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隐藏自己的身份,她特意戴了帽子,墨镜,口罩,将整张脸包裹得严严实实。
期间,她更是多次照镜子,看看是否有破绽露出,直到连自己也发现不了任何端倪时,这才长松了一口气。
正高晓月默默等待之际,突然有一个身影在她旁边坐了下来。
高晓月吓了一跳,当即转头望去,发现这个坐在她旁边的人,也跟她类似的打扮,穿着一件大风衣,高领遮住了下半张脸,帽子与墨镜,又遮住了上半脸,有一种电影里面私家侦探的即视感。
高晓月稍作停顿,然后就下意识地往旁边挪了挪,然而,那个男人却侧目望来,开口说道:“高晓月是吧?”
高晓月神色一动,眼睛里露出了一抹诧异之色:“你是谁?”
风衣男人声音低沉的说道:“不用慌张,我对你没有恶意,我只是过来找你,主要是为了与你洽谈一场合作。”
“合作?”
高晓月一脸茫然,她的本职工作只是一个护士,而且还被医院给开了,实在想不到,对方找她能合作什么?
“我不认识你。”
“不认识不要紧,我能带你挣钱,并且解决你目前的困境,让你过上人上人的生活。”风衣男人似乎很了解高晓月,循序渐进的说道。
高晓月有点不太相信,对这个男人很是谨慎。
随后,男人拿出手机,随便摆弄了一下,接着抬头看向高晓月。
“看一下你自己的手机。”
话音刚落,只听“叮咚”一声,手机响了。
拿出来一看,正是银行发来的短信。
内容很简单,就在刚刚到账了50万大洋!
看到这个数目,高晓月眼睛瞬间瞪大,情不自禁的数了一下,发现是六位数的转账之后,整个呼吸都变得急促了起来。
“这……这,是什么意思?”
风衣男人笑道:“合作的定金,以表诚意!”
“这么多?”高晓月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虽然这些年,她傍过不少的大款,但是还从来没有谁,一次性给她这么多钱的。
风衣男人说道:“这仅仅只是定金,如果合作顺利,我还会支付尾款,1000万大洋!”
高晓月心头一震,脑子里嗡嗡直响,过了好一会儿,脸色才稍微平静:“请问一下,我们合作的内容是什么?”
“拜托你干一件事,这件事并不复杂,对于你来说,甚至是轻而易举。”风衣男人缓缓说道。
这令高晓月更加好奇了。
1,000万的项目,随随便便就能完成。
那为什么不在大街上随便找个人,而偏偏要找上她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其中肯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该不会是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吧?
回报越大,风险越大!
1,000万的项目,如果真的触犯法律,极有可能要掉脑袋呀,到时可别有命挣钱没命花。
高晓月猛然惊醒,继续问道:“究竟是什么事?”
风衣男人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玻璃瓶,里面放着半瓶透明的液体,他放在高晓月眼前晃了晃:“你这次出去,应该是跟陆丰一起吧,如果你有机会靠近他,就把这瓶东西,倒在他喝的水里。”
高晓月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玻璃瓶里的液体,很警惕的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毒药!”风衣男人直言不讳的说道。
高晓月大吃一惊:“你想让我把他给杀了?”
“no,no,no,我可没有这个想法。”
“你都说这东西是毒药了,毒药难道不就是用来杀人的吗?”
风衣男人说道:“这确实是毒药,但是却并不致命,只会让他行动受限,头脑变得迟钝。”
“为什么要给陆丰下毒?”高晓月问道。
风衣男人顿了顿,低声说道:“我跟这个家伙有私仇,他多次破坏我的生意,并打伤了我好几个手下,让我颜面扫地,我想要找回场子,但是这家伙的实力强大,正面硬拼,我讨不着便宜,所以,就只能采取这种方法了。”
见高晓月脸色迟疑,犹豫不定的样子。
风衣男人又道:“你放心好了,我只是为了教训他一顿,并不会伤他性命,顶多打断他的手脚,毕竟杀人是重罪,我没有必要为了出一口气而弄死一个人。”
高晓月陷入了挣扎,她看着手机上的50万大洋,又看着风衣男人递来药水,不知该如何是好。
“高小姐,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如何权衡利弊,1000万可以让你逍遥快活好一阵子了。”
“我知道你还有其它的想法,天真的以为自己可以重新俘获陆丰的心,破镜重圆……可是现在的他,早已今非昔比,身边美女成群,仅凭你的条件,可以与有才有貌的她们相提并论吗?”
风衣男人的话说得很直白,就像一根针狠狠的扎在了高晓月的心头,对方说的一点都没错,如果是在屌丝时期的陆丰,那以他的条件,他确实是高攀了。
可是如今,陆丰无论哪一方面,都彻底碾压了她,而且,与他有关系的女人,个个大有来头。
一向高傲自负的她,在这些绝世大美女面前,自卑得宛如一只丑小鸭,她之所以觉得自己仍有竞争力,无非是凭借往日情谊。
可是这份情谊到底有多大的分量,连她自己也掂量不准。
高晓月问道:“你怎么对陆丰和我的事情了解的这么清楚?”
风衣男人笑了笑:“呵呵,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只有了解对手,才能打败对手。”
“对不起!这个事情我干不了,你还是找别人吧。”高晓月咬了咬牙,当即作出了决定。
听到这个答案时,风衣男人脸上闪过了一丝错愕之色,显然没有料到,会从对方口中得到这样的答案。
“高小姐,你是嫌钱少了吗?”
高晓月抬起下巴,义正辞严的说道:“我跟陆丰之间是真爱,我之前亏欠了他那么多,本就良心不安了,如今居然还要为了钱去谋害他,这简直是禽兽之举,再说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不义之财,我拿了也不安心。”
风云男人注视了高晓月好几秒,随后眯起眼说道:“高小姐,你确定你不是在说梦话吗?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心知肚明,说的难听一点,你就是一个拜金女,绿茶婊,否则,又怎么可能与陆丰时,还脚踏两只船跟别人上床?”
一瞬间,高晓月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她没想到,对方会调查得如此仔细。
风衣男人直接掀开了高晓月遮羞布,坦言道:“你的眼里只有利益,哪有什么真爱?你如果是嫌钱少,尽管开口,只要不是太夸张,我都能满足。”
“您另请高明吧,这件事我真干不了,不管你相信与否,我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这50万我会原路退回。”高晓月说道,表情很严肃。
风衣男人见状,眉头微微皱起。
不过,转瞬之间又舒展开了,面露微笑的说道:“高小姐,你先不要这么着急下结论,钱你先拿着,这个东西你也先拿着,你要是真不愿意干,那这五十万就当做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白送的钱你总不至于不要吧?万一挽回不了陆丰,这笔钱可是能救你命的呀!”
一边说着,一边将玻璃瓶塞到了高晓月的手里。
这一次,高晓月并没有拒绝。
因为对方说的话,又一次正中心坎!
她还欠了一屁股的债,如果陆丰不愿意拿钱给她,这五十万确实可以解她的燃眉之急。
风衣男人拎起袖口,低头看了一下手表,随即说道“好了,高小姐,咱们的谈话到此为止,你好好考虑我说的话,另外,祝你旅途愉快,重获真爱。”
话音一落,他就起身走人了。
高晓月看着对方离去的背影,顿时陷入了一阵深思。
与此同时,陆丰与虫仙正在赶往机场的路上,后者非常虚弱,只是走几步就会喘不过上气,前者作为移动血包,不得不每隔一段时间,就为对方输一道灵气。
虫仙躺在座椅上,一脸疲惫的说道:“陆丰兄弟,为了我这么一个将死之人,你这么折腾值得吗?”
陆丰翻着白眼,没好气的说道:“闭嘴吧你,既然你落在了我的手上,那我就必须把你治好,因为,被我治过的人,至今还未出现一例死亡案例,我可不想让你成为这个例外。”
虫仙咧嘴一笑,拍了拍陆丰的肩膀:“陆丰兄弟,就说你这一句话,我无论如何都得吊着这口气,相比于被你治好,我更想再见我所爱之人一面。”
陆丰撇了撇嘴,一本正经的说道:“色子头上一把刀,打炮有风险,我希望你可以通过这件事吃一堑,长一智!”
虫仙鼻子嗅了嗅:“你身上怎么有女人的香水味?”
“我是谁?你又是谁!你怎么有资格与我相提并论?”陆丰挣开了虫仙自己肩膀上的手,然后对着司机问道:“师傅,还有多久到达机场。”
“快了,20分钟左右。”
“好的,麻烦你开快一点,我们俩着急赶飞机。”
十几分钟后,两人顺利到达了机场,拿了票过了安检,便直奔登机口,由于虫仙走不动路,陆丰只好背着他跑。
“你先休息一下,离登机还有30分钟。”陆丰将虫仙轻轻的放到了椅子上,对方微微点头,看了一下候机厅的人,各个椅子几乎都坐满了:“有这么多人去苗疆?”
陆丰抿了抿唇:“那里是旅游胜地,而且还有一座年代久远的古城,再加上当下又是节假日,过去玩的人自然就多了。”蜀南文学
“我去过,都是商业包装的场所,没什么意思。”虫仙目光深邃的说道:“人间最美的风景,往往在人气最为罕至的地方。”
陆丰摆了摆手,不想听对方感慨:“得了得了,我知道你说的那个寨子很美,你很怀念,那里有你喜欢的妹子……只不过,咱们还没到呢,找不找得到,都是一个未知数,万一成为了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那咱们两个可真要无功而返了。”
虫仙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再多说什么了。
“你坐着,我去买两瓶水。”陆丰径直朝着对面的商店走去,走到一半,他突然转头望向了某个方向。
原本有个人正在往这边张望,一看到陆丰的视线投过来,立马吓得回正脑袋,并低下了头……
陆丰看了一眼,见对方的装扮是个女人,吹了一下刘海,习以为然的说道:“没办法,长得帅就是容易成为别人眼中的焦点。”
这个偷摸打量陆丰的,不是别人,正是高晓月。
见到陆丰来了,她很是激动,果然没有猜错航班!
可是为了不打草惊蛇,她不得不按耐心中的激动,装作若无其事的继续坐着。
陆丰买完水回来。
等待了半个小时之后,语音播报,开始检票登机。
上了飞机,陆丰背着虫仙来到了指定的座位,一个靠窗的位置。
票是虫仙买的,这个位置也是他给自己安排的,坐下之后,他转头望着窗外,神色木然,思绪仿佛飞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
兴许。
他并不觉得,陆丰可以拯救自己,已经下意识的将这一场苗疆之行,当成了自己的绝命之旅!
心中暗忖。
也好!
如果这一辈子都见不到她了。
那就埋在她生活的地方吧,唯有如此,方能不虚此行!
从北海飞到画疆有两个小时的航程,这一路上,虫仙都表现得非常平静,脑袋一直望着窗外。
飞行的时间是夜晚,没有蓝天白云,只有乌云或月亮,以及地面上偶尔出现的万家灯火。
陆丰为了打发时间,就拿出手机打单机游戏。
时间匆匆,两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空姐温婉可人的声音,在语音播报当中提醒众人,飞机即将降落了。
“发明飞机的人真是个天才,古时候想要跨越千里,随随便便都得一年半载,可是飞机穿过云层,只需要区区一个时辰。”虫仙有感而发的说道。
陆丰撇了他一眼,立马就意识到,这家伙又有新的感想了。
果不其然,虫仙接着又道:“以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人,而现在世间喧嚣,人潮拥挤,一生也难寻一人。”
“你小子还真是个情圣,感觉啥事情都能跟爱情搭上边。”陆丰摇着头,忍不住吐槽道。
片刻之后。
飞机平稳落地,两人迅速出了机场。
在出口拦了一辆出租车,就直奔目的地而去。
“时候不早了,咱们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等明天天一亮,再去你所说的地方,寻找那个神秘的寨子。”陆丰说道。
虫仙微微颔首,满面潮红。
重回故地,触景生情,难掩心中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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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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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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