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搞错?”
林灿有些怀疑人生了。
狗要是夹着尾巴,它只是害怕,但不一定服气。
它要是一动不动,那不是怕,是高度警惕,随时可能咬你一口。
可要是翻了肚子,那你可以放宽了心。
这是臣服的表现,任打任杀!
这么凶悍一头巨比,竟怂成了这幅德性?
“我今天也是长见识了,它连毛都没炸,真有这么怂?”
“怂,怂得没法儿说,早就被人打废了,面对狗子它还能凶一凶,看到人影子都吓得浑身发抖,一天少挨了三顿,都算是它烧了高香。”
王泽福招了招手:“你大胆的过来。”
林灿微微点头,内心还是服气的。
能混成社会大哥,王泽福的确有魄力。
光是这份胆色,这份压迫力,还是有点东西的。
“好,那我试试。”
林灿上前两步,从王泽福手里接过了绳子,稍微用力一拽,巨比翻身就爬了起来,被剪成一丢丢的屁股甩了起来,舌头也吐了出来。
这么快就摇尾乞怜了。
可想而知,它曾被打得多狠?
林灿揉着它的脑门儿,简直乖得不像话,摇头晃脑的,蹭腿蹭手,连半点咬人的想法都没有。
“哎哟,不太对劲啊?”
老王头隔着老远,虽然没说话,可他一手捏着下巴,目光却一直放在巨比的身上。
两步走了过来,蹲下,捏着巨比的腮帮子看了两眼。
“不成,不成,这狗子废了。”
拍拍胳膊,拍拍腿儿,在背脊骨挨着捏了捏。
老王头儿脸上罩上了一股郁气。
“这狗子,被人串废了,三代的近亲繁殖,就这一代的狗子,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绝后了,满身的基因病,牵回来是个累赘啊。”
老王头儿都不忍去看,摆了摆手:“赶紧给人送回去吧,落手里扎手啊。”
“嗯?”
“此话怎讲?”
林灿听到这话,眉头顿时便拧了起来:“你意思是说,这狗子是近亲,以后都不能配了么?”
“你呀,还是太年轻了,没看出是纽波利顿串的么?”
“三串的近亲,满身的基因病,它能活到成年都是百里挑一了,你也是养狗的人,不知道纽波利顿是什么货么?”老王头儿背着双手问。
“我知道。”
林灿微微点头。
这他怎么会不知道呢?
纽波利顿,来自意大利的一种巨型獒犬。
它的特点是体型巨大,骨量巨大,脑门子巨大,皮肤褶皱多,口水多,号称狗界的借配全能,无脑种公,它的基因适配性很高,很多人养狗,都喜欢用纽波利顿去串。
串出来的狗,都特么体型巨大。
泰迪也能串出100来斤。
而且它还有一个特点,是狗中的炒作冠军。
往些年的猪獒,大体恶霸犬,再到现在爆火的垂系德牧,都是用纽波利顿串出来的,能让狗嘴耷拉起来一大坨赘肉,看起来非常畸形。
可因为独特,反而能获得较高的市场价值。
普通的德牧,一两千。
垂系德牧,长着狼犬的身子,獒犬的嘴巴,丑得要死,也笨得要死,却能动辄卖出好几万的价格。
斗犬这方面,串纽波利顿的就更多了。
可绝后这个事情,林灿是真没听说过。
“无脑种公嘛,可不至于没生育能力吧?”
“这个,你就不懂了。”
老王头儿又开始臭屁起来了:“拿纽波利顿串,它是没问题的,可坏可坏在,近亲繁殖,知道什么是狗熊金毛么?”
“没听说过,是怎么回事?”林灿便问。
“奸商呗,黑心的狗贩子,为了坑钱啥都不管,净干些伤天害理的事情。”
老王头儿也是一脸的气愤,掰着指头说道:“一父配三代,父亲配女儿,再配孙女,再配曾孙女,这种事儿你听说过么?”
“不是吧?”
林灿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旁边的小妍,也是浑身恶寒,作为女孩子她更加接受不了:“好恶心啊,这么配,不会出问题吗?”
“那肯定出问题啊。”
老王头儿继续说道:“早些年,这样乱串的人多老去了,金毛小的时候卖相不好,傻不拉几的,不够好看,骨量也不够大,有些人就想出了这一损招。”
“第一步,先是用一头金毛种公,和一头纽波利顿母犬去串。”
“这一窝,生下来的小狗,长得也不好看,金毛和纽波利顿的基因,各占50%,但它很健康,很聪明,因为基因隔得远,可第二步就龌龊了。”
“这一窝小狗长大了,选它长得最像金毛的女儿,再用这头金毛种公去串,父女相配,生下来的小狗,和金毛就很像了。”
“金毛的血统,能占到75%。”
“可这个时候,小金毛仍然不好看,脸蛋到是像样了,可毛色杂乱,还得继续串。”
“最损的来了。”
“第三步,选这一窝最像金毛的孙女儿,继续和第一代种公去串,生下来的金毛,血统能达到90%。”
“这一窝的金毛,那就漂亮了。”
“一狗串三代,只需要两三年就能串出来。”
“虎头虎脑的,骨量大,毛量足,甩普通的金毛好几条街,一头幼犬卖四五千,买回去活蹦乱跳的,养到四五个月,软骨病就犯了,站都站不起来,活不过半年就死了……”
老王头儿拍着大腿的问:“这不是伤天害理是什么?”
林灿被惊到了。
关于这些繁育密辛,简直听所未听,闻所未闻。
只感觉一阵阵的恶心。
想自己繁育一窝后代,为了避免近亲,查了七代血统。
狗子繁育,是一定要避免近亲的。
虽然培育出来的品种,的确好看,外形和性格都不错,可一身的基因病,不光狗子遭罪,自己养起来也费钱,很容易夭折。
可是很无奈……
林灿也不免感到一些悲哀。
现代所谓的“纯种”?
其实全是这样培育出来的。
说句不好听的,都是出于经济价值。
就拿金毛和拉布拉多来说,纯净的毛色,都是通过这样的反复提纯,反复去串,最后定型一个品种。
结局是什么呢?
细小,犬瘟热,肠胃炎。
狗子两个月就过鬼门关。
只要是稍微不注意,一旦买回去没有良好的隔离,可以说分分钟染病,上吐下泻,便宜了宠物医生,没个三五几千别想出院。
有些花了钱,一样的治不好。
治好了,狗子的寿命也会缩短。
这不是折磨人么?
真正纯种的犬,都是被这样霍霍没了。
林灿后槽牙都咬紧了:“这两个王八蛋,太特么损了,这么乱搞不出问题才叫怪了,判他们个十年八年,一点都不冤。”
“不冤。”
老王头儿也是这么说:“所以啊,你在入手狗子的时候,眼睛一定要放尖了,你看它那一身的怪肉,是咋练出来的?”
“钟二钟三这两个孙子,我还不知道他们么?”
“早些年,他们就没少干这种事,不光搞近亲,还打激素,养出来的狗子全是废物,还卖得贵,一头要好几万,只能忽悠那些不懂的新手,回去几天就咬人,你拿回来也是祸害。”
“要我看啊,这狗子活不过两年时间。”
老王头儿也算是苦口婆心了,在林灿肩膀拍了一下:“听你王叔一句劝,别收了,省得养出感情了,搞得自己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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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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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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