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离翔庆军驻地灵州南约二十里处汇入黄河,之后,再沿黄河北进百里,便是怀州。
怀州西行五十里,便是兴庆府。
现如今,高璋麾下,共有禁军兵马五万之数,西军将士近万。
此刻全部都集结在这冰封盈尺的灵州川水畔。
此刻,一辆辆经过改装的古怪车辆,已经被推上了冰面。
那是已经在下方加装了两条长长的横木紧贴于冰面的车子,只需要两个人就可以轻松地在冰面上将车辆推动。
而等到了上岸之时,只需要将那两条两头微翘的横木取下,车辆又可以利用车轮继续行进于地面。
这等精巧而又极富创意的车辆,向那些禁军将领一打听,果然不出所料,皆是那年纪轻轻的高帅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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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璋打量着自己的装扮,身上的紫色官服已经脱掉,换成了一件军大衣,头戴风雪帽。蜀南文学
背上还背负着一个包裹,脚上穿的仍旧是一双长及膝部的毡靴,双手上则是一对不分指的厚棉手套。
前半截可以拍开,便利使用十指做一些精细的动作。
而那双毡靴内,还打着绑腿,此刻高璋的装扮,已经与一干禁军和西军装士无甚区别。
“大帅,您真要与我们一同步行?”
“别废话了,准备出发,目标兴庆府!”
高璋低喝一声,然后戴上了一个棉口罩,为的就是不至于每一口空气都那样的寒凉冷酷。
自古以来,通过冰河的行军战例可是有不少,可是都是横跨冰河。
从来没有过说,利用冰封的河流为捷径行军的做法。
高璋这么做,当真是开创了先河。
而高璋敢于这么做,那也是已经让皇城司的得力干探,以及段氏商社的人员反复多次试验的底气。
宋军自己都没有想到,何况于西夏人?
而高璋这位大宋最年轻的帅臣,踏上了冰河之后,开始向前步行。
无数的大宋士卒,亦紧随着高璋的脚步,迈开那裹着厚布的毡靴,如履平地般地行走在那光滑如镜面一般的灵州川上。
种师道,刘种武二人各率五千余骑,一个在东岸,一个在西岸边。
看着那数万步卒,犹如一条蜿蜒长蛇,踏上了冰面之后,亦开始策动身下的座骑,朝前驰去。
渐渐的,风雪便将这支大军曾经停留的痕迹,渐渐地泯灭在了皑皑白雪之下。
行军,一向很艰难,特别是在这样的风雪中行进,那就更加的艰难。
可是,那位年轻的同签枢密事,翰林学士,陕西路经略安抚副使,就走在最前方,大家还能有什么怨言?
当高璋时不时停下脚步,为沿着冰面前行的将士们加油鼓劲。
当将士们看到高璋这位主帅居然也跟他们一般用脚去丈量从大宋到兴庆府的距离。
心中再也没有了抱怨,所有人都咬紧牙关,奋力前行。
而且沿着那光滑的冰面前行,两翼又有骑兵掩护侧应,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掉队迷路的可能性。
而且沿着那光滑的冰面前行,两翼又有骑兵掩护侧应,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掉队迷路的可能性。
就在那距离主力大军行进至夜宿地点尚有十多里的一处高坡之上,十余骑披着白色披风的侦骑,正在高坡之上,拿着千里镜四下寻找。
“怎么样,有没有发现?”
“那边,什长你看那边……”
一位侦骑放下了手中的千里镜,指着一个方向大声地叫唤了起来。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看到了那棵十分醒目,刚刚被剥去了树皮不久的大树。
“快,伐倒它!”为首的侦骑什长面露喜色,催促着弟兄们赶到了那株大树下方,抄起了短斧猛砍。
不至柱香的功夫,这株碗口粗的树木终于歪歪斜斜地倒下。
直到这个时候,才从远处驰来数骑,都作党项人打扮。
不过全都抄着一口流利的关中腔,对上了暗号之后。
在对方的引领之下,一行人来到了比邻河岸十余丈外的一处深沟。
“遵照上峰的吩咐,燃料就埋在这里,共计十万斤煤,另外还有已经宰杀处理好的三百头羊……”
等到那刘仲武率领铁骑赶到之后,看到了那十万斤煤还有三百头羊,亦是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来人,速去传讯,我们已经赶到一号宿营地,刘某会在此等警戒,等候大军主力进抵。”
“你们散开,探周边二十里。”
“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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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经开始发黑的时候,身心疲惫,饥寒交迫的高璋,终于也抵达了一号补给营地。
这里借着冬雪,利用段氏商社的渠道还有皇城司的能力,挑选择了一片相当不错的宿营地。
并且还在这里储备了足够的燃料,还有肥羊。
随军的那些雪橇车上,不但有营帐,更有一个个便携型号的铁炉子。
将油柴引燃扔进炉膛,等到火焰高窜,再添入煤炭,很快,铁炉子就会让周围的将士身体变得暖和起来。
上面是一口装满雪水的大锅,将那剁成了块的羊肉扔进了锅里开始咕嘟。
每位将士手中,都捧着一个铜碗,眼珠子直勾勾地瞪着那锅羊汤。
时不时把手伸进跟前的一个布兜里边,掏出一团如同面粉般的粉状物,不是塞进口中品抿,就是扔进手中的铜碗里边。
这种粉状物,乃是高璋为了这一次行军而整出来的军粮。
简单来说就是小麦、豌豆、大豆,还有一些茶叶,再掺上白糖,还有盐,以及肉松炒熟磨碎的军粮。
这玩意虽然达不到后世的制式军粮,但是也远远强过这个时代的生米、炊饼这些军粮。
毕竟论起便携性来,还是这种粉状物更好携带,而且一条长长的粮带,足可以装差不多十斤炒面,可以直接系在身上,完全不影响行动。
灵感自然是来源于艰苦朴素的人民军队的早期军粮。
不得不说,高璋为了这一次的千里风雪袭西夏,已经把自己所能够想到的,所能够做到的,全部都已经做到了极致。
如果这样都搞不下兴庆府,弄不死那丫挺的李乾顺,高璋觉得,那当真是天命不在我大宋。
实在抱歉,今天头疼得厉害,先休息了,希望明天能好点,醒来再继续努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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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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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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