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许也不催,就在一旁等着。只有陆大壮一人,站在张氏身后,急得全身上下都在使劲。
“你确实不是陆家的孩子,我也不是什么张麦苗。”张氏的话一出口,眼泪便落了下来。
“你们小时候总问我,为啥别人都有姥姥,舅舅,你们没有。”张氏道:“你们还记得我咋说的吗?”
陆大壮道:“记得,你说当初家里活不下去了,出来讨生活,姥姥和舅舅们都不在了,就剩下你一个人活了下来。”
“这话一半真,一半假。那是我小时候的事情了,日子过不下去了,你姥姥就把我卖进大户人家当丫鬟,从此母女缘分就断了,一晃有三十多年没见了,估计人也早就不在了。”
陆知许就问她,“娘,难道你卖身的那户人家,就是我出生的地方?”她没说什么生身父母家,也是顾及张氏的感受。
“并不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她便将过去的身世说了,“我娘将我卖入了凌阳侯府。”
侯府?
陆知许明白了一些之前想不通的事。
张氏明明是个农妇,可是陆知许总能在她的身上看到一些违和的影子,她有时候说话沉着冷静,还带着几分真知灼见,行走坐卧也有大家闺秀的影子,而且张氏确实比一般的农妇有见识,更何况她还识字。
陆大壮倒吸了一口凉气,他长这么大,连芝麻绿豆大的官都没见过一个,他娘居然进了侯府。
张氏一见儿子那副蠢样子,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当下不悦地道:“侯府咋啦?你娘我是卖身为奴,进了侯府是伺候人,又不是当主子。”
陆大壮尴尬一笑,“我,我就是觉得娘见过世面,也见过那些贵人。”
张氏不知想到了什么,轻哼一声,才道:“我被卖到侯府的时候不过七八岁,跟着府里的嬷嬷学规矩,每天不知道要挨多少打,遭多少白眼。那时候我刚和亲人分开,每天活得战战兢兢,生怕犯了错被打死扔到乱葬岗去。”
这样陌生又充满恐惧的环境,对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是太可怕,太压抑了。
“到了十岁上,我被指到夫人院子里,成了一个烧水的丫头,我在茶水间一待就是三年,从来没有去过上房,后来机缘巧合,从夫人的院子里调了出去,被拨到了大小姐的院子里。”
陆知许心头突然一跳,已经预料到了一些事情。
张氏继续说道:“那一年大小姐才十二岁,出落得极为标致,满京城谁人不知凌阳侯府家的大小姐是个知书达理的美人胚子?想和凌家结亲的人不知几何。大小姐及笄的那一年,与陆大学士家的二公子定了亲,我也成了她屋里的二等丫头。
三年后,大小姐与陆二公子成亲,我作为陪嫁丫头也跟了过去。新婚头一年,大小姐和姑爷十分恩爱,美中不足的是大小姐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到了第二年,陆家着急了,给大小姐请了好多的大夫,吃了好多药,可是依旧没有消息。下半年的时候,大小姐终于怀孕了,这可是凌,陆两家的喜事。”
张氏说到这里的时候,眼眶已经红了,“原本都好好的,结果夫人怀胎四个月的时候,京中突然传出了一些流言,说是姑爷和新寡的顺德郡主有了首尾,好些人瞧见姑爷陪着顺德郡主游湖,两人甚至还一起去了月老祠。”
陆知许的眉头不由得蹙了起来,月老祠是求姻缘的地方,两个人公然去月老祠出双入对,可见是没有一丝清白可言了。
陆知许在心里给原主的亲爹打上了一个渣男的印记。这在她这个现代人眼里,妻子孕期出轨,简直就是不可饶恕的事。
即便在古代这个男人说一不二的男权社会,妻子怀孕,男人即便偷腥,也不会闹出太大动静,顶多收一两个丫鬟开脸做通房。做妻子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也有些聪明,贤惠的妻子,会主动替丈夫张罗纳妾,将自己的陪嫁丫鬟开脸,送去伺候丈夫,给个名分。
这些女人图什么?莫非真的能为了一个贤名要将自己整个人泡在酸菜缸里?还是说她们根本不在乎自己的丈夫被别人分走?
天下哪有想与别人分享丈夫的女人呢?即便是不爱,为了子女,为了家中的地位,也没有人甘愿如此。她们无非是不想丈夫找个可心的解语花来与自己分庭抗礼,妾室不过是以色侍人的玩意,正妻能将她们牢牢的控制在自己的手中。
可你看原主爹都干了什么,他找了个郡主当小,这不是明摆着给正房难堪嘛。
“后来呢?”
“流言愈演愈烈,根本压不住,大小姐就算聋的,该听说的也都听说了。”张氏揉了揉眼睛,“我呀,这辈子也忘不了那天下午,大小姐坐在摇椅上,眼睛一直盯着窗外,天都黑了,她也没动一下。”
陆知许猜想,当下那位凌阳侯府大小姐的心境一定十分复杂,既有难过和失望,也有不甘和恐惧。她也一定害怕那个什么郡主对她和腹中孩子下手,更怕姓陆的不干人事。休妻弃子只怕都是好的,深宅大院里的龌龊,比老虎还能吃人。
“从那天起,大小姐就像换了个人一样,她暗中谋划了许多的事情,我在旁边看得清楚,只觉得每一步都是险棋,当真看得我心惊肉跳。”
陆大壮一头雾水,陆知许却听明白了。
凌阳侯府的大小姐也不是软柿子,怎会任人宰割,那个下午,她只怕把自己和孩子的后路都想好了。
张氏说到这里,眼泪不由得掉了下来,她道:“知知,你娘,便是凌阳侯府的大小姐凌含霜,你爹,就是当今工部尚书陆迁。”
陆知许暗暗冷笑一声,贼老天,她这命是好还是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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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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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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