的跨度来看,五匹马体力目前都很充沛。”

  “他朝哪个方向去了?天黑之前还能追得上么?”一个名叫阿库吧的匪徒头目眉头紧皱,话语里带上了明显的焦躁。

  “是啊,阿齐兹,天黑之后,他就可以趁机藏起来。而咱们的猎鹰却被他给射死了!”另外几名大食匪徒,也围拢上前,七嘴八舌地询问。

  大唐斥候所带的备用坐骑太多,一路不停地轮换,速度很难慢下来。而他这边,在汇合了预备队之后,也只能保证一人两骑,正常情况下,双方之间的距离,只会越拉越远。

  “天黑之前,应该有可能。”阿齐兹皱着眉头想了想,低声给出答案,“他可以不停地换马,但是,他自己却没法轮换。如果昨天下午时那伙突厥斥候,也是被此人和他的同伴所杀,此人已经至少一天一夜没有睡过觉。”

  “那就追,你头前带路,沿着他留下马粪和马蹄印儿!”匪徒首领阿布的眼神,顿时一亮,挥了下手臂,高声吩咐。

  经常骑马的人都知道,策马奔驰,对人的体力消耗极大。哪怕再强悍的战士,骑着马连续跑上一百五十里路,也会被累得筋疲力竭。所以骑兵日常行军,二三十里停下来休息一次,乃是常态。只有负责传递军情的信使,才会一口气跑出上百里路不做任何停歇。

  而即便是信使送八百里加急,也不会是一个人从头跑到尾。每跑百十里,就会在驿站中换上另外一波信使接力。如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同一个信使连续跑上两三天,基本上人就跑废了,接下来没有四五个月时间休养,身体恢复不了正常。

  所以,接下来他们与那名唐国斥候比的,不是谁速度更快,而是谁的体力最后耗尽。从此地向西,沿途五百里之内,所有部落为了躲避战火,都已经迁徙到了别处。那名唐国斥候找不到任何同伴接应,也找不到任何部落庇护。既要防备追兵,还要防备旷野里的猛兽,最多到明天早晨,就会累得从马背上掉下来。而届时,他只要带领麾下的神仆找到对方,就能将此人生擒活捉。

  “是!”阿齐兹答应一声,翻身跳上了坐骑。像猎犬一样,引领着所有匪徒向西南而去。

  匪徒首领阿布,则一边策马跟上,一边冷笑着抓起号角,奋力吹响,“呜呜,呜呜———”

  “呜呜,呜呜——”奉命分头追赶唐国斥候的另外一路匪徒,迅速以牛角号回应。紧跟着改变方向,迅速朝阿布这边靠拢。

  两路匪徒再度合兵一处,一边追赶,一边留意沿途的各种可疑痕迹,以免被那名狡猾的唐国斥候,金蝉脱壳。

  从上午巳时(九点)追到正午,又从正午追到了申时(下午三点),中间四次改变方向,差点将目标追丢,但是最后,凭借着阿齐兹强大的追踪能力,仍旧咬住了目标留下的痕迹。

  “他体力快耗尽了!”匪徒首领阿布累得腰酸背疼,脸上的表情却越来越兴奋。

  那名唐国斥候,恐怕是他这辈子遇到的最狡猾的对手。几乎整整一天时间,都在拖着他们兜圈子,这一点,从今天大伙走过的路径上,他就能清楚地做出判断。

  那名唐国斥候,也非常懂得保存体力。即便明知道追兵就在其身后,也非常规律地停下来做短暂的休息,并且努力保持战马的食物供应。在好几处马蹄和粪便密集之处,阿布都于草丛中找到用鸡蛋炒过的黑豆颗粒。

  那名唐国斥候,性格还异常坚韧。哪怕是在逃命途中,也不停地制造陷阱。大半日追下来,阿布这边已经又损失了七匹骏马,还有两名喽啰从马背上摔下来之后断了大腿,不得不由专人带着半途折返。

  一路追到现在,大食匪徒首领阿布心中对那名唐国斥候,越来越欣赏,甚至生出了几分惺惺相惜之意。不过,惺惺相惜归惺惺相惜,他却不会放对方离开。并且清楚地知道,对方的体力已经到了极限。

  最近唐国斥候停下来修整的位置,间隔已经越来越短。原本还有二十里,如今已经只有十一二里出头。这说明,此人在马背上已经坐不稳身体,不得不频繁停下来恢复体力。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此人会越来越疲劳,直到在马背上睡着,然后直接坠落于地。

  “向南,唐国斥候向南拐了!”前方又传来兴奋的大叫,却是阿齐兹通过地上的马粪和马蹄印记,判断出目标再次调转了逃命方向。

  “他想过河!”大食匪徒首领阿布,立刻就猜出了对手的打算,狞笑着发出命令,“阿库巴,你带着第一,第二什,加速追上去,到河岸边堵他。如果他跳水求生,就让他见识见识咱们的水性!”

  “是,谢赫!”

  “追,到河畔去堵他。”

  “唐国斥候以为咱们跟突厥人一样,不会游泳。这次,让他长长见识!”

  ……

  同样已经疲惫到了极点的匪徒们,立刻精神大振,七嘴八舌地回应。随即,整个队伍一分为二。其中两小队匪徒跟在小头目阿库巴身后拔马向南,直扑二十多里外的河岸。

  塞外各族很少有人熟悉水性,甚至有个别部落,认为洗澡会惹怒天神。而他们中间,却有几个人是可以在海里徒手捉鱼的高手。那名唐国斥候想要借助草原上的季节河摆脱他们的追捕,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阿齐兹,你继续追踪唐国斥候留下的痕迹。我带着其余弟兄,跟在你身后。”目送阿库巴等匪徒远去,大食匪徒首领阿布,又下达了第二道命令。“此人狡猾,弄不好半路上又会掉头折回来!”

  “是!”阿齐兹将刚刚搅过马粪的手朝铠甲上抹了抹,答应这跳上坐骑。

  “唳!”半空中隐约有鹰啼传来,大食土匪头目阿布微微一愣,迅速举头张望,却只看到一个巴掌的小黑点儿。

  不是死掉的那只猎鹰复生,而是一只野外生长的土著。遗憾地叹了口气,他策动战马,跟上麾下喽啰们的脚步。

  两伙匪徒相互配合,坚决不给目标脱身的机会。又过了大约半个时辰,终于在靠近季节河的一片芦苇荡旁,锁定了胡子曰的身影。

  正如大食匪徒头目阿布先前的判断,胡子曰原本打算渡河逃生。然而,还没等抵达河畔,就已经被抢先一步到达的阿库巴等匪徒发现,并且大呼小叫地堵住了去路。

  不得已,他只好策马沿着河畔继续向西奔逃,还没等把阿库巴等匪徒甩开。阿布、阿齐兹等匪徒,已经循着他留在草地上的马蹄印记,追了上来。

  匪徒们继续兵分两路,一路贴着河岸横插,一路从北向南包抄,很快,就将他逼到了芦苇荡中。

  时值初秋,芦苇长到了两人多高。胡子曰骑着马扎进去,转眼就又消失了踪影。然而,大食土匪头目阿布,这一次却丝毫都不着急。

  只见他,先挑出五个水性最好的匪徒,脱掉衣服,在岸边随时待命。然后又指挥着手下的其他匪徒们,沿着芦苇荡的外围,兜成一个巨大的圆弧。最后,则命令圆弧周围的匪徒们,全都跳下了坐骑,三人一组,从圆弧外围向内,展开了拉网式搜索。

  常年在不同地域征战所积累的经验,再次帮助阿布做出了正确决定。芦苇的下半截长在水中,深浅不一。长长的叶子与倒伏的水草相互缠绕,几乎是天生的绊马索。目标策马在芦苇荡中穿行,未必比徒步更灵活。

  而目标所骑乘和携带的战马,只要移动,就会压倒大片的芦苇,并且发出清楚的声响。他和他手下的“神仆”们,只要找到大片芦苇被压倒的痕迹,再仔细倾听周围的声音,就能重新锁定目标。

  届时,目标想要脱身,选择就只剩下了一个。丢掉所有战马和武器,游向对岸。而在岸边恭候的五名水性最好的“神仆”,就可以迅速追上去,将目标生擒活捉。

  “唏嘘嘘……”马嘶声在芦苇荡中响起,迅速暴露了目标的方位。众匪徒大喜,迈开脚步,争先恐后扑向目标。

  芦苇大片大片地被长剑砍倒,十几条通道,在芦苇荡中快速出现,指向同一个方向。很快,就有匪徒在通道的尽头,发现了目标的身影。

  “投降吧!你逃不掉了。我们不会杀死你,也不会把你交给羯盘陀处置!”小头目阿库巴跑得最快,双手举着长剑,将挡在自己面前的芦苇砍得东倒西歪,“这都是真神的旨意,他希望你留下,跟我们一道传播真神的荣光!”

  “去你娘的!”胡子曰根本听不懂对方在喊什么,背靠着铁骅骝,抬手就是一箭。羽箭接连穿过四棵芦苇,带起一团翠绿色的碎渣,最终,却被芦苇碰歪,软软地落入了齐腰深的河水之中。

  “哈哈哈,你射不中我。”小头目阿库巴先被吓得弯腰闪避,随即,放声大笑,“这就是真神显灵,他改变的羽箭的方向。别挣扎了,真神无所不能。他……”

  又一支羽箭,迎面飞来,被他挥剑磕飞。紧跟着,却又砸来了一张角弓。大叫着侧身,他躲开了角弓,还没等站稳身体,一道金色的刀光,就迎面劈了过来。

  “呀——”小头目阿布巴嘴里发出一声惊呼,双手举剑招架。迎头劈过来的横刀与剑身相撞,火星四射。下一个瞬间,他终于看清楚了目标的模样,眉毛白了一半儿,眼角全是皱纹,脸上写满了岁月的沧桑。紧跟着,左腹贴近肋骨处传来一股剧痛,他两眼翻白,软软地倒进了河水之中。

  “唳——”弥留之际,阿库巴隐约又听到了一声鹰啼,熟悉而又陌生。努力睁开眼睛,他试图看向天空的苍鹰,却只看到了一片金灿灿的晚霞。

  “当啷!”金灿灿的霞光中,胡子曰迈步扑向另一名大食匪徒,横刀在对方长剑上,砍出一串火星。

  身体晃了晃,他迅速向左滑步,紧跟着横刀斜扫。数棵芦苇冲天而起,伴着一颗带血的头颅。

  一把长剑拦腰砍至,胡子曰不敢硬接,踉跄后退。持剑的大食匪徒如影随形,追过来再次向他发起攻击,左脚却忽然被水草绊了一下,身体瞬间失去了平衡。胡子曰毫不犹豫挥刀下抹,将失去此人颈部左侧血管,一分为二。

  鲜血狂喷,将胡子曰右半边的身体染红。他根本没时间躲闪,忽然挥刀斜挑。一把从侧面砍过来的长剑,被横刀挑偏。他借着斜挑的动作快速转身,偷袭者毫不犹豫后撤,脚步踉跄,趟得河水哗哗作响。胡子曰举刀欲追,另外一把大食长剑忽然刺了过来,逼得他不得不快速挥刀招架。

  更多的大食匪徒从不同方向发起进攻,胡子曰左遮右挡,转眼间,就被累得气喘如牛。两天一夜没合眼,他的体力早已被消耗到了极限。其余大食匪徒见状,也纷纷加速冲过来,将他团团包围,长剑如林,胡子曰在剑林挥刀苦战,步履蹒跚,身体踉跄。

  一把长剑刺破了锁子甲,在他的后背上留下了一条半寸深的伤口。胡子曰踉跄前扑,避免长剑刺得更深。咬着牙挥刀横扫,他砍断一只持剑的手臂。又一把长剑趁机砍来,在他的大腿左侧,带起了一团血雾。

  锁子甲可以有效挡住流矢,却挡不住长剑的近距离攻击。胡子曰知道,今日自己在劫难逃。咆哮着使出一招夜战八方,他磕开另外三把长剑,踉跄着冲向河道中央。

  他没做过一天大唐的官,也没拿过李家一天俸禄,然而,他却是个中原人,不能落入蛮夷手里,让祖宗蒙羞。

  “活捉他!”大食匪徒头目阿布在旁边看得真切,狞笑着下令。

  众匪徒大叫着追上,如狼群扑向了羸弱的老马。半空中,忽然有羽箭落下,将冲在最前面的三名匪徒,瞬间射成了刺猬。

  “唳——”一只苍鹰从半空中扑落,利爪在大食匪徒首领阿布脸上,留下两条深深的血槽。

  数艘羊皮筏子,沿着金色的河面顺流而下。皮筏子上,姜简、杜七艺、骆履元、李思邈、陈元敬等少年挽弓激射,将被打懵了的大食匪徒,接二连三放倒。

  以前,一直是胡子曰保护他们,照顾他们。

  现在,轮到他们来保住胡大叔!

  至于要不要胡大叔付钱,大伙平安回去之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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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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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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