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呀,你们不是饿了么,等啥呢?”廖振山一边咬着猪蹄子,一边向陈阳几人示意。
陈阳几人对视了一下,虽然几人现在也有些饿了,但桌面上连一双筷子都没有,总不能像廖振山一样,直接用手抓着吃吧。廖振山微微一笑,表示没事,筷子是别想找了。
既然廖振山开口了,陈阳几人也不再矫情,纷纷开始动手抓着吃了起来,只有常老板在旁边皱着眉头看着,脸上略微带着嫌弃的表情。廖振山看看他,一看就是南方人,不由笑了一下,伸手拿起一瓶啤酒放在他面前,“不吃就喝吧,灌个水饱也不错!”
“有杯子么?”常老板问道。
“喝酒还用杯子?”廖振山吐了一块骨头,和旁边男人对视笑了一下,“直接拿瓶吹!”
得,常老板勉强拿起啤酒瓶子喝了一口,呛的直咳嗽,看的廖振山和陈阳等人哈哈大笑。廖振山的朋友不知道在哪里翻出来一双筷子和一只杯子,直接递给常老板,示意他将就一下,这里条件就这样,怠慢了。
几人一边吃着,一边聊着,虽然陈阳等人是江城人,廖振山是沈城人,但两地风土人情差不多,一会就聊到一起去了,而且越聊越兴奋。刀疤甚至还表演了一个叼瓶,两只手不拿瓶子,直接用嘴将瓶子叼起来,之后一个甩头,瓶子里的啤酒就如同一个小漩涡一样,直接顺着嗓子咽就下去了。
这本事陈阳倒是第一次见,刀疤这嗓子是怎么长的,跟水管子一样,就算一瓶啤酒直接往水管子倒也没这么顺畅呀!
“好!”廖振山在旁边重重拍了一下桌面,用手一抹嘴,“哥陪你一个,让你看看我的活!”
廖振山直接把椅子往后一踢,之后顺势直接倒立在椅子上,“小杰,整!”
廖振山的朋友叫小杰,听到廖振山又要来这个活,不由一捂脸,顺手拿起一瓶啤酒,送到了廖振山嘴里。几分钟之后,廖振山倒立着喝完了一瓶啤酒,直接从椅子上跳了下来,笑着向陈阳等人问道,“咋样?”
刀疤和振丰兴奋的拍着巴掌,倒立喝完一瓶啤酒,这本事真狠!倒立喝啤酒倒是见过,但是能喝完一瓶,一点不洒的,廖振山绝对是第一个。常老板在旁边都看懵了,自己万万没想到,啤酒还能这么喝!
“会这活的全国就三,”小杰掰着手指头数着,“他师爷,他师傅和他,他师爷没了,他师傅脑淤血瘫痪了,就剩他了,不过也快了。”
“滚你大爷!”廖振山笑着打了小杰一拳。
几人是越聊越投机,小杰和振丰还有刀疤聊着沈城社上的事,振丰和刀疤也跟小杰说着江城道上的事,说来说去,振丰插不上话了,因为刀疤跟小杰说到了大娘们,这两人正在互相分享经验呢。
陈阳跟廖振山聊着,从聊天中廖振山得知,陈阳是江城的古董商,这次受常老板聘请,到古玩黑市来捡漏的,而且知道宋青云是江城古董协会会长之后,廖振山还吃了一惊。
说着话,陈阳从口袋里掏出了三孔布,这是刚才瓶子碎了之后,陈阳借着捡碎瓷片的机会,将瓶子底偷摸捡了起来。宋青云看着陈阳将三孔布拿出来,才发现不知道什么原因,三孔布镶嵌在瓶子底部了,怪不得怎么弄都弄不下来。
看着陈阳拿出了三孔布,宋青云心里知道陈阳要做什么,自己并没有阻拦。从廖振山现在的表现来看,他是条汉子。宋青云相信,无论陈阳是给钱还是将物件给廖振山,他都不会接受,因为廖振山,从骨子里透着一种侠义。
“廖大哥,这物件叫三孔布,是战国时期的一种钱币,”陈阳将瓶子底推到廖振山面前,“廖大哥,我跟你说实话,我就是因为在瓶子里发现了这物件,才买下你那只瓶子的。”
“您够仗义,我危难的时候你出手帮了我,我必须向你说实话。”
廖振山听完陈阳说的,低头看了一眼三孔布,抬起眼皮看看陈阳,“这玩意值钱么?”
陈阳点点头。
“几万块?”
陈阳摇摇头。
“十几万?”廖振山抓起一块鸡肉放在嘴里嚼着问道。
“可能还多一些。”陈阳喝了一口酒,“如果能放上几年,甚至有机会超过百万!”
廖振山愣了一下,直勾勾的看着陈阳。打死自己都想不到,这么个小破玩意能值这么多钱!廖振山平复了一下心情,之后苦笑了一下,冲着陈阳竖起了大拇指,“你小子行!”
“廖大哥,”陈阳想了一下,“现在我手里没有那么多现金.......”
陈阳说道这里,廖振山已经知道陈阳下面要说啥了,伸手比划了一下,“打住!”
“我说过,你能挣钱是你的本事,我就挣那只瓶子钱!”廖振山很坚决的说道,“你能看出这里面的门道,是你的本事,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一分钱都不要!”
陈阳还想在说些什么,廖振山表示,老天爷是公平的。陈阳能在瓶子里发现这物件,能挣钱,这就是老天爷给你的本事。而老天爷在功夫方面,给了自己太高的天赋,已经很眷顾自己了,自己应该满足。
“陈阳老弟,我知足。”廖振山用瓶子碰了一下陈阳的酒瓶,又跟宋青云碰了一下,随即脸上浮现一丝笑容,“至少日后我有吹的了,我摊子上也出过好东西!”
看着廖振山仰头就喝了半瓶啤酒下肚,陈阳也陪了半瓶。廖振山活的真实,虽然没什么钱,但比叶辉,钱老板等这样的人活的舒服,这才是真正的汉子。
几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喝着酒,话一多了,酒下的就快。无论是廖振山,还是陈阳,宋青云,都觉得很投缘,转眼间半箱啤酒就下去了。小杰满脸通红,就跟猴屁股一样,甚至脱了外衣,光起了膀子。
小杰把外衣脱掉的瞬间,陈阳等人纷纷愣住了,这家伙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不计其数。整个腹部,两侧肋部深深浅浅,各式各样的刀疤。刀疤见状之后,不由喉咙动了一下,这TM得打了多少仗呀,不光打仗,这得被多少人砍过呀,才能留下这么一身疤!
“小杰哥,你这......”
小杰看着几人的眼神,不由一笑,手一拍胸口,“看到了么,什么吴三吴六的,哥才是沈城第一大社会,哈哈!”
廖振山抽着烟,喉咙微微动了一下,随后低声说了一句,“艹!”
“你艹啥,”小杰回头笑着骂了廖振山一句,“这不是伤疤,这是我和大娘们的爱情之路!”
众人听完纷纷笑了,廖振山在旁边吐了一口烟,“咋的,这是你搞皮鞋的时候,被人家老爷们堵屋里,让人家老爷们砍的呗?”
小杰听完把嘴一撇,“吹呢,就凭这身疤,谁看谁不麻,还TM敢砍我!”说完之后,小杰脸上换一副淫笑,“我跟你们说,我跟那些大娘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给她们整的受不了呀,她们呜嗷乱叫,那个舒服呀,那手就四处乱抓。”
“这不,弄的我身上都是疤!”
“哈哈!”陈阳等人纷纷仰头大笑,刀疤甚至笑的差点仰过去。
“滚你妈!”廖振山笑着踢了一脚小杰的椅子,直接把椅子从小杰屁股底下踢出去了,小杰噗通就坐地上了。
“你TM就是个爷们,要是个娘们,早就跪在爷的双腿之间了!”小杰坐在地上,笑呵呵向廖振山说道。
在大家伙哈哈笑着的时候,陈阳眼角扫了廖振山一眼,廖振山瞟着小杰身上的伤疤,眼神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像是.......像是羡慕这些伤疤一样,陈阳不由心里楞了一下。
吃饱喝足之后,眼看着还有两三个小时天就亮了,振丰和刀疤随便找个地方一躺,就这么直接睡着了,宋青云坐在椅子上,靠着墙,闭着眼睛;小杰更是直接躺在了啤酒箱子上,就这么睡着了;廖振山坐在椅子上,把脚搭在柜台旁边,闭着眼睛;常老板的位置最好,他躺在床上,因为他根本就没听到结束,几瓶啤酒下肚,就昏昏欲睡了。
陈阳看看几人,不由摇头笑了一下,伸手将没吃完的半袋子花生米放在了柜台秤旁边,顺手将一千块钱压在了袋子下面,随后找了个地方也眯了起来。
早上七点多,宋青云先睁开了眼睛,在椅子上微微睁开眼睛,默默扫视了一圈屋里,随后伸了个懒腰,走到陈阳近前,扒拉了几下陈阳。原本以为陈阳会惊醒,没想到陈阳慢慢睁开眼睛,冲着宋青云露出了一个微笑。
陈阳和宋青云轻声招呼起振丰几人,随后看着打住呼噜的廖振山和小杰,做了一个嘘的手势,示意大家轻手轻脚离开。陈阳等人离开之后,廖振山打着呼噜微微睁开了眼睛,随后看了一眼旁边的小杰,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个哈欠。
“咋了?”小杰蹭一下坐了起来,看看屋里,发现陈阳他们都走了,“人都走了?”
廖振山点点头,“你咋起这么早,不像你的性格呀!”
“艹,你整一帮外地人过来,你清楚他们是干啥的,万一出点啥事呢?”
廖振山轻蔑的一笑,一屁股直接躺在了床上,小杰撇着嘴边收拾边嘟囔着,当收拾到花生米位置的时候,看到了陈阳放在柜台上的钱。小杰拿起来点了点,直接扔到了廖振山的身上,“人家留下的,你留着吧!”
廖振山将钱拿在手里,嘴角微微笑了一下,“这几个小子,真挺有意思!”说着话,将三百元扔到桌面上,“给你,本钱!”
“起一边去,我的成本是王寡妇对我的感情,你赔的起么!”小杰将桌子收拾完,折起来立到旁边,之后走到床旁边,踢了一脚廖振山,“往里,两人的床,你一个人全占了!”
“你今天不去找寡妇了?”
“歇会,”小杰顺势也挤在了床上,“下午去见一个娘们,他男人是修大车的,成天不在家。”说到了这里,小杰奸笑了一下,“她那个大屁股,一掐都出水!”
“艹,你不会轻点掐!”
回去江城的路上,振丰开着车,陈阳表示自己要眯一会,毕竟昨天一晚上没怎么睡。宋青云也深深打了一个哈欠,表示自己也要眯一会,让两小子好好开车。
“陈老板,宋老板,你们咋都不睡呢?”刀疤狐疑的转头问道。
宋青云笑着叹了一口气,“你们陈老板为人大气,仗义!”
“直接将三孔布的事情跟廖振山说了,头一次见面,大家谁都不了解谁,不得留个心眼!”
陈阳眯着眼睛微微一笑,露了三孔布,自己当然要当心点,不过通过这件事,也能看出廖振山的为人,值了!
振丰的意思是将陈阳送回去,让他回家补个觉,陈阳表示不用,自己要回店里,三孔布还没清理出来,睡觉什么时候都能睡,这物件才是重点。振丰把宋青云送回去了,又把常老板送到了酒店,最后一行人回到了陈阳的店铺里面,推门往里走,几人有些发愣。
店里坐着一位美女,此时秦浩峰正和人家嘻嘻哈哈哈聊着,劳杉不知道干啥去了,柱子在门口坐着,见到几人进来,伸手掏出烟,示意几人在门口抽根烟。
这明显是有事呀!
在门口,陈阳点燃了香烟,“柱子,这谁呀?”
柱子呵呵一笑,伸出两根手指,“糖豆的初恋,两扎那个!”
陈阳几人都知道这件事,现在见到了真人,不由转头看向了店里,刀疤抽了一口烟,默默说了一句,“柱子,当初你没送错,是TM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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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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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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