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婶受宠若惊,以为秦小乔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没想到还会做饭?

  “不用不用,我来就行。”

  秦小乔笑了笑,“没事,我来。”

  孩子有人帮忙看着,她实在是闲得慌,还不如跟着做点事,就当活动筋骨。

  陆封烈见状提议,“我也来帮忙。”

  刘婶眉开眼笑,婉拒道。

  “有这份儿心就行,那可使不得,你们夫妻俩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去好好歇着吧。”

  进了厨房,扭头发现他们俩还跟着,显然压根没把她的话听进去,刘婶无奈,拗不过他们,不再劝阻。

  人多就是快,平时刘婶一个人做饭,起码一个多小时,有秦小乔他们帮忙,半个小时就做好了。

  “小乔手艺真不错,看你刀工这么老练,以前家里是开饭馆的吧?”

  秦小乔摇头,“只是比较喜欢做饭而已,练得多就会了。”

  “那我先把菜端出去。”

  刘婶端着菜出来,正好被徐莲撞见。

  香味扑鼻,她上前看了眼问,“今天吃红烧鱼啊?”

  刘婶笑了笑,“对,小乔特意做的。”

  徐莲一愣,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探头探脑看向厨房。

  “小乔做的?”

  刘婶点头,“我让她别做,我来,她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正好让你和先生尝尝她的厨艺。”

  徐莲也忍不住笑,好奇地跟过去,“我看看。”

  来到厨房朝内一看,秦小乔正在盛汤,陆封烈端着锅正在帮忙。

  见到小两口配合得这么默契,她故意没有打扰,转身来到饭厅坐下,看了眼正从门口进来的陆兴华笑道。

  “阿烈跟着小乔还真是变了不少,现在都会帮忙做饭了。”

  陆兴华也很意外,要知道他这个儿子从来不进厨房的,自打结婚后,确实变了很多。

  看着桌上摆着的菜,坐在陆兴华旁边的小宝激动得晃了晃小短腿,还没有吃就知道是谁做的。

  “妈妈做的!”

  他抬手指了指,自豪得不行。

  陆兴华笑出声,“你咋知道是妈妈做的?”

  小宝扬扬下巴,神气不已。

  “妈妈做的好香!”

  旁边的大宝也赞同地点头。

  陆兴华哈哈大笑,看了眼徐莲提议。

  “我记得对面柜子里还有瓶酒,你拿出来我和阿烈喝两杯,难得的假期,再不喝没机会了。”

  徐莲瞪他一眼,还是照做。

  等酒倒上,饭也摆上,秦小乔和陆封烈端着最后两道菜出来。

  一眼看去,四菜一汤,这么丰盛!

  徐莲关心地问,“咋做这么多?小乔累坏了吧?”

  陆封烈拿点纸巾给秦小乔擦擦额头的汗,一句话没说,但二人的行动似乎表明,这顿饭确实挺累。

  秦小乔接过纸巾,笑盈盈地看了眼陆封烈。

  “不累,有刘婶和他给我帮忙。再说了,他把风扇都搬去了门口,风吹着凉丝丝的,能有多累呀?”

  徐莲看了眼陆封烈,眼神陌生得不行,好似头一回认识自己这个儿子。

  以前和女孩子说话,那就一根硬邦邦的木头,现在还知道心疼媳妇了?

  她欣慰地点头,“行,先吃饭。”

  尝了口秦小乔做的菜,确实色香味俱全,比外面饭店做得都好。

  徐莲连连称赞,“小乔是不是在哪儿学过?你这菜做得也太地道了。”

  秦小乔给她盛碗汤递过去,“熟能生巧吧。”

  “什么熟能生巧,你这是心灵手巧,阿烈娶了你是他的福气。”

  被点到名字的陆封烈更是忍不住挑眉,抬眼似笑非笑看了眼亲妈,想到之前她无论如何也不接纳秦小乔,这才几天时间,已经把对方当成亲生女儿来看待。

  果然去除偏见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自己相处。

  “这个鸡肉也不错,老陆你尝尝。”

  徐莲还给陆兴华夹了点。

  他尝了口,赶紧美滋滋配口酒。

  “不错,下酒正好。”

  一家人其乐融融之际,被送到程彩英这边的陆翊却顶着大太阳,饥肠辘辘地站在院子外面。

  吴叔早就回去了,他抱着书包来到熟悉的门口却不敢进去。

  太阳毒辣,这里连个躲避的地方都没有,他直挺挺地站了差不多半个小时。

  一张脸晒得通红,额头上满是汗,感觉身上越来越没力气,生怕中暑,环顾四周最后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刚想找个屋檐躲躲,正对面出来个婶子倒水,见到他还挺意外。

  “小伙子,你找谁?”

  看他穿着挺洋气的,皮肤白皙个头也高,不像是这里的人,难道是谁家的亲戚?

  陆翊对上对方那张好奇的脸,本不想搭话,可思及到自己不敢开口叫程彩英,最后还是低声回了句。

  “我来找我妈。”

  “你妈?”

  对方更加来了兴趣。

  “你妈是谁?”

  陆翊没吱声,抬手指了指正对面的二楼。

  女人扫了眼,见鬼似的,恍然大悟问了句,“程彩英啊?”

  陆翊点点头。

  女人见状,面上的热情都散了不少,再次把他从头打量到脚,很是不解。

  程彩英居然生得出这么英俊的儿子?

  这小伙子一看生活就挺富足吧,干啥想不开来找她?

  想不出所以然,她也乐得看戏,笑吟吟问。蜀南文学

  “你妈这会儿估计在家,我帮你叫叫。”

  不等陆翊反驳,她已经扯着嗓子喊起来。

  “程彩英!程彩英!你儿子来找你了。”

  一听这话,原本还在吃饭的家家户户都迫不及待地打开窗户看出来。

  之前就听程彩英吹牛,说她前任丈夫家里多么有权有势,这次她找上去,对方肯定能给她一大笔钱。

  早上前夫家里人不还跟着她来看了么?

  大家伙都瞧见门口停着的那辆小轿车了,也见到了从里面下来的人,确实不同凡响,对她吹嘘的话信了大半。

  现在又听说她儿子找来了,难不成真是来给她送钱的?

  不仅街坊邻居这么以为,正在吃饭的程彩英同样如此。

  噌地一下起身,她喜不自胜惊呼,“是不是小翊给我送钱来了?”

  本以为徐莲会多考虑几天,没想到这么快就做出了决定?

  看来他们陆家是真的有钱,给一万块眼睛都不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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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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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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