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灿听了直说有趣。
这么清奇的脑洞,也只有广大的劳动人民才能想得出来了。
“那些年,咱们过得还很滋润呢。”
老王头儿笑了笑又说道:“那时候我都还小,我都还记得那坡上的兔子,养得挺好,漫山遍野的乱蹿,放两条狗进去,就像炸了虾的塘一样,蹦起来两三米高。”
“那时候我们就拿根棍儿,拿件衣服,守在兔子洞外边。”
“看那兔子蹦出来了,一棒子敲晕,用衣服裹着就跑。”
“那味道,你们根本都想象不到……”
老王头儿拍着大腿,回味无穷:“啥都不放,就放点辣椒面,裹点盐巴,在山上烧把火烤着吃,那味道香得呀,恨不得把舌头都嚼来吃了。”
王三叔吧唧着叶子烟,却是板着脸说:“那是咱们大队部的救命粮,每年也就过冬的时候打一窝,平时都舍不得掏,净被你们一群细娃给打了。”
“那你没打么?就属你打得最多。”
老王头儿笑着数落:“咱们打就两三只,你打就是打一窝,你养那两头蜜狗就专干这事儿的,天天都放出去偷,工分都被扣光了,还差点拉去披斗呢,要不是大队支部的书记保你,早送去劳改农场打石头了。”
“是是是,那时候我还小,跟着三哥五哥去打兔子,也能落个兔腰子吃,可进洞里撵兔子呀,还得是三哥的蜜狗厉害,钻洞快,下口又狠,多深的兔子洞都能钻进去,我现在都还记得那两头蜜狗呢。”
司野人也是笑得合不拢嘴,想了一下说道:“一头叫黄鳝,另一头背上有两团白毛,你取的名字叫过山峰对不对?”hτTΡδ://WωW.sndswx.com/
谈起这些陈年往事,王三叔脸上也是忽然就有了神采。
“是,是有这回事,刚开始那头叫黄鳝,后来又抓了条公狗嘛,就喊的过山峰,有这两头蜜狗,那几年咱们村儿里就没缺过肉食。”
“只是可惜啊,后来不知道被谁给告了,要不然我还舍不得放呢。”
几个老头儿聊得火热。
林灿直接被晾在了一边。
说到蜜狗两个字,林灿却是惊喜万分。
这里说的蜜狗,可不是什么猎犬,而是王三叔以前养的两头黄喉貂。
关于伏牛山的狩猎往事,林灿也听说不少。
王三叔以前可厉害了,他是真正的当过几年野人,以前什么都养过,驯过山鹰,养过猎犬,养过猫头鹰,那时候野生资源丰富,他甚至养过一头小花豹。
可让林灿印象最深刻的,绝逼是这两头黄喉貂。
这货,体型和黄鼠狼是差不多大的,也同是鼬属,现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捕猎能力远超黄鼠狼,被称为鼬科之狼(→→右戳有图)
它就家猫一般大的体型,可它能上树捕猎猴子,捕捉野鸡鸟类,下河捉鱼,甚至敢去捕猎幼年野猪,可它的主食还是兔子和山叫,下洞抓兔子堪称一绝。
以前,听王三叔他们说过,山里人很多都养了黄喉貂,或者养几头狗獾,用来在山里捕捉小型野物,可现在不行了,因为它皮毛太漂亮了,比狐狸皮还贵重,曾遭遇毁灭性的捕杀,很多地方都快灭绝了。
抓一头,牢底坐穿!
这货,是真的厉害。
貂类,鼬类,是小型啮齿动物的天敌。
在欧洲,澳大利亚,野兔泛滥成灾,外国土著就喜欢驯养一种叫安格鲁貂的小貂,搭配哈里斯猎鹰,用来捕猎野兔。
安格鲁貂,钻进洞里把兔子赶出来。
哈里斯鹰,负责捕捉。
上天无路,下地无门。
猎兔界的黄金拍档。
可严格来说,国外的貂也不行。
安格鲁貂是宠物,它只能追赶,却没有单独捕食的能力。
致命捕猎,还是得靠猎鹰。
可黄喉貂却完全不同。
它抓兔子抓蛇,就跟玩儿一样。
要论纯正的猎兔技巧,还是得看山里的老猎户。
而更令林灿印象深刻的是,是因为在王三叔的故事里,这两条黄喉貂是最舒服的,它不需要人带出去,它会自己去捕猎。
更绝的是,它还会把猎物带回来。
就和王三叔说的一样,养貂那几年,他们家里就没缺过肉食。
上午给你抓一只野鸡,下午搞一头飞龙,在田里逮的耗子,在屋檐下风干了挂不下。
第一头,是王三叔去掏貂洞带回来的,一头母貂,浑身黄毛,背上有着黄鳝一般的黑黄花纹,名字就取的黄鳝。
第二头,也是貂洞里掏回来的,一头公貂,背上有两团眼镜一样的黄毛,有点像眼镜蛇,这边山里把眼镜蛇叫过山峰,名字就取的过山峰。
这两头,是一对。
王三叔总共养了4年,后面两年,每年都能带出几头小貂。
这两头老貂,会教它的子孙捕猎,再加上王三叔的驯养,曾经还搞出了一定的气候,村子里最多的时候十多头貂,都是这个家族的后代。
村子里很多贫困户,都曾受过三叔的恩惠。
家里养上一头,就得获得肉食的补充。
曾经还有两头小貂跑了,两头老貂还会去把它们找回来。
只是可惜。
王三叔的命运,也因为这两头貂产生了转折。
林灿听老王头儿说过,三叔是监守自盗,放这两头貂去大队部抓兔子,被人给举报了,给扣了个盗猎集体资产的罪名,把他从林场开除了。
当时,牵涉到集体资产都是大问题。
大队部曾想要摔死两头貂,王三叔就半夜起来偷偷的带进山里放了,没貂顶缸的情况下,差点被抓去坐牢,后来林场混不下去了,才去伏牛山当的野人。
可这些故事,毕竟太过零落。
林灿偶尔听听,都是一些片段。
一讲到蜜狗,林灿就融会贯通了。
“我算是搞明白了。”
“你们以前说的养貂抓兔子,就是在这片山。”
“这里,以前就是你们的老家。”
“那片狼窝山,就是你们说的兔山?”
老王头儿点头说:“是啊,可惜了那两头好貂,后来偷兔子不是被发现了嘛,也不知道被谁给告了,三哥才去当的野人嘛。”
“那是真可惜了。”
司野人更觉得惋惜:“后来我也抓过两头蜜狗,养着是真省心呐,我也搞出了一窝,后来不让养了,森林公安给了我80块钱就带走了,现在你想找都找不到了。”
“原来是这样,那等会儿带我去看看呢,那上面还有野兔么?”林灿就很惊喜了。
“早就没了。”
“以前啊,咱们能存下这一片山的兔子,是有大部队在管着,大家都尊重集体资产,馋到实在不行了,才偷偷的搞两只解解馋,可现在呢?”
司野人摇头说:“现在的人,哪会给你讲这些,有一只打一只,近山这一片兔子都不敢来,早都被打没了,现在山上全都是土拨鼠,都泛滥成灾了,一到晚上就鬼哭狼嚎的,我每次经过都放狗去咬,就当练狗了,咬死了都懒得扔。”
土拨鼠?
呵呵,林灿听了也是摇头。
这玩意儿,在林子里是彻头彻尾的祸害。
没人打,更没人吃。
它身上有鼠疫,满身都是寄生虫。
身上的跳蚤蹦到人身上,都得落一场大病。
山叫成灾了,附近的林木种子,树苗,田里的粮食都被它霍霍了。
狗都不吃的玩意儿,有时候还咬人呢。
不过呢,拿来练狗挺不错的。
“那就可惜了,那你们说的狼呢,和猞猁又是咋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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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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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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