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
清脆充满稚气的声音,炉子噼里啪啦的柴火燃烧的声音和室内让人格外舒服的温度,林泽明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感觉。
就像是有什么暖呼呼的东西在心中荡漾着,哪怕是今天当街陪着母亲卖东西的行为放在正经读书人圈子里会被说有辱斯文,为了看不进眼里,加起来应该也不够十两银子的铜板说了不少好话。
娘亲和妹妹都好好的在身边,真好。
长歌数完,也不催促林欣月,到厨房里准备晚饭,考虑到两个孩子都饿的皮包骨头,长歌最近做的都做一些带油水的食物。
今天晚上做的是面条,撒上浓浓的臊子,又放上了长歌自己酿的醋,还有一盘切好的咸菜疙瘩上面热了油,味道酸中带着热油的香味。
这个时候,林欣月已经在林泽明的帮助下计算清楚今日赚的钱,总共有五两银子,去掉长歌买的原材料的价格,净利润有500文。
赚的并不算少,一文钱可以买上一个馒头,500文的购买力很可观。
林泽明吃着香喷喷的饭,等到洗碗结束之后,没有选择睡觉,而是在温书之后到厨房去给长歌帮忙。
“娘,我帮您!”
林泽明要帮忙,长歌也不拦着,让他帮忙烧火。
一直忙碌到很晚,长歌才停手,在临睡前喊住林泽明,从身上摸出早就准备好的一百文递给他。
“娘?”
“今天你帮娘做了那么多事情,这是娘给你的报酬,你妹妹的那一份,娘帮她存了起来,等她稍微大点,也让她跟着你读书识字。”
“这钱,你用来买吃的也好,买书也好,存起来也好,怎么处理都行!”
“娘!”
林泽明顿时觉得自己手里的这个钱沉甸甸的,声音有些哽咽沙哑。
他本能的将长歌现在的行为和之前她说的话联系在一起。
这分明就是怕了,想办法培养他和妹妹的生存能力,就怕万一娘亲不在身边,他们兄妹无法生活。
娘亲这是被那个男人给伤到了,信不过除了自己以外的人。
“去睡吧!”
长歌揉了揉他的脑袋,这几天相处下来,林泽明掩饰的很好,可还是让长歌看出了端倪,她在那些现代世界,也看过一些重生文,穿越文什么的,林泽明的状态,很像是重生。
原主其中一个心愿就是让这对儿女幸福快乐的长大,未来生活也能幸福美满。
长歌认为,一个人只有拥有良好的三观才能真正有获得幸福的基础,否则的话,就算是这个人有天大的本事,所谓的幸福也是镜花水月。
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就没有正确的生存办法,容易走上违背道德甚至违背律法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很容易在一些事情上钻牛角尖。
比如林泽明和林欣月,他们哪怕一直都很努力,却依然是悲惨的结局,只是因为对付林牧吗?蜀南文学
如果他们两个不耽于享乐,而是在报仇之后好好的想着处理国家大事,认认真真的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那么林清辉和林雅然所选择的那个王爷,也没有机会趁着天下大乱揭竿而起,分明做了乱臣贼子却人人觉得正义。
长歌现在做的,就是仗着林泽明对他重视亲情这一点,对他的三观进行重新塑造。
反正他只是个七岁的孩子。
还能反了天不成?
林泽明走的是奸臣之道,他以为自己仗着重生的优势看穿了娘亲的良苦用心,感动了大半夜,想了一大堆如何改善家里的点子,比如这辈子要这么利用信息差,获取功名利禄。
迷迷糊糊睡着,第二天一早就被长歌的饭香味给勾醒了!
林泽明小小的身躯一振,下一秒,院子里喂养的大公鸡打鸣的声音响起。
他娘竟然起的这么早!
昨晚上她那么晚才睡下,这才睡了多久!
他作为儿子,家里唯一男人,未来是要顶门立户的,怎么能总是劳累娘亲。
话是这么说,林泽明打了一个呵欠,他真的很困啊。
除了长歌,两个孩子都是迷迷瞪瞪的样子,但都伴着饭香味起来,等到吃过早饭,外面的天也彻底的亮了。
林泽明洗完最后一个碗,然后才温书,长歌则是带着林欣月在另外一边学习写字。
林长歌因为崇拜和爱慕林牧,也跟着认识了几个字,可写字却很是生疏,为了让林牧不起疑惑,长歌干脆练习左手写字,一张张的纸随着长歌和林欣月两人的练习叠放的越来越多。
村子里的学堂私塾很快盖好了,长歌在镇上面卖的卤肉和臊子面也畅销的很,私塾开学那日,长歌作为出钱的人,自然接到了邀请。
林老太和林老头作为探花郎的父母,也接到了邀请。
一个村子里能办起了这么大的私塾,加上束脩便宜,乡里和县里也与有荣焉,见到长歌,不免得多夸赞几句。
这就让林老头和林老太不舒服了,他们觉得自己儿子考上了探花郎就合该被人捧着,谁想到风头却被长歌给抢了。
再一想,这么大的学堂,都是他们儿子的钱,那可是一千两啊,这个女人竟然就捐了八百两出去,小月那个小丫头啥也不懂,那个林泽明也是个傻子,竟然真的就任由他亲娘去了。
一家子背心离德的货。
想到那么多钱都捐了出去,林家夫妻心口疼的更厉害了,偏偏面上还得装出一副好面容来,怕再给自己儿子脸上抹黑。
作为资助人,自然是要说几句的。
在众目睽睽之下,长歌牵着两个孩子上台。
“其实,我认得字也不多,不过,我觉得办私塾,孩子们多认字总是不错的,听小明说,这个书里有很多的大道理,还有人写怎么种粮食,教怎么打胜仗,讲那天南海北的人们都吃什么用什么,种什么样的粮食,他说话做事,因为读书,都开始变了,具体怎么变了,我说不出来,可我觉得,读书总是没有错的,希望就读三水私塾的孩子们,以后都能考到功名,当能给咱们老百姓做好事的好官,清官!”
在不能动用神魂之力,人设还是个认不了几个字的村妇情况下,这番话是长歌早就铺垫好的。
这话和现在村民们想的其实不同,他们想的是自己的孩子考了功名,能光宗耀祖,能当上人上人,只要当官,就飞黄腾达,钱有人送,地位还高,如今被长歌一说,反倒是觉得当个清官也挺好的,能给老百姓做主。
他们村子里还好,可那贪官有多可恨,谁都清楚。
“说的好!”
一群村民叫好,夸赞长歌的话也越来越多。
还是那句话,淳朴的村民们只看到林家夫妻在儿子考上探花郎之后的确是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待遇,可除了给村子里多了一个所谓的名声,到现在都还没有看到实在玩意儿呢!
相比较他们炫耀标榜自己弄的大家都心里羡慕又酸,还是长歌的话说的中听。
“这长歌真是个好孩子,那两个娃娃错不了!”
“可惜了这么好的孩子,才二十岁就得守活寡。”
林老太和林老头的风评在无形中又差了不少,刚刚挽回了一部分人心的林老太看到自己那些村子里经常和她说话的老太太们又开始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她,回去就气的病了,在家里骂了长歌很久。
被有心人听了去,更觉得林家这对老夫妻不做人,害的林老头只能找自己根本看不上,一看就是在溜须拍马别有用心的那些人喝酒聊天。
这么一接触,林老头就发觉了这些从前油腔滑调让他看不上的人的好了。
会说话,说的人心里怪美的。
结果没几天,这些人也不见了。
一打听,才知道又是因为长歌。
长歌去找了里正,端着自己做的卤肉和臊子还有咸菜疙瘩,在花大娘和里正尝完惊为天人的情况下,长歌才说了自己的想法。
她先将二十多天以来自己赚的钱和支出做成了一个个格外清晰详细的记录表,这半月她就赚了十八两银子,最主要的是因为肉的确卖得好,镇上的一些和县里有联系的酒楼和小贩也都想买了去运到县里卖。
反响真的很好,卤肉价格高,大多都是被酒楼给收购了。
臊子和那个咸菜疙瘩就不同了,原材料便宜,价格也低廉,因为配方好,所以做的味道也好,定的价格便宜,分明都是一些萝卜丁,但是却能吃出满嘴都是肉的感觉,加上很咸,保存时间也够长。
长歌的意思是让村子里的人一起做这个生意,反正冬天家里都没有什么事情,各家各户都分派一点,也能赚到一些,她希望里正来做总揽的人,第一可以调动村民的积极性,第二,里正到底是个场面人,人脉也好,交流也好,都比她来的要好一点。
“你就这么把配方拿出来了?”
里正看着那上面的银子,还有长歌这次拿来的订单,看到了里面的利益很是可观,就算是分配到各家收入也很不错。
村里人靠天吃饭,在冬天就是农闲,大多数人不是帮人干点零碎的活来贴补家用。
长歌做的事情,分明是拿着自己的收入在给大家找饭吃。
这么好的生意,她分明可以自己雇佣人来做,自己赚得多,还同样能得到大家的感激。
就见到长歌点头,大约是因为被林家人的事情给伤到的原因,长歌的话不多,每次说话都是四平八稳,不徐不缓的样子,可做的事情却比之前还要敞亮实在。
“是,我愿意拿出来,如果不是乡亲们照顾我,我们娘三个,还不知道是什么光景,我不认识几个字,不懂得什么大道理,我想着虽然现在学堂建起来了,可要是想让孩子们长长久久的能读书,还是要大家都能多赚一点钱。”
长歌垂眸,让人看不清楚她的神色。
“其实我也有私心!”
“当初我上京里,带着孩子们一路千辛万苦,担心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想着他要是被人给害了,我就算是舍了这条命,这一身的骨头,也得给他要个公道,可到了京里,才知道他已经要和那郡主娘娘成婚了。”
“这么多年自认为当不起一纸休书,我才要的和离书,只是心中总是堵得慌。”
“这番话,我也就对您说了,左右已经和离,我只求孩子们平安长大,希望照顾过我的人,都能过的越来越好,我是比不上他会读书,可我能让更多的孩子们都读上书。”
花大娘自来照顾长歌,也不觉得这番自我表白有什么不对,反倒是心中对长歌更加的疼惜了几分,这些事情就算是长歌不说,他们这些明眼人心中也自有猜测。
“长歌,你是个好孩子,是那负心汉作孽啊!”
里正也不由得可怜眼前这个单薄瘦弱却不失去秀美的小姑娘,才不过二十出头,就要承受这种事情。
他沉吟了一番,答应了长歌的提议,不过却没有让长歌无偿,而是选择给她分一成的钱。
于是,在林家终于迎来了林牧来接他们的下人和马车的时候,没见到一个人过来送行,大家都聚集在一起听里正说长歌捐献方子的事情。
其实最近长歌卤肉卖的好,有那消息灵通的人早就得到了消息,还有那不着四六的小混混也都打着方子的主意,没想到她竟然会主动将自己碗里的肉给放出来,说实话,心中虽然觉得她这么傻,可听到她说感念大家照顾他们大家的事情,大家的心中都觉得熨帖极了。
那些都是芝麻绿豆大点的小事情,都被她记在心中,可见她是个至纯至善的好人。
一村子的人热火朝天的听里正调配,对分给长歌一成的钱也没有什么异议,毕竟如果不是人家心善,这钱都是人家长歌赚的。
林老头和林老太穿的整整齐齐的,打算临走的时候再感受一把别人艳羡的目光还有一声声的追捧。
等了大半天也没有等到一个人,这天天气不算很好,寒风吹的人骨头缝都冷,两个人站在马车前面不上车,张望了半天,脸上的喜气一寸寸的消失,最终扛不住冻在下人的催促下上了马车,萧索离开。
因为这场受寒,两人在半路上得了很厉害的风寒,等到了京城的时候,半条命都快没有了,身子骨大不如从前,两人没力气再折腾,好了之后终于想起来和儿子吐槽那被长歌敲竹杠弄走的那一千两白银,添油加醋的厉害,对于自己差点饿死那娘三个的话半点不提,多提林泽明和林欣月是怎么没有礼貌上桌吃饭的,提长歌是怎么在林家门口撒泼的。
林牧对母子三人最后一点愧疚也在这些诉说中消磨殆尽。
长歌把秘方捐出来这件事情,触动最大的是林泽明。
在得到消息的时候,他下学是跑回来的,觉得娘亲就是疯了,怎么会想到这么做。
对着林泽明的这种眼神,长歌拉着他坐下来,把林欣月抱着,细细的给他说了告诉里正的那套知恩图报的话,在这个之上,又多了点其他。
“欲富而家,先富而国,这是上次你告诉娘的,娘觉得很有道理,娘觉得,书中的道理是没错的,错的是有的人心不好,圣贤书里写的可都是做好人,做善人,做能人的大道理。”
“村子好了,咱们也肯定会好,你说是不是?”
“这人啊,很多人都是让钱给黑了良心,今天娘能想着回馈村里人,娘希望你长大之后,当一个能回馈天下人的好官!”
“你看,这是花大娘送来给你们兄妹两个的新棉袄,那是李大娘家送来的鸡蛋……”
长歌一样样的给他们说着。
林泽明想说,大家给他们送这些,是因为他们家让出来的利益更多,她说的圣贤书里的那些话,不过是读书人用来粉饰和抬高自己的东西,不过是用来考取功名的东西罢了。
不会有人真的当真的。
可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对上母亲那双特别坚定明亮的眼睛,林泽明觉得自己这些话,很是卑劣。
三水村的村里办起了私塾,加上请的是村子里教过林牧的老秀才,不少附近村子里的人,有的为了方便,有的为了省钱,有的为了沾一沾老秀才身上属于探花郎的文气,都过来求学。
私塾设在进村子的地方,四通八达,很是方便,地域也够空旷,加上那些交不起束脩的人,也会给私塾里添置东西,暖和的很。
今天林泽明又被老秀才给夸赞了,上个上辈子的状元郎,就算是当了多少年的奸臣有点生疏了功课,可也在这群小豆丁中一骑绝尘,老秀才发现了他的潜力,教授的特别用心。
小孩子可是有嫉妒心的,也不管自己说的话伤不伤人,回家的林泽明就被隔壁牛家村的一个皮孩子带着一群孩子笑话他是个没有爹的野孩子。
林泽明上辈子就被人这么嘲讽过。
阴影再度袭来,还没有等他做出什么反应,身后几道人影就越过他冲了上去,噼里啪啦的和那群皮孩子打了起来。
带头的是花大娘家的大牛,大名叫刘世友,原来就叫刘大牛,入了学老秀才给起了一个体面的名字。
林泽明认出了这几个孩子都是村子里面的,听到刘世友一边打一边骂那个皮孩子,说什么让你欺负林泽明。
长歌看着回来花了脸的林泽明,沉默了下,确定了对方是个成年人的灵魂,长歌就没有想过还会有儿子和人打架被叫家长的一天。
事情经过就是,林泽明听到这些村子里的孩子对自己特别维护,然后见到一群孩子打了起来,刘世友和刘世成几个孩子被打的鼻青脸肿都还要让他们改口,一个没有忍住,也冲了上去。
去特么的丞相风度,去他娘的读书人的气度,去特么的理智,他必须揍的这群骂他没有爹的臭小子们满嘴找牙。
牛家村的孩子一看,哎哟,你们合起伙来打我们村子里的人,那可不行,我们牛家村的孩子不能输啊。
一瞬间打的更厉害了。
林泽明是个大人芯子,下手阴的很,打的都是特别疼但是却不容易落伤的地方,被打中的次数越多,他下手就越厉害,把上辈子当过酷吏的手段都拿了出来。
一直打的那群孩子们真的哭爹喊娘。
牛家村的孩子心里苦啊,都快疼死了,结果一看伤痕,他们身上没有三水村的那群臭小子们看上去伤的重,因为打架,还被老秀才一人赏了五个打手心,那滋味要多酸爽有多酸爽。
林泽明眨巴眨巴眼睛,认错可快了,带头和夫子认错,也不解释什么原因,反倒是刘世友和刘世成他们一群孩子说出了他们打架的原因。
一听自己家孩子是抱打不平,三水村的人得了理,说话也不客气起来,直给牛家村这群理亏的人说的抬不起头来。
花大娘作为大妈中的生力军,可谓是舌战群儒。
背地里说人,谁也拿你没有办法,可这些说人家没有爹的话被弄到正主面前,谁都知道有些过分了。
牛家村的人半点便宜没有落好,回去就打了那些参加打架的孩子们一顿,牛家村上下今晚晚饭时分,都是孩子们挨打挨训的哭闹声。
而搅动两村孩子风云的“好孩子”林泽明,反倒是收获了一众大人们的关爱,和一群特别佩服他的小孩子。
毕竟,打架本身就会挨打,三水村的孩子们没有想到自己给林泽明出了气,还得到了大人们的一致赞赏。
特别是花大娘家,还奖励了两个孩子一人一个鸡腿。
不知不觉中,三水村上下一团和气,从大到小,这个心中拧成了一股绳。
唯有长歌的表情有点古怪,她这个儿子。
这是从明着坏变成了白切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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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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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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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凤长歌西彤更新,第329章 恶毒反派的亲娘3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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