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月不禁皱起的眉头。
不过。
相比于心中的不爽与自卑,她更困惑的是,对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而且。
还跟自己进了同一个单元,上了同一栋楼。
正在她思考之际。
一个声音传来:“漂亮姐姐,你又来了!”
高晓月抬头一看,见到了一个略微眼熟的少女,对方穿着高中生的校服,一边浇着花,一边吃着棒棒糖。
咦?
这个少女。
不就是陆丰房东的女儿么?
高晓月之前来过陆丰的出租屋过一次,那天生日,这家伙说是要给她一个惊喜。
她当时还满怀期的,以为对方给自己买了心心念念好久的香奈儿。
可是到了地方。
才发现对方口中所谓的惊喜,并不是她梦寐以求的奢侈品,居然是一顿饭!
陆丰满脸微笑的告诉她,这顿饭他亲手做的,所有的食材以及菜肴,也都是他精心准备的,甚至还为了露这一手,还特意跑到饭店免费帮工,只求厨师长可以教他一点儿绝活。
听到这话。
高晓月心中不仅没有丝毫感动,反而嗤之以鼻,当场就夺门而去了。
一顿饭也配叫惊喜?!
浪费表情!
浪费心情!
浪费时间!
在离开时,她正好像遇见了这个少女,后来才陆丰口中得知,对方是房东的女儿,名字叫唐如玉。
刚才唐如玉一开口。
她还以为,是对方认出了自己,所以,高晓月立马面露微笑,正准备上去跟对方打个招呼了。
谁知。
对方压根就没有看到,反而是望着前面的妹子,喜笑颜开的说道:“漂亮姐姐,你又来早了,陆丰现在还没有下班呢!”
闻言。
高晓月脸色大变,目瞪口呆。
站在楼梯中间,上也不是,下也不是。
什么情况?
这个开着兰博基尼的妹子,居然是来找陆丰的?
天哪!
陆丰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一个既有钱又漂亮的白富美。
高晓月绞尽脑汁,冥思苦想。
然而。
在她与陆丰相处的这些年里,并没有关于这个妹子任何一丝的印象。
漂亮妹子微微一笑,脸上并没有多少沮丧,反而十分平静的说道:“没事,以后总能碰到。”
唐如玉挥了挥手,都有点看不下去了:“哎呀,何必这么麻烦,你直接打个电话约他就好了,他下班之后,又没什么事做,躲在房间里不是看片就是打游戏。”
漂亮妹子心头一动,随即,转头朝着陆丰的房间,凝望了几秒。
“算了,来日方长,我就过来送个东西,送完之后我就走了。”
话音一落。
漂亮妹子就径直来到陆风房间门口,将手中的花以及礼物盒,放到了地上。
唐如玉看到这一幕,作为一个女孩子,她心里也是羡慕得不行。
既诧异又困惑。
陆丰这个家伙。
上辈子是拯救了银河系吗?
不然,怎么找了这么一个温柔似水又年少多金的大美妞当女朋友?!
“昨天的礼物,他收到了吗?”漂亮妹子问了一句。
唐如玉回答道:“收到了,我妈看着他从地上捡起来的。”
“那他的表情怎样?”漂亮妹子又问。
唐如玉当时并不在场,她琢磨着,如果是换成自己,有个大美女天天来送礼物,恐怕做梦都能笑醒吧?
所以,理所当然的说道:“高兴的不得了,嘴巴都差点笑歪了。”
“真的吗?”漂亮妹子惊喜的问道,那宛如黑宝石般璀璨的眼眸,都开始发光了。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可以当面问他。”唐如玉满口胡诌的本事,也是信手拈来。
漂亮妹子俏脸羞红,甚是高兴。
那眉眼含笑的模样,比这世间最绝美的风景,还要美丽动人。
唐如玉都看呆了。
她也算是个美人胚子,虽然还没有长开,但是颜值在他们学校,绝对是名列前茅的存在,每天去学校,书桌内外,全部塞满了别人送的情书以及零食。
正是因为自己长得漂亮,所以,她对美也很挑剔。
但是眼前这位漂亮姐姐,绝对是她这辈子,为数不多可以惊为天人的女孩。
漂亮妹子并未久留,稍作停顿,便对唐如玉说道:“小妹妹,那我就先走了,等他回来之后,麻烦你告诉他一声。”
“好的,你慢走!”唐如玉说道,突然目光一闪,又紧随其后的问道:“漂亮姐姐,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你真的是陆丰新找的女朋友?”唐如玉问道。
漂亮妹子愣了一下,轻声说道:“是啊,难道你觉得我不像吗?”
当然不像!
一个白富美,一个穷屌丝。
任谁都无法想象。
这不同世界两个人,居然会走到一起,除非是那种脑残的童话故事里,才会发现这般离谱的剧情。
“没,没什么……我只是有些好奇罢了。”唐如玉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心里头。
对于陆丰不禁产生了好奇。
跟他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也有一段时间了,没见这个家伙身上有多大的魅力啊!
漂亮妹子对唐如玉挥手告别,随即就转身下楼了。
在楼道口与高晓月擦肩而过时,出于习惯,还微笑着对她点了点头。
刚才两人的对话。
高晓月是一字不落的听在耳朵里,那一瞬间,她感觉自己的世界,都快要崩塌了。
眼前这个美女。
居然是陆丰的女朋友?!
天哪!
这个消息未免也太劲爆了。
高小月打死也想不到,就陆丰那逼样,居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勾搭上一个白富美?
惊讶之余,她又转念一想。
很有可能是陆丰用钱砸的,毕竟手里有千万奖金,泡一个妞,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
像赵灵珊那种,平日里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可是一得知陆丰中了奖,那还不是屁颠屁颠的凑过来了?
兴许。
这个妹子并没有自己所看到的那么有钱,对方很有可能是勾搭上了陆丰,用他的钱包装成这样的。
停在门口的那辆兰博基尼。
多半也是租的。或者是用陆丰的钱买的。
想到这。
高晓月脸色就变得极其难看。
陆丰这家伙,还真是死性不改,为了个女的,居然连兰博基尼都敢买!
高晓月满腔懊恼,气得原地跺脚。
听到动静,唐如玉探头望来,见到高晓月,她一脸疑惑的问道:“你找谁啊?”
看唐如玉那茫然的表情。
显然。
她并没有认出高晓月,就在刚才,甚至都把她给直接无视了。
此时此刻。
高晓月哪还有脸上去?
更没有脸敢跟对方说,自己是陆丰的女朋友。
以前。
她还一度觉得,陆丰能当自己的舔狗,那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如今。
看到刚才那个比自己漂亮不知多少倍的妹子之后,她引以为傲的美貌,被彻底挫败了!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她这种颜值,顶多算是小家碧玉,模样尚可,与真正倾国倾城的大美女相比。
不说一塌糊涂。
至少不在一个层次上!
这一刹那。
高晓月心中剧烈发酵的危机感,变得愈发浓烈了。
她都忍不住在想。
自己是不是已经配不上陆丰了?!
“走错路了。”
高晓月对唐如玉说了一句,就神情落寞的下楼了,将手中的花以及礼物盒,丢到了垃圾桶里。
唐如玉看了一眼,眉头一挑,念念有词的说道:“果然不是人人都能穿水手服,同样的衣服,漂亮姐姐穿着比她好看多了。”
还好高晓月走得快,并没有听到这一句话,不过,非不得一口老血吐出来。
高晓月走后不久。
陆丰就回来了,他走到小区门口时,突然看见了一群小年轻,正围做一团,拿着手机一顿咔咔乱拍。
走近一瞧。
他才发现,人群中央居然停着一辆崭新的兰博基尼。
“呦!”
“居然是新款的兰博基尼大牛。”
看到这辆黄色的兰博基尼,连陆丰也不由得心生澎湃的赞叹了一句。
“好了好了,你们都拍了好几张了,该轮到我了!”某个穿着aj的小伙子,对着正在与兰博基尼合拍的一对男女催促道。
看这阵势,围观的这二三十个人,应该都是等着要拍照的。
陆丰见状,也想掏出手机拍两张。
毕竟。
在路边碰到兰博基尼的机会并不多,而且还是新款的兰博基尼大牛,听说市场价在七八百万左右。
别人一看到他手机,立马提醒道:“哥们,你要拍,那就得从后面排队了。”
陆丰手机掏到一半,最后还是放了回去。
算了。
不拍了!
车都不是自己的,拍照发朋友圈,这逼装起来也没啥意思。
摇了摇头。
陆丰就直接进去了。
回了出租屋。
唐如玉已经脱了高中校服,穿着一件白色背心,正守在楼梯口,嘴里的那根棒棒糖,只剩下了一半。
“陆丰,你今天又慢了一步。”
陆丰瞄了她一眼,这小姑娘年纪轻轻,又白又嫩的大长腿却已然初见雏形。
“她又来了?”陆丰问道。
唐如玉轻嗯了一声:“是啊,刚走不久,如果你早回十分钟,兴许就碰上了。”
陆丰呵呵一笑,对于这种惊喜都已经习以为常了。
叶警官啊叶警官。
你这每天一次的浪漫,还真让人受宠若惊。
来到门口。
每天照例的玫瑰花,一封信,一个礼物盒。
今天的信。
写的不是情诗。
而是唐代诗人,孟郊所著《登科后》的下厥。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陆丰念着这首古诗,满头雾水,不知其意。
随后。
他打开了礼物盒,发现里面有一枚钥匙。
定睛一看。
还是一枚车钥匙,不过因为是定制的,并没有标志,也没有品牌logo。
“我勒个去!”
“该不会是送了我一辆车吧?”
拿着这枚朴实无华的车钥匙,认真的端详了一眼,陆丰面露惊愕之色。
为什么说这枚车钥匙朴实无华了。
因为这并不是纯电子钥匙,而是一枚机械钥匙!唯一的开锁键,还是一个爱心。
这就意味着。
开锁之后,还得插孔旋转才能启动。
“呵呵呵,这应该是辆电动车钥匙。”陆丰断定道,心中满怀欣喜:“叶警官考虑的还真周到,知道我没有代步工具,专程给我买了一辆小电驴。”
接着。
陆丰连家门都没进,就踩着欢快的步伐,跑到楼下。
寻找叶温柔送的那辆小电驴。
“咦,这辆不是。”
“这辆也不是,看看这辆……居然还不是。”
陆丰在小区里转了一圈,几乎把院子里的电动车,挨个扫了一遍,钥匙都快摁冒烟了,硬是没一个反应的!
“奇怪了?”
“怎么会没找到呢,难道是停到外面了。”
陆丰打量着这枚钥匙,百思不得其解。
里面没找到,他只好跑到外面继续寻找。
路边只要看见了电动车,他就立马跑上去试探。
结果,却仍然一无所获。
这下!
陆丰头皮都快要挠破了,嘴里嘀咕道:“难道是没有停在我们小区?”
正在他四处张望之际。
眼角的余光,突然撇到了某个地方。
——不远处停着的那辆兰博基尼!
与此同时。
那些拍照的年轻人,也在四处张望,因为,因为他们拍着拍着,就发现兰博基尼的车灯亮了!
一看这情况。
肯定是车主回来了。
然后,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
这车灯像是中了邪似的,亮了又关,关了又亮,不停的在开锁与关锁,反复横跳。
“什么情况?怎么闪来闪去的。”
“不清楚啊,该不会是有人拍照的时候碰坏了吧。”
“别瞎说呀,我离着一丈远拍的,连漆都没有挨到!”
“如果没坏,那肯定就是车主在远处控制喽。”
正在众人议论纷纷之际。
陆丰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看着那辆兰博基尼,思索了良久。
不是电驴?
而是大牛?!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他就吓得浑身一激灵。
虽然知道不太可能。
但还是鬼使神差的摁下了手中的钥匙。
这一摁。
眼前所看到的一幕,顿时吓得他目瞪口呆,直接爆了一句粗口:“我的个亲娘姥姥呐!”
是的。
那辆兰博基尼,再一次亮起了车灯,并且远程启动,发出了一阵宛如野兽般的轰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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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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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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