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枪都不练了,逮着手枪死磕。
发现巨他妈难。
他尝试了不同的手枪,西格绍尔,拖卡列夫,马卡洛夫,勃朗宁,总之各个国家的枪支都试了一遍,一个比一个难掌握。
各种据枪姿势,也都尝试了一遍。
全是打飞机。
子弹漂到哪儿去了都不知道。
短期内,想有什么进步恐怕是很难了。
不过呢,在手枪的使用上还是有些收获,也不知从哪儿走过来一个印加土著,教了他一手,教会了他韦弗式据枪法。
也叫悍匪式据枪法。
这种独特的据枪姿势,枪是横着握的。
手臂一横一竖,尽量往胸口里面收,把枪藏在胸口里面,造型看起来非常拉风,非常炫酷,也非常实用。
因为他省略了瞄准过程。
枪放在胸口的位置,等到猎物足够的近了,再连续扣动扳机,将子弹用最快的速度轰出去。
“丛林里,你总会遇到一些出乎预料的情况。”
“遇到一些大型的猫科动物,还有各式各样的猴子,毒蛇,它们向你发起攻击的时候,速度会非常的快,快到你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林灿的英文还不错,勉强能听懂的程度。
印加土著的英语也挺不错,尽管蹩脚,但勉强能表达清楚。
“操作越多,越容易失误,过多的瞄准,会让你的情绪紧张,丧失一些基本的判断能力,而你需要做的,只是尽可能快速的倾泻子弹,将弹匣彻底清空出去,送它们去见上帝。”
“你的枪套,也不要挂在腰上。”
“用这个……”
土著拿了一个胸挂式的快拔枪套过来,给他挂在肩膀上,枪柄正好就在肋骨的位置,林灿试了一下还挺好用。
悍匪的气质当场就出来了。
刷!
快拔,瞄准。
“nonono,你必须忘记瞄准。”
“相信我,这个过程对你来说没有任何用处。”
土著贴心的示范了一下,拔出枪管子横着便抠,边走边抠,他体型瘦瘦小小的,在开枪的一瞬间却尽显凶悍,给林灿一种很奇妙的观感。
像是八九十年代的战争电影,瘦小的东南亚人,像是普通的平民,面对国外士兵的检查,伪装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稍有疏忽,被他偷偷的拔出枪来一通乱抠。
清空了弹匣,握着枪跳进丛林,几个闪身就没了踪迹……
林灿眼神闪了闪,在这一瞬间竟神奇领悟。
解锁全新技能。
老六枪法。
刀哥和阿耀等人,也直呼学到了,王总和张总也换了胸挂式枪套,都感到新奇不已,练习起了这种特殊的枪法。
“不错,这一招很实用,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桑杰斯,先生。”
林灿感觉还挺好玩的这人,感觉丛林经验也挺丰富,便起了招揽之心,好歹也得有点表示,掏出自己的钱包,扯出了五百美元递给他。
“这笔钱你拿着,给你的孩子们买点礼物。”
桑杰斯惊呆了,激动得身体都有些抖。
显然,这对他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秘鲁是一个殖民国家,贫富差距极大,作为一个低等土著他显然没法拒绝,要不然他会郁闷一辈子……
“谢谢你,先生,你是一个慷慨的人。”
桑杰斯接过了钞票,双手合十点头致谢:“能为你服务,我感到非常荣幸。”
“不用这么客气,桑杰斯,我想给你一份工作,你愿意接受么?”
“额,先生,你可能误会了,我正是来为你工作的,我是你们的丛林导游,将带领你们前往伊斯拖基,也会跟随你们进入丛林。”桑杰斯竟然说。
“我去,你怎么不早说?”
桑杰斯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大黄牙,有些憨痴痴的问道:“那么先生,你对我的表现还满意么?”
“看来,我们有了一个不错的开始。”
“今后跟着我好好干,丛林里的事情就交给你了,钞票的事情交给我。”
林灿在他肩膀上拍了拍,手指头搓了搓:“只要你让我满意了,我也会让你很满意的。”
“谢谢你,先生,你们有一个庞大的导游团队,我只是其中之一,但我一定是最优秀那一个,有任何事情你都可以交给我。”
“先帮我们把装备搞定,这一块儿,还是得多听听你的意见。”
林灿不再纠结手枪的事情,专心搞起了其他装备。
桑杰斯的经验很丰富,给他们指出了很多不足。
狩猎方式上,导猎公司给出了两套方案。
一套是大刀阔弓的古典狩猎,另一套是枪支射击的现代狩猎。
名单上20种高端猎物,林灿两种都有规划,地形上涉及到沼泽,峡谷,湖泊,山顶,对户外装备的要求极高。
就比如说,靴子。
狩猎精通点满之后,林灿对靴子的认识极其深刻,不是穿着舒不舒服的问题,他有一些很强的功能。
比如说,气味防控技术。
专业的猎靴都是单面透气,夹层有特殊材料,在防水隔热的同时,还能确保脚气不外泄,避免被犬科动物利用嗅觉跟踪。
还有就是绝缘性。
亚马逊雨林被称为生命的天堂,也称为绿色地狱,除了病菌和野生动物的威胁之外,还要面临各种极端天气,高温,高热,高湿和强降雨的雷电天气,高耸入云的树冠随时都有被雷劈的可能。
遇到一些特殊的地理环境,甚至有游离的球状闪电。
不小心踩到一条电鳗,也够人喝一壶的。
在桑杰斯的推荐之下,林灿是左挑右选,最终选择了一款中量级的绝缘猎靴,under-armour公司的拳头产品,带am气味控制技术,采用导热内涂层来吸收脚底热量,气味则通过高帮上部排出,接近膝盖的高度,单面渗透的防水技术,哪怕一脚跌进河里完全打湿,鞋子都不会进水。
冲锋衣,冲锋裤,选的都是防风防水的高领设计,确保内衣裤紧贴皮肤,各裸露的地方都有束口设计,夹层有驱虫填充,避免被虫子之类爬进去。
进入雨林,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
在这一方面,林灿也是下足了功夫。
除此之外,林灿还选了一条博泰克sr6复合弓,800根纯钛箭矢,射术半点不会,就图它造型好看,纯粹拿来装逼用……
直到凌晨一点多钟,装备才大致选定。
各式的枪械五花八门。
刀哥这家伙是个狼人,主武器选择的是全自动步枪,搞了一条m4卡宾枪,发射5.56毫米北越nato弹,30发弹匣,战术枪托,直角握把,cog六倍瞄准镜,侧翻三倍镜,三合一枪灯,当吃鸡的配置来搞。
他这一条枪的火力,抵得过半个狩猎团。
林灿看了也没多说什么。
是得有两条自动武器在手里,狩猎到是其次,万一遇到地方武装什么的,也能比划比划不是。
“时间差不多了吧?”
林灿低头看了下表,已经是凌晨的2点多钟。
狗子们坐的另外一趟航班,专业的宠物托运,加设了有氧舱,有专人照顾,凌晨4点到利马机场。
群主留了人在机场等着,可林灿放心不下。
“反正也睡不着,再呆会儿天都亮了,不如跟我接狗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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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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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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