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金珠>第227章 都不傻,有钱挣的时候,肯定选择上班
  毕竟刚开始吴氏的乳汁真的不多,每每都让金珠饿的前胸贴后背,直到她开始给金家送粮食后,才算是可以正儿八经的吃饱。

  白云僵住了,半晌后本来始终洁白的无瑕的云朵,此时却诡异的从粉红变成了深红,匆匆留下一句“主人好讨厌”便唰的一下飞走了!

  “····”

  金珠一脸呆滞的看着自己还没收回来的手,再看看落荒而逃的白云,忍不住“噗呲”笑出了声音。

  “明明就是个智能机器人,竟然还会害羞···”

  秋收开始了,金三强果然没有停下做生意!

  因为秋收家家户户都比较忙,金三强也没有强迫金达等人必须来做工,便跟他们商量,如果想要在秋收期间回家帮忙也可以,只是休息的期间没有工资!

  当然,不回去帮忙也不会在工钱上亏待他们,一天一人除了每月的工钱外,在秋收期间,每人每天除了原有的工钱外,再额外多发十文钱,算是补偿他们农忙时不能在家帮忙的补偿!

  金达几人闻言互相对视了一眼,便决定秋收期间照常工作。

  他们也不傻,他们一天工钱有十几文,还包两顿饭,如果再加上额外的一天十文钱,那一天就有二十多文。

  村子内有不少人家人多地少,一家根本用不了那么多人在家干活,金三强给的那额外的十文钱,完全可以花五文钱让他们找一人回家帮忙秋收,这样家里的粮食收了,他们还不耽搁挣钱,多好!

  金芝几个也是一样的想法,首先是她们的活没有金达他们辛苦,他们只是每天凌晨起来忙活,天不亮就忙完了,回家还不耽搁做早饭,下午忙也是吃过午饭才去,所以也不耽搁做午饭,晚饭就更不耽搁,每次晚饭前半个多时辰吴氏就让她们回去了。

  再者,她们是女子,力气有限,休息在地里帮不了多少忙!

  “春娘,秋收辛苦,你今天中午把家里的鸡宰杀两只,一只拿给金保家,让她炖了给他家人补补!”hΤTpS://WWω.sndswx.com/

  金三强早上出门前,还不忘叮嘱吴氏。

  吴氏点头,打了个大哈欠,挥挥手道,“当家的,我知道的,今天不是你说又有大客户要一百份的凉皮吗?快走吧,别耽搁了!”

  “好,那我走了!”

  金三强回头看了眼已经坐在牛车上的金达,点了点头便走了。

  “达子,你弟弟还有金博他们又提前走了?”

  坐上牛车,金三强看向赶牛车的金达。

  “嗯!”

  金达又甩了下鞭子,才开口回答,“他们半个时辰前就已经出发了,等咱们到了州城,我估计他们也该差不多就到了!”

  金三强闻言没有再回话,只是在心里想还是要买骡车,不然这每次都让他们几个地下走也不好,虽然是轮换着走····

  是的,因为牛车上装的馅饼和凉皮一日比一日多,而且这些又怕压,不能摞起来,所以,牛车上只有车辕上能坐俩人。

  天彻底亮了,吃过早饭,金钰带着金铜才提了一个装满饭菜的篮子,一人抱了灌凉白开的水罐来到了地里,见到了正坐在地里掰玉米棒的来福,便朝他喊了声,“来福,你让你爹娘他们过来休息一会吧!”

  来福听到声音回头一看,就看到了大少爷和二少爷站在了地头大树下,连忙应了一声“好”便让一旁同样在干活的来财去喊在地的那一头忙碌的爹娘!

  他则是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玉米叶碎,才大步跑到金钰和金铜身边,连忙行礼!

  “大少爷,二少爷!”

  “嗯,早饭还有水都在这,你们吃过饭,歇息一会再干活!”

  金钰对于被人称呼大少爷,刚开始是真的很不自在,但是他爹说了,自家以后可能还会再买下人,那么叫他大少爷的人就会更多,所以,他要逐渐习惯才行。

  最主要的还是,金钰见他妹妹金珠对于被来喜那个小丫头称呼小姐时那淡然的表情,想想自己身为大哥,不能让小妹觉得丢她脸!

  来福一脸感激,“奴才谢过大少爷体恤!”

  这时候金保带着花枝和来财回来了,又是一阵行礼,金钰摆了摆手让他们快吃饭,才算作罢!

  金三强去州城做生意了,而在家的剩余人,金保天不亮就带着媳妇和两个儿子去了昨天金钰给他们指的田地忙活去了。

  虽说他们前面几十年都是在后院忙活,还真的没有下过地,但是,都是干惯活计的,哪怕开始不会,在头天金钰口头上教的,再加上今个来地里,看左右两边地里别人是怎么干的,他们也大差不差会干了。

  “来喜,拔鸡毛你会吗?”

  留在家的吴氏手里提着刚抹了脖子的一只公鸡,一只母鸡,看向刚烧好开水从灶房出来的来喜。

  来喜愣了下,犹豫道,“太太,奴婢没有给鸡腿过毛,但是,奴婢之前在灶房给厨娘帮过一段时间忙,看过她们给鸡腿毛。”

  “奴,奴婢,奴婢可以试一试!”

  最后的那个试一试,来喜发出来的音都打着颤~

  “····”

  吴氏不是心狠的人,来喜虽然是下人,但到底还是个才七岁的小姑娘,让一位才七岁的小姑娘给两只鸡腿毛,她还做不到,便把手上那只足足有七八斤的公鸡放在地上的一个空盆内,才笑着道。

  “来喜,这只公鸡是要中午给你家人补身体的,所以需要你自己来收拾。”

  “但是因为你没有收拾过,今个我收拾我手上这只母鸡,你看着我怎么收拾的,自己也学一学,以后都要你们收拾了。”

  来喜忙点头,“太太,奴婢会认真学习的。”

  本来坐在堂屋门口,正拿着他爹给她买的毛笔,沾水在椅子上练字的金珠闻言,立马放下毛笔便跑到吴氏身边,抱着她的大腿询问,“娘,珠珠需要做什么啊?”

  “珠珠,这边都是血,你别过来,快点回去!”

  吴氏失笑道,“你啊,只要乖乖的不要过来,那就是帮了娘最大的忙了!”

  “···好!”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金珠更新,第227章 都不傻,有钱挣的时候,肯定选择上班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