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93:开局退婚迎娶白富美金生水起>第941章 万贵妃专用酒杯
  听到小槐说还有一只,陈阳微微吃惊了一下,自己只是顺口随便说了一句,不会这么巧吧?你要是说是鸡缸杯自己都信,这可是成化斗彩三秋杯,还一对?

  “小槐,你确定那一只跟这一只一模一样么?”

  小槐微微摇摇头,“陈老板,两只杯子大小、质地几乎一样,你要是非说哪里不同的话,那就是杯身上的花纹不同。”

  陈阳听完差点没气死,花纹不同那tm叫一对么!

  “哈哈!”秦浩峰在旁边听完,哈哈笑了起来,“小槐哥,古董这东西,花纹不一样,那就不是一对,也就不是一种东西。”

  “啊?”小槐听完狐疑了一下,随后看看几人,“那不对呀,耿老头来找我的时候,特意拿了一个不错的盒子,杯子就装在里面,人家老头确定说是一对。”

  “而且不仅是一对,听说还是两对呢!”小槐回忆着向几人说道。

  “两对?”陈阳也有些懵圈了,“你还记得那只杯子上是什么花纹么?”

  小槐点点头,自己记得特别清楚,那只茶杯上面印的是葡萄!

  我艹的!陈阳倒吸了一口凉气,一只三秋杯,一只葡萄杯,都被自己撞上了?

  “人家耿老头说了,当初在田里捡到这只盒子的时候,里面一共四只杯子,其中一只杯子已经完全碎了,”小槐向陈阳继续说道,“他还以为是谁家刚买的杯子不要了,还说人家败家,于是就捡回去自己用了。”

  “其中也有一只印着葡萄纹的杯子,那年冬天用来烫酒的时候,直接炸了,后来他一看这杯子做的太薄了,所以就没舍得用,一直放着。”

  听小槐说完,陈阳直接坐在椅子上,这败家老头,那杯子能用来烫酒么,这么好的物件,不是白瞎了么?还有师叔这个败家老爷们,前些年去了那么多次牛头山,怎么就没发现这杯子呢,让人家烫酒弄碎了一件!

  “翻地时候挖出来的?还带着盒子?”陈阳脸上带着一丝苦笑摇摇头,这运气真是爆棚!

  小槐摇摇头,据老耿头说,他那年开春时候下地干活,走到田地头就看到扔着一只盒子,走过去捡起来一看,就是这玩意。

  “要是挖出来的,估计他早就卖了,这不是以为别人不要的么!”

  咦?陈阳听完瞬间皱起了眉头,要是说挖地挖出来的,或者山里捡的,陈阳都相信,居然在田地头随便捡的,这来路也太......

  明成化斗彩三秋杯、斗彩鸡缸杯、斗彩葡萄纹杯,就成化年这三个物件,拿出来件件都能封神,但三秋杯绝对是杯中魁首,因为它太稀有了!

  三秋杯能稀有到什么程度,这么说吧,鸡缸杯在这三种杯子里,存世件数是最多的,总共不超过20件,而且大部分都在博物馆中。

  先来说一下馆藏的,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一件、英国大维德基金会一件、英国维阿博物馆藏一件、剑桥大学一件、瑞士日内瓦鲍氏东方艺术馆一件、京城故宫两件,大头来了,海对面博物馆八件,外加民间流传下来的四件,这是所有流传有序的完整鸡缸杯数量。

  但是这其中有变数,剑桥大学那只,经过专家研究之后,认为是康熙年间仿制造的;京城故宫所藏那两件,后来因为已故成化瓷专家朱老先生曾经质疑其真伪,更偏向是大明晚期仿制的。

  那民间都在哪里呢,其实都和一个人分不开,这个人就是仇炎之,仇炎之是苏州太仓人,是仇英的第十四世孙。

  仇焱之在1949年赴港发展,在古玩市场上,遇到了一对鸡缸杯,最后以1000刚币将其买回,有很多人都认为他买了假货,但他相信自己绝对是真品。后来他专门对照史料不断研究,并且还专门为鸡缸杯定做了个包装盒,并且在上面写上了他的名字。这对鸡缸杯被他珍藏了近半个世纪,后来就转给了伦敦收藏家leopolddreyfus夫人,还因此大赚了一笔,在当时港城收藏界引起极大的震动,被誉为收藏界“捡漏”的典范!

  小鬼子著名收藏家,有着拿破仑之称的坂本五郎,于1980年11月在港苏富比拍卖会上,以528万港元的价格,拍下了这只鸡缸杯;

  随后在1999年4月,玫茵堂主在港苏富拍卖会上,以2917万港元落槌,又一次拍下了这件鸡缸杯,成为当时我国古代瓷器在国际拍卖市场上的最高成交纪录,竞得者为玫茵堂主、瑞士银行家zuellig兄弟。

  最后就是大家都知道的,2014年,刘一千以2.8亿的价格拍下,所以说,这一只是完全属于流传有序的一件鸡缸杯!

  当时仇炎之不是捡漏了一对鸡缸杯么,另一件,于1981年5月在港城苏富比拍卖会上,被香港富商区百龄拍下,区百龄是港城著名教育出版商、官窑瓷器藏家;还有一杯,曾同属dreyfus夫人,1957年一同收录于东方陶瓷学会展览,后来在1971年售于伦敦苏富比拍卖会,这就是流传有序的三件鸡缸杯,在苏富比拍卖记录上有明确记录的。

  最后一件在佳士得拍卖行有相关记录,但仅仅只有一次拍卖记录,到现在都不知道在谁的手里,有人说过佳士得当年拍卖的那只,并不是一只完整的鸡缸杯,而是由残品修复的,应该不算在民藏里面。

  无论怎么说,完整的鸡缸杯存世数量,不会超过二十件,这里指的是没经过修复、不包括残品重组的。

  再来看看斗彩葡萄杯,明成化斗彩葡萄纹器物目前所见共有4种样式,一种是葡萄锦荔枝纹杯,存世仅5件,3件藏于海对面博物馆,2件藏于首都博物馆;一种是葡萄纹直口杯,5只均见于故宫;一种是葡萄纹高足杯,两岸故宫、上海博物馆、国家博物馆、大维德基金会共约10件;还有一种是葡萄花果纹小碟,仅1件存于台北故宫。其中第一种样式是后世摹制最多的版本,清康熙、雍正、乾隆都有制作精良的慕古器物存世。

  而斗彩三秋杯,全世界就一对,就是在1956年,孙瀛洲为了响应支援国家建设的号召,将近3000件古董全部无偿捐献给了国家。据说为了转移这些文物,故宫博物院前后动用了20多辆卡车!这其中就包括孙瀛洲当初不惜用40根金条买下的那对三秋杯,当年拍下后他一直珍藏在家中秘不示人,直到捐给故宫的前一天。

  在田地头随随便便就捡到一件成化斗彩三秋杯、一件斗彩葡萄纹杯,这也太蹊跷了!

  正说着话的功夫,小厨娘推门走了进来,进来跟几人打了一声招呼,跟陈阳说了一下小华奶奶的情况,现在老人家手术已经做完出院了,老人家精神状态挺好的,自己这不是没事,想着好久没去建筑公司了,就顺路过来看看,结果发现公司锁门了,就来铺子里看看。

  听到小华奶奶没事,陈阳也算是放心了下来。小槐听到小华的名字之后,特意多看了两眼小厨娘。小厨娘看小槐看着自己,身体不由自主的向陈阳这边凑了几步,她没见过小槐,还以为小槐是来卖东西的。

  “哇,陈老板这茶杯真好看!”小厨娘趴在桌子旁边看了起来,“这么好的物件,你得多给人家点钱,这杯子多好呀!”

  “这可不是用来喝茶的杯子,这就是酒杯!”陈阳在旁边微微一笑,向小厨娘说道。

  “酒杯?”柱子三人听陈阳说完之后,同时看向了陈阳,“哥,这杯子不是跟咱们喝茶的杯子差不多么,甚至还没有喝茶的杯子大呢!”

  陈阳顺手点燃了一根烟,之后将烟盒扔到了桌面上,示意大家自己拿,随后跟几人解释起了这只杯子。

  “这物件是成化斗彩三秋杯,杯子这么薄,怎么可能用来喝茶呢?你倒一杯热茶进去,不烫手么?”

  三秋杯,相传是明宪宗朱见深特意烧给万贵妃喝酒用的杯子,朱见深小时候很惨,生活在皇家权力斗争的高压下,父母都不在身边,只有一个年长17岁的万贞儿陪着他。成年后,他对万贞儿的依恋不降反增,义无反顾。他为了万贞儿,能和自己的亲妈拌嘴;他为了万贞儿,敢于废掉成婚不到一个月、出身名门的吴皇后,可见对万贞儿的宠爱。

  “据《明史·食货志》上记载:成化间,遣中官之浮梁景德镇,烧造御用瓷器,最多且久,费不赀。这段的意思是说,成化年间景德镇不计代价烧造包括斗彩瓷器在内的精巧器物,是明宪宗首肯的。”

  “还有,根据《宪宗实录》记载:四方进奉奇技异物皆归之,意思就是说,万贵妃在宫中的服用器物都享受着超规格待遇,下面进贡的好东西都先到她那儿去了。那我们就可以想像一下了,这其中自然就有当时还是新奇玩意儿的成化斗彩了。”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三秋本意为时间,一秋三月,三秋意指九月,但《诗经》里云: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意思很简单明了,就是我们说的一日不见,入隔三秋,表达的是恋爱中人对情人的深切思念。

  想想一位堂堂的皇帝,为什么要烧制一款这样的杯子?那指定是因为万贵妃了,有人说是因为杯子上描绘的是秋天庭院或花园中的景色,而秋季一般历时三个月,故有“三秋杯”之称。

  “但我更觉得是因为,明宪宗想表达对万贵妃的爱,真是从心里有一种一日不见,入隔三秋的情感,所以根据这种想法,烧制了这样的图案。”陈阳将没抽完的香烟踩灭,站起来将三秋杯拿在手里。

  “人们常说成化无大器,这一朝的瓷器,没有了永宣瓷器的霸气威武。但是这三秋杯杯壁很薄,杯子也小,特别符合女性的审美,虽然缺少了威武霸气,但在这些杯盏中,我们却分明能感受到成化帝倾城的温柔,也算是一段千古佳话!”

  小厨娘听完之后,一脸的惊讶,没想到这居然是古代贵妃用的酒杯,示意陈老板自己能拿起来看看么?陈阳表示没有问题,当小厨娘单手轻轻拿起三秋杯的时候,秦浩峰和柱子两人对视了一眼。

  哥真没说错,这杯子几个男人拿在手里显着小,可小厨娘的手握着杯子,不大不小,刚刚好!

  小槐在旁边眼睛转悠了几圈,之后笑着问道,要是这杯子是用来喝酒的,那一定得有酒壶吧,恰巧自己还真收了几只酒壶,不知道能不能配套。说着话,小槐转身拉开了旅行包,从里面拿了几件酒壶出来。

  只可惜这些酒壶跟三秋杯根本就不配套,别说配套了,连一个朝代的都不是,就在小槐从旅行包往外拿着物件的时候,祝语嫣推开大门也走了进来,“师弟,你今天来晚喽,早上我送走师傅过来,你都没开门!”

  说话间,祝语嫣一眼就看到了小厨娘手上的斗彩三秋杯,不由微微张大了嘴巴,刚想说什么,看到正在掏物件的小槐,又把嘴闭上了,默默走到了陈阳身边,小声说道:“师弟,你又掏上了,成化斗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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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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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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