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林灿黑豹>第29章 狗厂小太妹,十二母夜叉!
  “玉米的确长胖了。”

  “主要是人缘太好了,不论是人和狗都惯着它。”

  “整天的胡吃海喝,把身材吃废了。”

  林灿笑呵呵的介绍了一番,又走到了第四个笼子,里面趴着一头俊俏的小金毛,体型相对娇小,看到主人也是兴奋得上蹿下跳。

  “老粉们肯定都很熟悉了,咱们狗厂的小太妹,名字叫十二,它的情况和玉米很像,也是过度活跃,主人没条件养就送给我了。”

  “只是这名字,多少有些奇怪。”

  “当时我也挺好奇,一条小母犬,它主人还是个女生,为什么会取这么个名字呢?”

  “她告诉我,是金陵十二钗的意思。”

  “她恰好在金陵念大学,就给它取了个十二的名字,希望它能拥有像林黛玉那样的浪漫气质。”

  “可是呢?”

  “恰恰相反。”

  林灿也是忍不住笑。

  狗主人是个在读大学生,文艺女青年,背着家里偷偷养狗,她在宿舍里面养,家里人肯定是强烈反对了。

  “十二的性格,可不是林黛玉那样的,它是薛宝钗那一款的,疯丫头,捣蛋鬼,社交牛逼症,刚到咱们狗厂第一天就谁都不怕。”

  “只要惹到它了,逮谁揍谁。”

  “性格极度活跃,极度黏人。”

  “有时候,你都不敢把它放出来。”

  “它恨不得能钻进你肚子里撒娇,舔得满脸都是口水。”

  林灿伸手靠近笼子,十二便伸出粉红的舌头,逮着他一顿猛舔,屁股甩出了180度的弧度,身体像条蛇一样的摆动。

  比玉米还夸张,兴奋度直接拉满。

  玉米和十二完全不同。

  玉米是女粉喜欢,十二则是男粉居多。

  戏称它为十二姨太。

  弹幕也是极其活跃。

  “十二母夜叉,但它真的好爱小林哥。”

  “黏人精,嫉妒心超强,有它在狗厂就是甄嬛传,太会争宠了。”

  “狗中花木兰,十二可与黑豹一战。”

  “十二挺适合家养的,亲人,但是要独生女。”

  “家养受不了,太会拆家了,这种大型犬虽然温顺,还是不适合城市喂养。”

  “好可怜啊,玉米和十二这么可爱,却都是被主人遗弃的,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十二太过兴奋,林灿害怕它撞破脑袋,便把它笼子给打开了。

  小家伙一蹿下笼子,就往人身上扑,伸出舌头到处乱舔。

  “去,自己一边玩儿去。”

  林灿手都快被舔秃噜皮了,在它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十二就像脱缰的野马,在院子里撒腿儿狂奔,绕着其它的狗笼子转圈儿。

  转眼又跑到林灿的腿边蹭一蹭,马上又跑去疯玩,东一趟西一趟的,简直发泄不完的精力。

  “你们看,这不是疯丫头是什么?”

  “不过呢,这也是好事,它看得开,金毛这种狗子心思很细腻的,被主人遗弃了,通常会性情大变。”

  “变得闷闷不乐,郁郁寡欢。”

  “所以啊,养狗之前一定要慎重,要考虑清楚自己有没有饲养能力,有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场地,还要有一定的训练方式。”

  “这种犬,活动量很大的,满足不了就会拆家捣乱,出去了见人就扑,见狗就咬,训不好一屁股的麻烦。”

  林灿也是有感而发。

  没办法,他遇到这样的事情太多了,不知道多少粉丝要送他狗,其中最多的就是金毛,其次才是二哈,再其次就是拉布拉多。

  买回去的时候喜欢得不行。

  打又舍不得打,骂都不愿意太大声,狗子习惯没教好,满身的坏毛病,养不了几天就烦了。

  送出去,别人也烦。

  最后也就扔了。

  林灿经常去逛狗市,可能很多人不肯相信,那些狗肉车上,除了土狗之外,最多的就是大金毛,拉布拉多,其次才是二哈和阿拉斯加。

  成年大狗养不熟的,习惯不好没人肯要。

  而且不值钱。

  扔了也不心疼。

  养不好,只会害了它。

  林灿又继续说道:“拉布拉多和金毛,很有迷惑性的,由于它性格温顺,亲人,很多人便以为它是宠物犬,其实它不是。”

  “这两个品种,性格也是相当凶悍,它们是猎犬。”

  “寻回犬什么意思?”

  “来,我给大家做个示范。”

  林灿拿起了一个玩具球,招呼了一声十二,随手便扔了出去,小家伙给开心坏了,连蹦带跳的追了过去,将球咬了回来,吐在林灿脚下。

  昂着头,吐着舌头,对着林灿邀功。

  “看到没有?”

  “这,就是寻回的意思。”

  “比如说,我拿把枪打野鸭,一枪干下来一头,掉林子里找不见了,不用担心,寻回犬就会追出去,将野鸭子给你叼回来。”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猎犬这一块儿,林灿也算是小有研究。

  顺着这个话题就说开了。

  “人与狗的合作,是从打猎开始的,双方是一种合作谋生的相处方式,它们的服从性是所有犬种里面最高的,没有之一。”

  “哪怕明知会死,会伤,可主人下了命令也会义无反顾的冲上去,能为团队做出牺牲,这一点是其他犬种比不了的。”

  “猎犬可是一门学问呢,它有清晰的职业划分。”

  “寻血,寻回,寻踪,撵山,吼狗,主力咬手,有负责牵制的,有负责打游击的,也有负责寻找猎物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和狼群一样,讲究的是团队合作。”

  “大家要是感兴趣的话,改天带大家去见识见识。”

  “咱们村儿就一个护农队的老猎户,主玩杜高和比特串,寻骚就用下司和凉山,那老头儿可厉害了,别人玩的是刀猎,每次搭班子带20条猎犬上山。”

  “单纯靠一群猎犬,能把二三百斤的野猪也干趴下。”

  “一刀结束。”

  弹幕上再次炸裂。

  守候在直播间的各大营销号,也是喜出望外。

  他们万万没想到,养个狗而已,竟然能整出这么多新奇的内容,反响也是极其热烈。

  “666,我就喜欢看刺激的。”

  “比特肯下死口,但不合群,真正能下大货的还得昆明和狼青。”

  “能带比特上山,真的假的?”

  “杜高百搭,找骚还得下司和普罗特,篮斑。”

  “撵山还得是凉山犬。”

  “主打的就是陪伴,为什么要让狗狗去打猎啊?”

  “万一磕伤了怎么办?”

  林灿看了一下弹幕,还挺多专业人士。

  感觉还行,改天可以搞一个专场节目。

  他对斗狗抵触,但对猎犬不抵触,狩猎谁不喜欢呢?

  一人一刀一群狗,回归原始野性,享受那种猎杀的快感,没几个人能抵挡这样的诱惑,一直没有入手猎犬的原因,只是因为……

  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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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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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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