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需要的只是柴米油盐酱醋这些普通的生活必需品。
毕竟,在这个年代连自己都养不活,哪有闲钱去买那些没用的闲置物品。
像张卫国这样的,买几盆盆栽,养只乌龟的人,根本没有。
一个供销社就解决来了日常生活的所有问题,还有一个百货大楼,这里的东西更加齐全,你像自行车,缝纫机,这些东西,这里都有。
来百货大楼的次数,张卫国那是屈指可数,后世的商场张卫国都不愿意逛,更别说这个时代了。
今天是周末,张卫国两个人没事,就带着冉秋叶来这里买几件衣服。
这个时代,买成品衣服的非常少,大多数的人都是自己扯布自己做。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现在的一个优势就是能生,家里的孩子多,养孩子也没有那么多的讲究,老大的衣服,老二还能穿,老二穿完老三穿。
一件衣服穿好几年,还能穿好几个人。
两人来到了百货大楼,将自行车停好。张卫国就牵着冉秋叶的手,走进了百货大楼。
这个时代都比较保守,能手拉手的很少。
张卫国可不在乎这些,自己的老婆怕什么,又不是别人家的老婆,还怕别人查吗?
来到卖衣服的店铺,衣服不少,款式也少。
衣服的颜色也还是灰蓝色,没有那些大红大紫的颜色,选了两身衣服,还有一些来买新娘衣服的人。
这个时代结婚讲究三转一响,再次就是讲究三十六条腿。
能买起三转一响的家庭非常的少,随便拿出来一件都要一百多块钱,一辆自行车就要一百多块钱,一台缝纫机就要一百多块钱。
就算你把钱攒够了,还需要票,自行车票非常的难得。
轧钢厂一万多人,每年自行车票也没有几张,正常渠道弄不到票,只能去黑市购买。
在黑市一张自行车票五十块钱,一张缝纫机票四十块钱,一张手表票三十块钱,一张收音级机票二十块钱。
这里面就是收音机票便宜。
这四张票就要一百五十块钱。
这个每个人的工资不到二十块钱,一个月能赚二十块钱都算是好的了。
整个四合院就三大爷一辆二手自行车,就算是二手的也花了将近一百块钱。
许大茂一辆自行车,是轧钢厂配的,为了方便下乡放电影,不能放背着几十斤的设备走着去吧。
看着别人认真挑选着衣服,张卫国心想,自己结婚结早了啊。
他就没有来挑选过衣服。
张卫国带着冉秋叶来到了一个柜台,这是一家卖金首饰的店铺。
“看中哪个买哪个。”
张卫国指着前面的金首饰说。
“这些金的太贵了,佩戴也不方便,别买金的了。”
“这银的不错,还便宜,带着也不显眼。”
张卫国一想,也是,这个时代带着金首饰还是很扎眼的,弄不好还会被别人抢。
银的就不会了,银的首饰便宜,很多人都能买起。
就算是买不起,也可以用大洋去打银首饰。
只要出一些加工费就可以了。
冉秋叶选了一条项链,一对耳环和一枚银戒指。
张卫国不差钱的举动,被有心人注意到了。
张卫国还不知道,他已经被人盯上了。
金首饰张卫国没有买,买了便宜的银首饰,没想到还是被人盯上了。
就在张卫国去厕所的时候,有一个小偷,觉得到了时机,径直朝着冉秋叶走了过去。
冉秋叶正在一旁等着张卫国,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人。
小偷一下子撞在了冉秋叶的身上,顺势倒了下来,手还摸了一下包包。
“哎呀,撞人了,撞人了。”
小偷躺在地上,不停的大喊。
“怎么回事?”
在这个年代,永远不缺乏见义勇为的人。
只是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根本不了解事情的经过,就跟着瞎起哄。
看着商场的客人全都围了过来,对着冉秋叶指指点点,小偷更加的嚣张了。
小偷满脸笑意,趁着这个时候,把偷来的银项链和戒指放进了口袋。
嘴里还“哎呀,哎呀”的喊着,不知道的还以为受了很重的伤。
“不是我,是他自己撞过来的。”
冉秋叶有点着急,什么时候见过这种阵仗,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
“就是你撞的,我感觉腿摔坏了,你的赔钱。”
“不赔钱,你今天就别想走了。”
下起头更加嚣张了,看着冉秋叶是一个女孩不知所措,不依不饶的提着条件。
“怎么回事?”
就在冉秋叶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张卫国从厕所里出来了。
看着一群人围着冉秋叶指指点点,冉秋叶不知所措。
“你是她什么人?”
“她把我撞了,今天不赔钱你们别想走。”
小偷看到张卫国就是一亮,他可是知道张卫国有钱,那付钱的动作帅气潇洒,狠狠的震撼到了小偷。
小偷的目的就是让张卫国赔钱,今天不但偷了首饰,后还能再赚一笔。
想到这里,小偷都差点笑出声来。
“撞你?”
张卫国疑惑的看了一眼冉秋叶,连地方都没动。
这诬陷的也太明显了吧。
冉秋叶可怜巴巴的和张卫国说了一下。
小偷还在一旁不依不饶,煽动周围群众。
看着那贼眉鼠眼的家伙,张卫国就知道这是一个小偷。
张卫国二话不说,上去就给了小偷一巴掌。
那小偷直接被打懵了,什么情况,怎么直接动手了,不是要讲道理的吗?
“老婆,你看看有没有丢东西?”
冉秋叶立马查看,项链和戒指不见了。
“项链和戒指不见了。”
“谁去报警,我给两块钱的跑腿费。”张卫国说。
“我去。”
立马就有一个小伙子说道。
张卫国看着小偷,别让他跑了。
十分钟,就有警察来了。
张卫国直接给了那人两块钱。
张卫国直接和警察说了一下情况。
警察也是知道这人是一个小偷,有两个警察上去搜身。
在小偷的口袋里找到了项链和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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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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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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