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走就是好几天,一点消息都没有。里正都从京城回来了,也没见陆知许回来,大伙就猜测她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这会儿见人全须全尾的回来,也不像出事的样子,都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特别是原来石门村的村民,都特别高兴。
陆知许带着他们一路逃荒北上,经历了太多的事儿了,这是一个好孩子,没有她,他们可能就死在双榆镇,又或者死在了莽莽山脉之中,根本活不到今天。
“知知,回来了?”
“知知,可把你娘担心坏了,赶紧先回家吧。”
“知知,你这羊挑得怪好的嘞。”
陆知许和众人打了招呼,牵着羊回了家。
推开大门,她一眼就看到了院子里晾着的,已经上好漆的家具,长大的鸡雏在院子里闲庭信步,青灰大骡子在棚子里吃草,生活的气息扑面而来。
张氏听到动静走了出来,看到陆知许回来了,脸黑得和要下雨的云彩似的。
陆知许还没说话呢,就先讨好地笑了笑,“娘,我回来了。”
张氏又是气,又是心疼,站在门口生气,“你还知道回来?这都几天了?家具都打完了。”
“嘿嘿,那啥,不是有点事儿吗?”
她把羊拴到旁边,“我这不是没事嘛。”
张氏气得不想和她说话,李氏抱着宝儿过来打圆场,“宝儿,看谁回来了?”
宝儿一见到陆知许就挣扎着要往她身上扑,李氏差点抱不住他。
这小子现在老有劲儿了。
“这小没良心的,看到娘就不要舅母了是不是?”李氏拍了拍宝儿的小屁屁。
“啊啊。”宝儿的婴儿语没有人能听懂,但是他着急的样子大家都看懂了。
到底是血脉天性,旁人是比不了的。
陆知许连忙将身上的土掸了掸,将身上的包袱交给张氏,然后把宝儿接了过来。
“臭小子,想没想娘啊。”
宝儿咧着嘴笑,露出四颗小白牙,在陆知许怀里一窜一窜的。这娃养得好,白胖胖的结实,全身上下都收拾得干净利索,和别人家的娃一比,立刻就成对照组了。
“你这是又买什么了,怎么这么沉。”张氏边说边拿着包袱往屋走。
李氏赶紧给陆知许使了一个眼色,姑嫂二人抱着宝儿也紧跟着进了屋。
“就是一些吃的用的呗。好不容易去一趟,下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去呢,可不得带点东西回来,让孩子们开开眼界。”
陆知许将宝儿放到炕上,小家伙爬得贼六,两三下爬到包袱边上,伸手拍着包袱,还咿咿呀呀的说个不停,好像让人帮他把包袱打开。
他这么一闹,张氏也板不住脸了,一口一个大外孙招人稀罕,你娘不是东西之类的。
陆知许尴尬地翻了个白眼,又问起陆大壮和孩子们。
“你大哥带着他们上山捡柴火去了,也不远走,就是带着孩子们溜达溜达。”张氏一边整理陆知许买回来的东西,一边叨叨着,“咋又买这多布?”
“家里又要添人进口了,我不是想着多预备一些,免得用的时候抓瞎嘛。”她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袱来,然后道:“我还买了这个。”
两对银镯子,五个银锁。
样式都是差不多的。
买给张氏的那对,镯面宽一些,分量重一些。买给李氏的那对镯子,样式更新颖一些,更适合李氏的年纪。
“买这个干啥,不当吃,不当穿的。”张氏和许多父母一样,看到女儿给自己买的东西,嘴上抱怨,实则心里欢喜着呢。
“那怎么了,你闺女挣钱了,还不能给老娘打扮打扮了,又不是金的玉的,戴戴怎么了?”陆知许将镯子给张氏戴上,打量了两眼,满心欢喜。
“好看。”
“对了,嫂子,这是给你的。”
李氏又惊又喜,“我也有?”
“你怎么没有,你可是我们家的大功臣。”陆知许拿起镯子替她戴上,“嫂子,你喜欢不?”
李氏自然喜欢,哪儿有女人不爱首饰的,但是她更喜欢的是小姑子对她的这份心意,是真的把自己当成一家人。
“喜欢。”李氏眼圈都红了。
“你看,我还给孩子们买了平安锁,娘,你和嫂子打络子吧,明个就给戴上。”
张氏瞪了她一眼,“你是真能给我们找活,打络子得用丝线啊。”
“啊啊。”宝儿像听懂了一样,指着包袱里捆成一绺的丝线不停出输他的婴儿语。
他在告诉张氏,他们家有丝线,他娘买了。
陆知许一把将儿子抄起来,抱在怀里就啵了一口,“大儿子,你也太聪明了吧,你怎么知道那是丝线啊。”
张氏和李氏见到这一幕,也不禁笑了起来。
宝儿从小就聪明,和别的孩子一比,他像是早早就开窍了似的,什么都懂。
陆大壮带着孩子们回家的时候,听村民们说陆知许回来了,也高兴得不行。
“孩子们,咱们加把劲,快点回家。”
他自己挑着一担柴,春意和虎子一人背着一只背篓,里面装的是捡来的菌子还有陆大壮打的野鸡。
大雁则是被春意抱在怀里,嘴里含糊不清地喊着,“嘟嘟……”
“闺女呀,是姑姑,教你多少回了。”闺女这口条,该不会是大舌头吧,以后嫁不出去可怎么整?
陆大壮愁坏了。
一进院,几人就看到了拴在棚子边上的山羊,小家伙们欢呼一声,纷纷往上房跑。
“大姐。”
“大姐。”
“嘟嘟~”
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也感染了张氏,之前的担忧在这一刻才算彻底放下了。
“大哥。”
“你说你,咋才回来,娘都担心坏了。”
陆知许颇有些恃宠而骄的意思,“就娘担心我,你不担心我啊。”蜀南文学
陆大壮本就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咋不担心,好几天没回来。”
“好了,我这不是回来了。”陆知许捂着肚子夸张地道:“娘,快点做饭吧,我要饿死了。”
“晚上炖鸡,再蒸个肉。”张氏没好气地道:“刚回来就吵着饿,还不如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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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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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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