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宿主他总是在逃避任务抑郁余生>第26章 成为师尊最喜欢的毛茸茸(26)
  因为有唐林,所以丁皓云又回归自己摆烂的生活,每天他还没有起来,就会被一阵香味勾起,打开门一看,看见院子的石桌上放着饭菜。

  一看就是他大师兄做的。

  一连好几天,丁皓云都是美滋滋的摆烂,一觉睡到自然醒,醒来后再坐到院子里面吃饭。

  吃完饭逗逗猫,再去街上转转,或者是躺在床上看话本,日子过的很是滋润清闲。

  丁皓云:( ̄▽ ̄)~*

  直到这天晚上,犍康发布任务了【请宿主帮助男主,奖励五十个小时的生命值。】

  丁皓云听着突然出现的声音,吓得手上的画册都掉了,然后立马心疼的将画册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

  这可是最新的修仙界颜值排名榜,而且他也在这个上面还排在前三,简直美滋滋。

  丁皓云【我男人咋了?】

  犍康【你男人为了能抓住采花贼,以身犯险,男扮女装,虽然最后凭借着宿主你给的法器,杀了采花贼,并且将采花贼交给了衙门。】

  【可是那男人受了很严重的伤,而且还中了采花贼的药粉,现在yu很严重,现正在小巷子里面艰难的往回走,那个巷子有很多的地痞流氓,宿……】

  犍康还没有说完,他就看见自己的宿主跟风一样飞走了,只留下床上翻开的画册。

  犍康【……】果然天大地大,宿主的眼里面他的男人最大。

  丁皓云出来后,就放开自己的灵识覆盖了整座城,开始查看凌霄的位置。

  没有一会儿就感应到凌霄所在的位置。

  当他到的时候,就看见一群人围着凌霄,脸上的表情很是恶心。

  而凌霄正面色潮红的靠在墙上,警惕的看着那群人。

  他很像将这群人杀了,可是那个采花贼撒在他身上的药粉生效了,他快没有力气了,他想要去那符,让丁皓云过来救自己。

  可是刚伸出手,就被其中一个人的脚给踩住,那个人还用脚很很的撵着他的手。

  很疼,钻心的疼。

  “这个人不错,长得好看,等下我先乐呵乐呵,你们在上。”

  “想不到今天晚上被我们捡到宝了,这个贱人大晚上穿成这样,不就是为了勾引我们吗。”

  “一个男的穿着裙子,不过还挺好看。”

  说着就有人伸手去撕扯凌霄的衣服,他们的咸猪爪还没有碰到凌霄的衣服,就被一道冰刃给砍断了。

  剧烈的疼痛,使他们一时之间没有叫出来,很快他们就反应过来,看向巷子口。

  就看见丁皓云一身寒气的站在那里,眼神看着很是恐怖。

  犍康看着这样的宿主,有些害怕。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感觉他的宿主好像变了,变得有杀气了,不是之前那个软糯怯生生的宿主了。

  那些人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说话,就看见自己的身体变得越来越扁,他们身体的水分正在被丁皓云抽走。

  仅仅是一眨眼的功夫,他们几个人就变成干尸了。

  丁皓云看都不看那些尸体一眼,衣袖一挥,那些人的尸体就变成粉末,随风飘走了。

  凌霄还是第一次看见丁皓云这个样子,丁皓云在他印象中一直是很乖巧、很懂事、很懒、很娇气和很爱撒娇的一个人。

  今天这个样子还是第一次见,不过很帅很喜欢。

  凌霄还没有来得及跟丁皓云说话,他就感觉自己身子一轻,他震惊了。

  他居然被他媳妇给抱了起来,还是公主抱,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些羞耻的。

  但是渐渐的觉得没什么。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丁皓云一直在给自己做着心理建设。

  不能发脾气不能发脾气。

  但是还是很生气꒰╬•᷅д•᷄╬꒱

  他从犍康那里了解到凌霄在将采花贼的尸体,送到衙门的时候吗,药效才开始发作,那个时候完全可以给自己传信,或者是用了自己给他的符。

  这样就不会出现后面的事。

  可是凌霄没有。

  所以他很是生气。

  但是凌霄是自己的爱人,他又对他发不了火,只能自己在心里面怄气。ΗtτPS://Www.sndswx.com/

  等回到房间后一言不发的给凌霄处理着伤口,在给他放了一浴桶的冰块水,给他进行物理降温。

  凌霄“宝宝,这泡冰块澡就不必了吧,你就不心疼我吗?”

  丁皓云看了他一眼,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凌霄看不出丁皓云心里面想着什么,最后看着丁皓云没有那个意思。

  于是咬咬牙,刚准备进浴桶,丁皓云抓住了他的手,然后把凌霄抱着扔到床上,放下床帘“我们**。”

  凌霄惊着了,主要是丁皓云说的时候是面无表情的。

  他忍着身体里面的躁动,看着丁皓云“宝宝是不是生气了?心里面有什么事情就跟我说,不要憋在心里面。”

  丁皓云闻言,眼眶立马红了,他靠在凌霄的肩膀上,攥着凌霄的衣服“你为什么不给我传信,说你的情况,要是我今天没有去的话,你就完了知不知道。”

  凌霄看着丁皓云红了眼眶很是心疼“下次不会了,不对是以后都不会了,我原本想着在撑一撑就到家了,没有想到那个药效那么强。”

  “也没有想到会遇到那群人,想通知你,被他们发现了,你看我的手都被那些王八蛋踩红了。”

  丁皓云看着凌霄的左手,虽然他刚刚简单的处理了,可是还是能看见上面的伤。

  更心疼了。

  凌霄艰难道“宝宝,帮我好不好?”

  丁皓云“嗯……”

  ……

  凌霄有一瞬间的震惊,他家宝贝从来不会这个样子,在这个方面上一直有点害羞,今天怎么这么热情。

  ……

  原本丁皓云还是信誓旦旦的,但是…………。

  才一下,

  就累了了。

  坚持了十下,

  他废了。

  他靠在凌霄的肩上,打着商量“要不,你自己自*。”

  凌霄看着丁皓云脸上的薄汉轻笑“我来就行,宝宝乖。”

  本来丁皓云以为一会会就好了,可是一连三天他们都是在,chuang上,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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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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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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