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年代团宠,小娇娇撩得糙汉心颤囧囧小皮>第112章秦寡妇拎着衣服被褥就想上慕成河家里住
  这实在是勾起了陈婶的兴趣,她真的很想知道薛宁这丫头找的对象究竟是谁。

  毕竟这丫头这么优秀,找的人肯定也很不一般。

  究竟是哪家的小伙能得娶到这么能干的女孩,可真是那人的大造化呀。

  祖坟都怕得冒青烟了吧!

  陈婶实在是没忍住,神秘兮兮又迫不及待的说了一个人,“该不会是刘木匠家里的老三刘明远吧!”

  刘家在村里是富裕人家,刘明远更是城里大厂的工程师,这条件村里的人都够不上。陈婶能有这样的猜想,也是依据这点的。

  在薛宁看来,陈婶就跟自家老妈一样爱操心她的私生活,真是让她哭笑不得啊!

  不过她可不上套,也不接话,笑着专注的缝鞋面。

  冬天穿的棉鞋很厚,底子是最难的,她的手都快被锥子戳成马蜂窝了。

  陈婶见薛宁这个态度,也只好作罢,只不过心里是痒痒的,她是真想知道啊!

  就想着一定得去村里看看,究竟是哪个小伙穿上了薛宁做的棉鞋。

  又过了一会,陈父陈母走了进来,端着一碗做好的豆腐还有一碟自家酿制的大酱。

  “豆腐做好了,先来尝尝,这豆腐嫩的很。”陈母将豆腐跟大酱摆在薛宁面前,还递给她一双筷子,让她尝尝。

  豆腐是新鲜做好的,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切了一块方方正正的摆在碗里,蘸上自家酿制的大酱就吃。

  这种吃法简单又省事,并且大酱也是用豆子发酵的,味道咸味偏重,蘸什么菜都好吃,这也是在没吃没喝的年代,算的上很重要的一种调味剂了。

  也很解馋。

  薛宁也没客气,就夹了一块豆腐蘸上大酱吃。

  咸香的大酱中和了豆腐的清淡,极简单的吃法更能体现出食物最本质的香味。

  薛宁以前是从没尝试过这样的吃法的,第一次吃,感觉很不错,就多吃了两口。

  陈父陈母就坐在炕边看着薛宁吃。

  两人跟看亲孙女似的,眼里满是慈爱。

  陈母就笑眯眯的道,“小姑娘长得可真水灵,真是好看,看看人家爹娘多会生养啊!以后谁娶了小姑娘,就是那人的福气啊!”

  陈父抽着旱烟,同意老婆子的话,“要是我们有外孙女,也跟小姑娘差不多大了。”

  他这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明知道自己闺女不能生养,又提起这档子伤心事。hτTΡδ://WωW.sndswx.com/

  陈父还真不是故意的,他自己都认为自己亏欠了女儿,哪里还能嫌弃女儿不能生养。

  就是心里总是愧疚不得劲,很想抱一抱外孙孙。

  陈母就白了眼自己老头,“抽烟还堵不上你这臭嘴,你可给我闭嘴吧!”

  陈父看了眼自己姑娘,尴尬的不说话了。

  陈婶子也不觉得生气,年轻的时候被人提到不能生养说她是下不出蛋的母鸡也是经常被气哭的,可时间久了她也想通了,不能生养就不能生养呗,不结婚还没婆媳关系,也不用相夫教子,这样的日子是再舒心不过了。

  薛宁听着陈家人聊天,也是有点尴尬的,她安慰,“好人会有好报的,婶子还年轻,以后的事情谁又说的准呢,这福气还在后面呢。”

  提到这个话题陈婶还是来了兴趣的,她说:“说起孩子的事,我还真想抱一个孩子回来养,家里有了孩子也热闹,我爹娘看到孩子也开心。”

  抱养孩子在这个时代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有的还换孩子养呢。

  谁家姑娘多了,谁家儿子多了,就交换着来,这也算是好事情。

  别说是这个时代,以后的几十年里,这种观念也是有的。

  陈父早就想养个孙孙了,不管男女,他都喜欢,立马说好,就把村里孩子多的人家想了一遍,直接锁定了目标。

  “这好啊!队长家孩子多,有四个呢,还有两个七八个月的双胞胎姐妹,现在队长离了婚,也没个人帮忙带孩子,听说还是找的孩子的婶子帮忙照看的,每个月还得给钱,我觉得可以去跟队长说说,看看能不能抱个孩子过来。”

  陈母有些疑虑,“队长啊!他应该是不愿意的吧!”队长是有工资的,养活四个孩子虽然吃力但也不至于会将孩子饿死。

  陈父就说:“这没说呢,怎么就知道他不愿意,说了没准就愿意了。”

  这些事薛宁是没有说话权的,也不好多说什么,在陈家将鞋子做好后,就回去了。

  回去也没空着手,走的时候陈婶还拿给她好几斤的豆腐,她本来不要的,可抵挡不住陈家热情啊!

  而她不知道的是,此时的慕家,正在发生一件很离谱的事情。

  慕成河早早的准备去上工的,昨天还有点土豆没有挖回来,他好去将剩下的工分赚了,之后再去镇上卖猪肉。

  这刚收拾好准备走,倒霉事就来了

  这不,秦寡妇就来了,身上大包小包的,跟搬家似的,直接往慕家的院子里一放,她就开始收拾起自己的东西。

  贴身衣物放一边,等会得拿进慕成河的房间里去。

  锅碗瓢盆放一边,等会摆进厨房去。

  以后她就是慕家的人了,总算是有安身的地方了。

  天知道她死了男人之后婆家赶她娘家不要她,她只有在村子里租个破烂小房子住着,为了维持生活不饿死,常常深更半夜都有那些杀千刀的过来钻她的被窝,事后给个一毛五分的,她才这么活下来了。

  现在好了,慕家穷是穷了点,可至少有房子啊,再说慕成河长得可比村里的麻子癞子好看多了,她肯定是赚大发了的。

  秦寡妇正在美滋滋的想着,慕成河见了,眼神阴鸷,过去抢了她的锅碗瓢盆衣服被褥什么的就给扔到了门外,还差点砸到看热闹的人。

  做完这一切还不满意,过去拎起秦寡妇的衣领,就给人扔了出去。

  秦寡妇摔在地上,也不生气,娇憨的哼了一声,自认为娇媚的很。

  “你做什么呀!我以后可是你婆娘了,哪有你这么对待婆娘的。”

  看热闹的人也开始起哄了。

  “慕成河,昨天可是有人看见了,秦寡妇衣衫不整,就穿了个肚兜,你们孤男寡女,肯定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吧!你也是赚到了,秦寡妇膀大腰圆,叫声也浪,保证你今后每天晚上都欲仙欲死,让你直接升天啊!”

  “哈哈……我们可都是领教过秦寡妇伺候人的本事的,兄弟你一点都不亏。”

  “劳改犯也只能配寡妇了,这才是绝配啊!反正又没正经姑娘会嫁给你,你还是从了吧!赶紧将人领回屋,恩恩爱爱一回,也尝尝男女之事是个啥滋味。”

  “……”

  周围人说的话越说越难听,越说越恶心,直叫秦寡妇羞的满脸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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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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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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