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我在现代留过学要离刺荆轲>第两百四十二章 黄金的呼唤(2)
  我在现代留过学正文卷第两百四十二章黄金的呼唤王大枪开口就是二十贯,让王大斧的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

  天武军虽然是上四军,可若只拿奉钱,一个月也就五贯而已。

  这点钱在汴京,只能勉强够一条家人的开销。

  也就是他运气好,娶了个心灵手巧的勤快浑家,泰山家给的嫁妆也很丰厚——有一台织机呢!

  靠着那台陪嫁的织机,浑家每个月可以织布三匹。

  加上父亲留下的菜圃的产出,才能让一家人在这汴京城里过上温饱的生活。

  所以,王大斧虽然想帮自己的弟弟,但也摇了摇头,对王大枪道:“阿弟,登莱的金子,可不好挖!”

  “不如,俺去给向指挥说一声……”

  “向指挥今天早上还和俺说了,说是熙河路那边缺人……”

  他话还没说完,王大枪就已经把脑袋摇的和拨浪鼓一样:“大兄,熙河那种地方,是人待的吗?”

  “俺可听说那边西贼常常出没……”ΗtτPS://Www.sndswx.com/

  王大斧憨笑了一声:“那不正好吗?”

  “向指挥说了,斩下一个西贼首级,除了赏钱,还有机会给官身,熙河路那边每年有几百道空名告身!”

  说着他就掂起自己的那柄大斧:“好汉功名,正当自取!”

  王大枪垂头丧气:“俺又不似大兄这么勇武……”

  王大斧看了看,比自己矮了一头,体格更是不到自己一半的弟弟,也下意识的点点头,但他还是做着努力,劝说着:“不去当兵,也可以去当庄头啊!”

  “向指挥跟俺说了,熙河那边缺庄头,庄头包吃包住每个月有三贯工钱,年节还有赏赐……”

  王大枪摇头:“大兄,俺可听说熙河那边冷的很……”

  “大兄还是借俺二十贯吧……等俺发财了,一定十倍、百倍回报……”

  他不说还好,一说,一直在旁边听着的老娘,立刻就拉着脸,骂了起来:“你这天杀的不孝子……回来就知道要钱……要钱……”

  骂着骂着,老娘就往地上一坐,双手拍着地面:“俺怎么就这么命苦……生了一个这样败家的儿……”

  王大枪见了,只能立刻跪下来:“俺错了,娘……娘别哭了,俺这就走……”

  他虽然不成器可终究不敢忤逆母亲。

  因为,这种事情不仅仅丢人,一旦被人告到官府,至少也得吃一顿板子,若是官儿较真,搞不好就要被刺配了。

  只能是,等过几天,大兄去军营里的时候,再单独找他说好话了。

  于是,便只能磕了几个头后,狼狈的离开。

  但在他走后没多久,王大斧就追上了他,将一个钱袋子给了他。

  “家里只有五贯余钱了……”

  “其他的钱娘子拿去买了台新的织机和蚕丝……”

  “俺过一个月也要去熙河了!”

  “这点钱阿弟拿着,俺若不幸,家里恐怕还得靠阿弟!”

  “大兄要去熙河?”王大枪震惊了。

  “嗯!”王大斧沉默的点头:“向指挥抬举俺,给俺保举了一个熙河路的守阙军将,俺不能辜负了指挥的厚爱,也得给孩子们去博一个出身!”

  守阙军将是大宋不入流品的武臣,虽然没有官身,依然是军户。

  但却比大头兵高多了!属于武臣预备,可以出任低级军官。

  王大枪终于注意到了自家阿兄一直在提起的那个官人,问道:“向指挥?向家的人?”

  王大斧点头:“嗯!是太后家的族人……”

  这次去河北,他被分配在天武军第三指挥向宗吉的麾下,受苗太尉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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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他发现的险情不是一次而是两次!

  因此,让向宗吉在苗太尉面前大大露了脸!向宗吉很高兴,又见他生的壮实、高大,人也老实,就将他带在身边,视作亲兵。

  这次向宗吉要调任熙河,自然也就保举了他——其实都不算保举,向宗吉是在朝廷给的空名劄子上写了他的名字、军籍,然后向上一交就完事了。

  王大枪人都傻了,自己大哥攀上了向家人?这要是活着回来,那就是官人了!

  所以……

  他接过钱袋,在心中发誓:“俺也不能差俺也得发财!”

  大宋出人头地,无非就是科举、军功和经商三条路。

  科举是文曲星才能做的事情,凡夫俗子就别想了。

  军功则是拿命博!

  王大枪觉得,现在正是他飞黄腾达的时候!

  登、莱黄金大发,注定他要出人头地。将来他若发了财,有了万贯身家,一定娶一个县主回来,让大嫂和邻居们都高看自己一眼!

  ……

  被黄金消息,迷了眼睛的,自然不止一个王大枪。

  而是成千上万的汴京人。

  大部分都是汴京城中‘有活力’的社会人士。

  而在随后几天,汴京新报一天一出,不断追踪、关注来自登莱黄金的消息。

  点明了方向,甚至点明了明确的地点!

  不止如此,这份小报还开始详细的科普淘金、采金的流程、需要的工具,以及淘洗、炼化黄金所需要的技术。

  那些过去,属于官府或者小群体独有的技术。

  现在,在小报上广而告之。

  于是,汴京新报的受欢迎程度陡然飙升,发行量也大增——超过六万份!

  不止汴京城,整个开封府都渐渐有了汴京新报的痕迹。

  在汴京新报的鼓动下,特别是在那个叫胡飞盘的评论员的怂恿下。

  整个开封府界,都开始沸腾。

  无数类似王大枪般的人,开始向着京东的登州、莱州而去。

  短短两三天内,汴京城的地痞流氓无赖,就少了大半!

  开封府自然是敲锣打鼓,欢送这些不安分份子。

  为了让这些人走得好,走得快,开封府甚至派人给他们指引道路。

  上上下下,都是开开心心。

  没了这些人,开封府治安一下子就大好了。

  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敢说。

  至少偷盗、抢劫一类的治安问题,一下子就降了一半。

  所有人都很开心。

  赵煦就更开心了!

  登、莱的黄金,他自然只会开放这一年。

  一年后,他就会在群臣的请求下,封闭金矿。

  然后呢……

  这些千里迢迢去了登莱的青壮,就是最好的廉价劳动力。

  登、莱的铁矿、铅矿,正好需要他们。

  而他们没得选择!

  只能成为这些矿山的矿工!

  这就叫——你们看上的是黄金,朕看上的却是你们的青春!

  往后隔三差五,赵煦都会来上这么一趟。

  将人口从农村和城市,吸引去矿山。

  注:北宋武臣,小使臣以上才算有品,小使臣以下不入流品,守阙军将,属于不入流军将的第三级,在他下面的是甲头、公据,因为这两个职位基本属于民兵所有,所以守阙军将算是起点最低的正规军军官了。

  注2:别把主角想成什么好人,丫就是个政治机器,有良心,但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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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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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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