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训犬狠人,我的黑豹是狗厂战神地狱难度>第72章 金耳骁苍,满门忠烈!
  这一波,效果不错。

  黑豹的名气太大了,在宠物界独树一帜,可它的真实战力始终存疑,和雪獒这一场,以小博大,算是为自己正名,也让让水友们过足了瘾。

  也是直播间关闭了打赏功能。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至于战况,也令人很意外。

  黑豹的耐力,竟然出奇的好。

  雪獒在它嘴下挣扎了好几分钟,没把黑豹甩下来,越甩越痛,很快就体力不支了,喘的跟狗一样。

  反观黑豹,就是咬死了不放。

  辗转腾挪,都显得很轻松,好像还没有使出全力。

  “好了,黑豹。”

  “回来。”

  到这个地步,就没必要打下去了。

  林灿吼了一声,黑豹也很够意思,牙口松了,雪獒却不依不饶,翻身又扑了过来,可终究是体力不支,很快又被黑豹按翻在地上。

  但没下口咬。

  只是将獠牙放到雪獒的脖子上,用低吼威胁。

  雪獒的性格也是凶悍,打成这样子仍是不服,喘了一会儿仍想再咬,被林灿赶紧拉开了,拍着它的脖子鼓励。

  “干得不错,黑豹。”

  “多吉是自己狗,没必要玩真的。”

  林灿很满意的是,黑豹的态度。

  经过返祖炸刺的事件,一人一狗的关系,变得更加默契了。

  他说的话,黑豹能听懂。

  反手把黑豹牵进了笼子里,赶紧去查看多吉的伤势,老王头儿一张脸黢黑,扒拉着脖子上的皮肉看了一会儿。

  “还行,问题不大。”

  “黑豹这狗子,下口有分寸。”

  “只是咬破了皮,上点药就好了。”

  老王头儿尽管心疼,但也不是娇气的人。

  拍了拍雪獒的脖子,也是一番鼓励。

  “好狗,多吉。”

  “哪怕打输了,也没给老子丢人。”

  在它屁股上拍了一巴掌。

  “回去好好练练,下次再打回来就是了。”

  多吉的体力,确实捉鸡。

  鏖战不过10分钟,就喘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可尽管很累,面对主人的安抚,它还是尽力的吐出舌头,舔了舔老王头儿的手背,很通人性。

  一翻身站了起来,两眼仍死死的盯着黑豹的笼子。

  看这样子,仍是不服。

  反观恩佐二楞?

  被黑豹盘一次,秒变舔狗。

  看到它这么倔强的性格,直播间的水友们只感觉酣畅淋漓。

  弹幕也是发到飞起。

  “这条雪獒斗性很强,好好培养一下,是当斗犬的料子。”

  “我的天,它这个时候都还撒娇呢?”

  “从此要学会低调做狗了。”

  林灿也安慰了一番多吉,开了两个罐头给它补充体力。

  也是有点犯愁。

  藏獒这犬种,就是这样的。

  它跟比特一样,不合群,性格凶猛孤僻,哪怕打输了也不服气,放在狗群里就是妥妥的刺头。

  黑豹到无所谓。

  实力在这里摆着的。

  可小虎想压过它就很难了。

  “多吉的性格太烈了,这一场还没打服,咱们的狗群不太好管理啊,怎么搞才能中和一下呢?”

  三叔在旁边说:“要我说,就让多吉试试,好好训一训,也是能成事儿的,就让它坐老二的位置吧,我觉得,不会比中亚差上多少。”

  老王头儿却仍是摇头:“不成,多吉这狗子只服小白,让它当二狗,还不如让小白上呢。”

  林灿耳朵都竖了起来:“多吉服小白,真的假的?”

  “服,你没看它俩一伙的么?小白从小把它带大的,就跟它亲爹一样,小白咬谁它咬谁,它是护小白的主,跟我都没那么亲。”老王头儿竟然说。

  “是么?”

  “这个想法还挺不错。”

  林灿捏着下巴,有点动心了。

  要不然,让小白试试呢?

  狗群的地位,并不是全靠实力。

  情商也很重要。

  要懂得狐假虎威,仗势欺狗。

  拉帮结派,笼络狗心。

  哈利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去年,狗厂最鼎盛的时候,他收养了将近20条狗子,那才是神仙打架,马犬、德牧、罗威纳、杜高杜宾卡斯罗,面对着一群猛犬,它也吃得开。

  它就仗着黑豹的势,笼络了火箭和炮手两条马犬,统一了战线,今天揍花猫,明天盘泰德,谁挨揍它带着两条马犬咬谁,专打弱势的一方。

  靠着落井下石,打出了威风。

  在狗群里的地位不低。

  而小白呢?

  林灿越想越觉得,有点搞头。

  首先,小白的血统很好。

  它是一头白化骁苍,它全身的毛发是雪白色,唯独耳朵泛黄,又叫做金耳骁苍,体重约有60多斤,在土狗里面算是非常漂亮,非常稀有的品种。

  其次,它猎性很好。

  它祖上5代,都在老王头儿家里服役。

  农村里养狗都是这样,狗下了崽子,会送出去一些,但最好的那头,肯定是自己留着养,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小白也是如此。

  第一代小白,已经是80年代的事情了。

  那时候,老王头儿也还是20来岁的小伙子,那时候山里还有狼,他奶奶从山里抱回来的,一头土猎犬,传承了5代的血脉,都是村子里的头狗。

  就跟王三叔说的一样。

  那时候什么条件?

  哪有什么大型犬?

  人都没吃饱,哪有粮食喂狗?

  带去山里打野猪,全靠土猎。

  能吃上野猪肉全是用狗命去换的。

  它祖上的一代目小白,就是被野猪拱死的。

  二代目小白,带领着本村的狗群,和别村的狗子干仗,两代都打疯了,患上了狂犬病,可就算是疯了的小白,都没曾伤过家里人。

  老王头儿的奶奶,把手放进嘴里也没咬她老人家。

  三代目,四代目的小白,曾跟随着王三叔,去伏牛山里当了几年野人,那些年家里条件不好,全靠王三叔在山里打野食赚钱,供弟弟妹妹们读书,找工作,养活一家人。

  可谓是满门忠烈!

  到了目前的小白,老王头儿就当它家人一样。

  平时都舍不得它受半点委屈。

  可它血脉里的猎性,得到了很好的传承。

  小白能逮耗子。

  而且一逮一个准,比猫还厉害。

  它有耐心,能蹲得住。

  撵兔子也是一绝。

  撵山,寻血,找骚,它至少能担任三个以上的位置。

  而反观自己的狗群呢?

  严格来说,都不中用。

  带罗威纳,哈士奇,阿拉斯加,金毛,拉布拉多,还有藏獒,巨型比特,跑去山上干野猪?

  懂行的都会笑掉大牙。

  一盘散沙,一群乌合之众。

  也是林灿仗着道具和buff加持,强行把它们糅合在一起,其难度不是一点半点,他有信心能让它们听话,可猎性这一块儿却没法提升。蜀南文学

  让它们上山?

  就两个字,玩儿!

  它以为遛狗呢,打什么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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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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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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