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林灿黑豹>第171章 视觉系,六边形战士!
  人为财死,狗为食亡。

  不管是什么狗子,只要你肯喂它一切好说。

  当然了,还是有一些技巧在里面,千万不能大大咧咧的走过去伸手就摸,尤其是居高临下的姿态,掌心向下去摸脑袋,会让狗子有一种挨揍的错觉,很容易把狗子吓到。

  遇到性格生猛的狗子,反手就是一口。

  正确的做法是先手持食物,蹲下。

  掌心向上,将食物放在手里,让它自己过来。

  再轻声呼唤它们的名字,接下来就很简单了。

  “扳机,水鬼。”

  “你看我手里拿的是啥?”

  林灿和刀哥都默契的蹲了下来,提溜着鹌鹑引诱。

  两头马犬脖子一偏,小眼睛顿时变得清澈。

  尾巴晃荡了两下,有些hold不住了。

  竟姐炬的性格要活泼一些,四只无处安放的小爪子,开始一垫一垫的上蹿下跳,社会化做得相当好,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畏惧,满满都是对食物的渴望,以及对陌生人的友好。

  塔曼伊则抬起头,舔嘴儿舔嘴儿的,看向了训导员小张。

  眼里有很明显问询的意味。

  那种机灵聪明的劲头,让林灿几乎是一眼就喜欢上了。

  好狗!

  马犬,为什么优秀?

  顶尖的智商,超群的工作性能,超级强烈的工作欲望,忠心且毫不迟疑的服从性,让它成为了当今世界上最为优秀的工作犬种。

  可除此之外,它们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

  它们也是视觉系的。

  在十大冠军犬种当中,只有边牧和马犬是视觉系,而且是单双目视觉,可以双目聚焦前方,也可以两个眼球单独活动。

  人的两个眼睛,长在正前方,只能看到180度的视野。

  可马犬不一样。

  它们的两个眼睛有着15度的倾斜,可以看到270度的视野,相当于自带了一副广角镜头,看得非常的宽。

  唯一的视野盲区,仅仅是后脑勺。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狗子的智商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视觉限制了,视力差,它就无法阅读人类的细微表情,导致很难沟通。

  马犬就不一样。

  它们是六边形战士,同时兼顾了视觉,嗅觉,德艺双馨。

  在十八世纪的欧洲,宫廷贵族们痴迷养狗,掀开了现代人工繁育犬只的序幕,当时,国际牧羊犬的概念甚嚣尘上,堑壕战,军犬的作用也被提到了战略层面,西欧各国都在追求以国家命名的牧羊犬种。

  英国,繁育出了苏牧和边牧。

  德国繁育出了德牧。

  荷兰也搞得很不错,用欧洲传统的尼德罗牧羊犬和哈萨克牧羊犬交叉培育,于1898年正式注册了荷兰牧羊犬这一品种。

  可是,这些犬只都不完美。

  视觉与嗅觉,似乎永远也无法兼顾。

  比利时的犬业协会紧随其后,开启了满世界寻找,最终,在西非的沙漠中找到了一种古老的犬种,与荷牧进行交叉培育,结合了狼犬与细犬的形体特征,培育出来的犬只堪称完美。

  它们拥有着狼犬一般的外形。

  也拥有着细犬一般清晰分明的八条肋骨。

  还怎么都吃不胖。hΤTpS://WWω.sndswx.com/

  比利时牧羊犬正式登场。

  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马犬又进行了系统化的培育,到了今天它们的综合素质可以“变态”来形容。

  比如说。

  它们的弹跳能力,绝逼是所有狗子里最特么强悍的。

  原地弹跳,最高记录是2.8米。

  站在屋子里蹦一下,脑门子可以蹿到天花板上。

  冲锋攀登5.4米,蹿上二层小楼。

  只需要10米助跑,它们甚至可以飞跃10米的障碍,还不影响落地,也不会导致骨折跌倒。

  变态的身体素质,再加上专业的训练。

  林灿都不敢想象这几条狗子到底有多猛??

  相比两头德牧,独阿瑟和伦摩书,虽然也很优秀,可对比扳机和水鬼,还是有些相形见绌。

  缺少了一股机灵劲儿。

  感觉憨痴痴的。

  憨态可掬。

  “吃吧。”

  小张绳子一松,两头马犬蹿的就过来了,竟姐炬的性格异常的活泼,到了林灿跟前没着急去咬食物,而是跟他玩了起来。

  吭哧吭哧的,两条前腿趴低,上蹿下跳。

  林灿想去摸它,它还调戏起来了,用脑门子拱它一下手掌,又灵巧的跳开,也不知道是人玩狗,还是狗玩人。

  “我去,你这么嚣张么?”

  “感觉你有点不尊重我呀?”

  这狗子,贪玩。

  不贪吃。

  林灿可是撸狗老手,有的是办法对付它。

  把鹌鹑放下,拿了一个网球出来,随手一扔,竟姐炬不愧是扳机之名,反应速度非常的快,一转身就蹿了出去。

  球还没落地,就被它一口咬住。

  屁颠屁颠的叼了回来。

  “拿来吧你。”

  林灿一手接过球,另一手搂住它的脖子,当场就给按在地上了,逮着它的脖子揉搓,这家伙也是个赖皮,肚皮当场就翻了出来,眯着眼表情享受,一人一狗滚成一堆,场面非常的辣眼睛。

  刀哥这边就好得多了。

  塔曼伊是个馋嘴宝宝,被刀哥连喂了八个鹌鹑,进展比林灿还快,开始用舌头去舔刀哥的脸,黏答答的全是口水。

  看到这一幕,小张脸上也总算是露出笑容。

  训导员,和警犬的感情是很深的,一对一的驯养,一个训导员同时期只能带一条狗,吃住都在一起,全幅身心都在犬身上。

  就跟自己的亲儿子一样。

  一旦分开,搁谁心里都难受。

  能找到一个真心喜欢它们的,能够善待它们,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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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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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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