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样,也得保住自己的小命啊。知知说得对,这世道啊,眼看着就要乱起来了。
正在这时,又出事了,有人急三火四地跑到屋里,上气不接下气地向陆银山报告,“丢了好几个人,到现在都没回来。”
陆银山眼冒金星,气得头疼,说话都提高了好几个调门,“大雨泡天地往外跑着什么,一个两个都吃饱了闲的。”
真不让人省心。
陆知许眸光微闪,接话道:“二叔,兴许是买粮去了吧!怕这雨下起来没完,没有吃的。”
“都谁不在?”
“老石头和他婆娘,还有高英兰她当家的,还有赵小雨。”
陆知许心想,老天爷这次倒是站在她这一边了,若只丢了赵小雨一个,可就太打眼了,大家都不在,哪怕过后只有赵小雨一个人没回来,也不会有人想到是自己把她杀了。
“哼!”陆银山扯着脖子喊,“让买的时候不买,非说有人从中挣小钱,这回好吧!顶着雨买粮。”价格肯定比之前还贵。
就在大家商量着要不要去找人的时候,就听院子里有人惊喜地道:“回来了,都回来了。”
“咦,不对,还缺一个呢?赵小雨呢?没跟你们一起回来?”
“没有啊。”耿氏护着怀里的粮食,“别挡道。”
老石头紧跟着她进了屋,蓑衣底下也是鼓鼓的,看样子买了不少。
“没看到赵家那个闺女。”冯六道:“买粮的时候也没看见她。”
高兰英的男人叫冯六,是个上门女婿,但是两口子感情比较好,高兰英一口一个我们当家的,给冯六留足了面子,因此也没人拿冯六做上门女婿的事儿奚落他。
高银山皱着眉,“就她一个人没回来?”
“就她一个。”
“再等等吧,要是再不回来,就派人出去找。”
张氏在门口听得心惊胆战,生怕别人发现赵小雨噶了。
到了下午的时候,雨势小了很多,可是赵小雨还没有回来。
陆银山没办法,只好组织几个后生去找人,“趁着雨小,大家多走走,千万别惹事,早点回来。”
陆知许也要去,还说自己是女的,万一遇到点突发情况,也方便些。
陆银山倒是同意了,张氏不乐意啊!
她闺女这是贼喊捉贼,揣着明白装糊涂啊!这要是让人发现了,可了不得了。
陆知许完全不怕,心里有底着呢!她穿着蓑衣跟着大伙去找人,一直到天黑了才回来。
“没找到。”
“里正,这人能跑哪儿去?”
“咱们把附近这一片都翻遍了,就差钻耗子洞了,也没见着人。”
陆知许还特意回案发现场看了看,大雨已经将一切都冲刷掉了。
陆银山觉得不太对,“走,去她屋里看看。”
赵小雨单身一人,让她一个人住一个屋子,有点太浪费了。所以当初分房间的时候,就把她和齐寡妇,还有村里的一对老夫妻分到一起了。
齐寡妇名声不好,所以大伙都站在堂屋里问她,赵小雨是什么时候走的。
“我哪知道啊!早上睁开眼睛就没看到人。”齐寡妇道:“别说人了,她的东西都不见了。”
啥?东西都不见了?
“她这是跑了啊!铺盖都卷走了。”
也有人觉得齐寡妇有问题,“你为啥不早说,是不是你把人家东西藏起来了。”
齐寡妇哭天抢地的嚎上了,“哎呀,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啊!我一没偷,二没抢,你们凭什么这么说我啊!她姓赵的跑了,关我什么事?屋里就这么大地方,我的东西就这几样,你们翻,但凡有一件东西姓赵,我就不活了。”
齐寡妇原本就是个不讲理的人,没理都能唱出花花来,得理就更是不饶人了。
大伙都觉得有些头痛,细细一想,又觉得齐寡妇的话有几分道理。赵小雨那么一个大活人,长得还壮实,齐寡妇根本打不过她,咋可能把她的东西全都占为己有呢!
这么看来,是赵小雨自己跑了。
为了以防万一,陆银山还是让几个妇人去翻了翻赵小雨住的屋子,除了齐寡妇的东西,确实什么都没有了。
赵小雨消失得很干脆,连一根线都没留下来。
石门村的人都颇为不解,好好的,这丫头为啥要走呢?莫不是找到了靠山?
陆知许心里一清二楚,若是赵小雨能成功地杀她,就算完成任务了,她就可以离开了。
谁愿意当村姑呢,人都要走了,留着东西有什么用?便宜别人吗?
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心态,赵小雨才会在行动之前,将她的东西全部拿走,至于拿到了哪里,没有人关心。
赵小雨失踪的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人家卷铺盖走人了,他们也没有办法啊。
“如果还有人想走,我不拦着。但是走之前,和村里的老少爷们交代一声?别让大伙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找人。”陆银山无奈地道。
“就是啊。”
“算了,说不定真的是有什么好出路呢。”
大伙转头就把这件事扔到脑后去了,灾年呢,自己都顾不上,还管得了别人吗?
张氏也悄悄地松了一口气,终于能睡一个踏实的觉了。
晚上,陆知许悄悄地去空间里看过,发现尸体确实不见了,只剩下几个空空如也的麻袋,上面连一丝血污都没有留下。
又过了两日,天终于放晴了。
陆知许问过系统,近几天之内都不会下雨了,这是个好消息。
他们也要趁着这个机会,抓紧时间离开济县。
不过走之前,还是要囤点物资的。
粮价飞涨,比之前又贵了两成,粮食买少了的人家,肠子都要悔青了。
大概是气温下降的缘故,连棉衣,布匹的价格也跟着上涨,老百姓真的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陆银山只给大家半天的采购时间,过了晌午,就得出城。
别人都着急买东西,陆知许却一点也不慌,她前几天用大骡子驮了一堆东西回来,大伙又不是没瞧见,还用得着再买吗?那也太打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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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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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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