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极品兽医超鬼>第107章 忘掉了一个小东西
  文咏雪在出租屋里并没有久留。

  等雨一停,她真离开了。

  临走之前。

  对陆丰挥手说道:“我明天还会来哟!”

  “小雪,你来归来,不要再送花送礼物了。”陆丰说道。

  “你答应做我男朋友了?”文咏雪满脸惊喜的问道。

  陆丰傻眼了,对方这什么脑回路?

  “我没说啊!”

  “我不送东西,那怎么追你呀?”文咏雪问道。

  陆丰心头一动,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

  “哎!”

  “小雪,我何德何能呀。”

  “咱们之间身份悬殊,你是万人追捧的千金大小姐,而我只是一个小兽医,如果强行在一起,肯定不会有好结果的。”

  陆丰可不是什么普信男。

  恰恰相反。

  他很有自知之明。

  也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

  文咏雪喜欢他,他心里确实很高兴!

  只要是个男的。

  都会享受被女孩子喜欢的感觉。

  何况。

  他还凄凄惨惨的当了这么多年的舔狗,以前可从未得到过女生的关怀。

  如果文咏雪只是一个普通女孩。

  那他绝对会考虑一下。

  然而。

  对方的身份过于尊贵,可望而不可求。

  而且。

  陆丰也搞不清楚,对方的喜欢真的是一见钟情,还是一时兴起?

  再说了。

  即使文咏雪是真心的。

  那她的家人呢?

  怎么可能接受自己女儿的男朋友,是一个小兽医?

  届时。

  要是发生棒打鸳鸯的狗血剧情,那就无语了!

  正是这些原因。

  致使陆丰不敢接受文咏雪的示爱。

  文咏雪说道:“这都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还有这种思想?人人平等,恋爱自由,婚姻自由。”

  说到这。

  她眸光流转,敲着脑袋说道:“我知道了,肯定是你暂时还没有看上我,所以,你才故意说这种话来搪塞。”

  “小丰哥,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感动你的!”

  话音一落。

  还不等陆丰解释,对方就一溜烟的跑了。

  陆丰人傻了。

  站在原地,目瞪口呆。

  他现在愈发觉得,这位文家二小姐的脑回路,确实有些清新脱俗。

  没看上她?

  我的个乖乖!

  像她这样的身世,这样的颜值,这样的才学。

  只要是个男的,就不可能不喜欢。

  这玩意。

  并不是脑子决定的。

  而是生物本能决定的。

  “呵呵。”

  “千金小姐爱像穷小子,这样的事情我以为只有在狗血偶像剧里才会发生,没想到,居然在我身上上演了……”

  陆丰摇了摇头,哭笑不得。

  即使她对文咏雪颇有好感,心里却仍然决定,要与对方划清界限,保持距离。

  他可不想参与什么豪门争斗。

  万一两人真的在一起了。

  文咏雪的老爹,天韵集团的老总,直接找到他,拿出一张空白支票对他说。

  “上面的数目随便你填,离开我女儿!”

  陆丰是一拍桌子,大喊一声:“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

  还是笑脸相迎,卑躬屈膝:“谢谢老板打发,我马上滚蛋!”

  想必这两种情况,无论是哪一种。

  都不是陆丰想要看到的吧?

  反正。

  不管怎么说,在陆丰看来,与有钱人家的女儿谈恋爱,绝对会有一大堆的麻烦。

  什么门不当,户不对。

  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诸如此类的事。ΗtτPS://Www.sndswx.com/

  其实。

  考虑周到,也并非是一件好事。

  就像陆丰现在这样,有些事情压根都没有发生,他就把困难全给想出来了。

  还没开始。

  就被困难给吓住了,以至于裹足不前,不敢尝试。

  然而。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之后无论他怎么样避免,还是与文咏雪发生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牵绊。

  以至于。

  对方成为他这一生当中,最重要的女人之一……

  文咏雪离开后不久。

  外面又开始下雨了,比之前的阵势更大。

  雷声轰鸣。

  风云际会。

  大有一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

  陆丰看了一眼外面的风雨,心有所感的念道:“山雨欲来……”

  回到屋子。

  陆丰准备练一会儿功。

  这时。

  耳畔却传来了一阵呼唤,屋子当中有个生物,正在与他建立心灵交流。

  “咦?”

  陆丰大吃一惊,在房间里扫了一圈,什么都没看到。

  大黑狗出去了。

  养的那只玄凤也出去了。

  这两货只要趁陆丰不在,就会偷溜着出去玩。

  以大黑哥的聪明程度。

  它不仅知道开门关门,还知道主动上厕所,自己找东西吃。

  陆丰之前还被专门跑回来喂狗粮。

  后来发现。

  这狗肚子饿了,知道自己出去觅食,顺带着把鸟笼打开,把玄凤也一起带了出去。

  常年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这一狗一鸟的组合,应该称之为“犬鸟为奸”。

  言归正传。

  既然大黑狗和玄凤都出去了,那屋子里头,应该就不会有动静了。

  “是你们吗?”

  陆丰看着玻璃柜里面的子弹蚁,开口询问了一句。

  子弹蚁却矢口否认。

  闻言。

  陆丰心中不禁更加疑惑。

  正在他百思不得其解之际。

  那一道心灵感应的电流,变得愈发强烈。

  “大侠,我在床底下呢!”

  陆丰立马趴到床下去看,结果,发现了一个遗漏的玻璃瓶。

  拿出来一看。

  玻璃瓶里面,正躺着一只干瘪且虚弱的肉虫。

  见到这个肉虫的第一眼。

  陆丰顿时恍然大悟。

  妈耶。

  怎么把它给忘了?!

  肉虫却对着他抱怨了起来:“大侠,不带你这样的,把人家带回来就不管了,给我饿得头晕眼花。”

  “谁把你弄到床下去的,我记得分明放在柜子上了?”陆丰挠了挠头。

  肉虫诉苦道:“那只大黑狗,一爪子就把我扒拉下来了,把我弄到床底,也不给我弄出来。”

  眼前的这只肉虫。

  正是从杨秀的爷爷体内取出来的那只南蛮蛊虫。

  陆丰将它拿回来,本来想好好研究一下。

  谁知。

  最近事情太多忙过头了,不知不觉,就把它给遗忘了。

  也幸亏这肉虫生命力顽强。

  使出吃奶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

  不然。

  直到饿死恐怕也不会被陆丰发现。

  蛊虫属于寄生虫。

  本来就很难单独生存,经过这几天一饿,原本肥嘟嘟的身体变得宛如一张纸片。

  陆丰赶紧对它表示抱歉,安抚她的情绪。

  肉虫嚷嚷道:“大侠,别说那么多有的没的了,赶紧弄点吃的给我,再不吃东西,我就要嗝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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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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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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