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老灰的帮忙,林灿很顺利的找到了接下来的几个固定气味点,都是一些干燥,避免淋雨的地方,能让气味保留得长久一些。
花了半个小时左右,进入了一片针阔混叶林。
还没走多远,便闻到空气中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走过去看时,被眼前的景象恶心到了。
一具野猪骨架,横尸当场。
全是蚂蚁。
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野猪的脑袋还在,脸却没了半边,难啃的头皮肉被剩下,但好咬的拱嘴部位,被狼啃了个面目全非。
其他的,就只剩下了一副爬满了蚂蚁的骨架。
28根肋骨,还紧紧的连接在脊椎骨上,肋条上的肉被剥得干干净净,密密麻麻的蚂蚁攀附在上面,几只惊慌失措的老鼠蹿出,看得林灿密集恐惧症都犯了。
提了根小木棍过去敲了敲,发现骨架还是鲜红色,猪头肉泛出一股淡淡的腐臭味。
不难判断,应该是昨天或者前天吃剩下的。
“这么大头野猪,这么充沛的食物来源,几头小狼崽子营养很充足,骨架肯定很大,力量很强,搞到手就舒服了。”
到这里,已经是狼群的核心领地范围。
林灿干劲十足,跑去砍了几根手臂粗的树棒扛在肩上,走出了密林,没多远就发现一片浅草地,林灿目光一缩。
“黑豹,坐下。”
“三老灰,你两在这里等着,不许乱动。”
“管好自己的屁股,可别乱来啊。”
看到这片草地,林灿便眼皮连跳。
绝佳的陷阱场地,找到了。
从背包里掏出一瓶花露水,腋下,身上,暴露的皮肤位置仔细的喷了一遍,便小心的溜了下去,在草地上仔细观察,很容易就发现了几串狼群的脚印,大大小小,看起来杂乱不堪。
林灿微微一笑。
兽迹寻踪是真特么好用。
现在他重回伏牛山,就是个活地图,狼群的行踪被自己吃得死死的,别说几头小狼了,就手上这一捆钢丝绳,兵不血刃将它们一网打尽也是易如反掌而已。
“不愧是我啊,狼群又怎么样?”
“还不给我乖乖的束手就擒。”
脚印,呈清晰的梅花状。
跟狗不同的是,它的脚印前方,多了四个小坑。
这是狼的脚指甲留下的。
在森林里,其实是很难发现狼群脚印的。
野生的狼则特么精,它会放肆的留下气味昭示领地,对自己的行踪却无比的小心,它们和猫科一样,能用四条腿走出一条笔直的线。
在大雪封山的季节,不可避免会留下脚印时,狼群会走出一条笔直的线,每个脚印相距10厘米左右,行进时,不缓不急,后面的狼会准确的踩在前一头狼留下的脚印里,分毫不差。
在老猎人的眼里,有一个很雅观的称呼。
叫做银砌兽径。
这一片浅草地,也是很有讲究的,这是狼群的草食场地,长的都是一些三五厘米高的杂草,卷耳草,石蚕草,柳叶菜,小麦草,木天蓼,地衣青苔之类,间杂着一些不知名的野花,看起来有点像野生的草坪。
这些植物有一个特点,根茎比较脆嫩,纤维比较柔软,吃到肚子里可以起到洗胃的作用,把无法消化的毛发裹挟着清理出去。
狗无所谓,吃的都是精粮。
这不吃,那不吃。
野生的狼的就不一样了,它们是不挑食的,野兔,土拨鼠,田鼠之类的啮齿动物,它们能连皮带骨头吃得渣都不剩。
毛发堆积太多排不出去,会得肠胃炎和便秘。
所以要定期吃草。
“就是这里了。”
林灿拔出了卡巴军刀,叼在了嘴里,从背包上取下木桩,找到一处微微凸起的小土坡,掏出工兵铲当锤子用,将木桩砸进泥土里。
剪下了一截钢丝绳,约莫40厘米长,害怕把小狼的脚勒伤了,还贴心的套上了绿色软管,用u型扣固定在木桩上。
另一头,系了个活套结,结口约莫10厘米的直径,在草地上竖着放,钢丝有足够的韧性维持圆圈的形状,用草根系好固定,一个简单的绳套陷阱就搞定了。
连击发装置都不需要。
狼的幼崽,和小狗是一毛一样的,也是调皮捣蛋的类型,充满了好奇心,它们不看见就算了,看到了反而更加糟糕,它们自己会把脑袋钻进去,会用牙齿去撕咬,把陷阱当成玩具,自己把自己给套上。
成年狼,通常不会。
林灿鸡贼的地方就在这里。
大狼套上了反而麻烦,所以他木桩打得都不深,仅仅20厘米左右,在不顾疼痛的情况下奋力挣扎,应该能拽出木桩跑路。
一旦木桩被拽出来,没有外力束缚,钢丝的韧性会让绳结逐渐松开,脱落,也不会伤了老狼的性命,阻碍它们的行动。
一举两得,只为活捉。
小狼就不行。
虽然体重上去了,但骨头脆,力量不足,一旦被套住了心里就慌,等它们反应过来已经晚了,只会不停的挣扎,越套越紧。
一连打下了14根木桩,设置好陷阱,林灿便沿着原路退了出去。
脚印的位置,都喷上了花露水,避免被它们察觉。
其实,喷不喷都无所谓。
人的体味本来就很小,只要不出太多的汗水,遗留下的气味很少,被风一吹就散了,几个小时后根本就闻不到。
喷点花露水上个双保险,就再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能抓到几头,就看运气怎么样了。
带着两条狗子回到那块青色巨岩,林灿就不客气了,招呼狗子们到处撒尿,留下侵略者的气味,又打下了二三十根木桩,统统设置上陷阱,赶在中午1点多回到了营地。
“搞定了么?”
看到林灿回来,阿耀激动得热泪盈眶。
“这不废话么,我亲自出马还有什么搞不定的?”
“能抓到几头,就看咱们的运气了。”
狼群和豺群的威慑力,还是很足的,再疯狂的粉丝也不敢进来打卡,连无人机都飞不进来,电池续航不够。
这荒山野岭的,鬼影子都没一个。
阿耀拿出了他的无人机,飞到了狼群的巢穴上空,一连拍了20多分钟直到电池耗尽,也没发现狼群的踪迹,索性就不看了。
这么好的机会,正好拿来练练手。
林灿便带着狗子们往回走,搞了两头七八十斤的小野猪回来,烤了喂狗,顺便填饱肚子,这一夜山坡上火光四溢,鬼哭狼嚎。
那几头老狼或许是心中悲切,硬生生嚎了半个晚上。
直到早上五六点钟天都亮了,才渐渐的没了声音,盲盒时间到,一路上林灿心里都在砰砰乱跳,来到青色巨岩一看,一点收获都没有,狼群好像都没来过,林灿便知道下面肯定中招了。
来到草地的位置,林灿呼吸都凝滞了。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可还是为这次的收获震撼不已。
耳中,早已传来小狼的呜咽悲鸣,草地上打下了14根木桩,套住了三头小狼崽子,相距不足两三米远的距离,挨个中招。蜀南文学
三头小狼崽子挣扎了一夜,趴在地上已经没了力气。
“可惜啊,要是四头就爽了。”
林灿站在山头上,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他知道狼群还没走远,它们是社会性很强的物种,轻易不会放弃同伴,幼崽被套了肯定不死心,肯定在哪片山上躲着呢。
搞不好已经看见自己了,有一两头悄悄的围过来也说不一定。
这一次,林灿连黑豹和三老灰都没带。
害怕招呼不住,狗子受伤。
至于自己?
根本就不怕它们。
是一群野狗,林灿或许会退让三分。
因为野狗对人没有敬畏之心,它们不怕人,看到人了会一窝蜂的围上来,但狼群不会。
它们对人类有着刻骨铭心的恐惧。
当然,仅限于成年人。
没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反复观察摸底,它们绝不会轻易攻击自己。
把它们赶走就好了。
林灿反手取下背包,将那条三千响的鞭炮取了出来,挂在树梢上,点燃,远远跳开,噼里啪啦的一通猛炸,别说是狼群了,就是狮群来了也得夹尾巴跑路。
等硝烟散去,林灿再没有任何犹豫。
顺着草皮便溜了下去,三头小狼崽子都快吓晕了,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被林灿走过去一麻袋套住……
扎口,敲晕,一气呵成。
将钢丝绳剪了,直接就扔进背包里……
前后不过10分钟。
草地上漂过来一串硝烟。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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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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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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