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瓷最终没逃过项龄的魔爪,被逼着和项婉蹲马步,结束时,整个人累的好似水里捞出来一样湿漉漉的没眼看。

  双腿更是打摆的不是自己的,每抬一步都好似踩在刀尖上。

  项瓷龇牙咧嘴的看着如鸭子般走路的项婉:“四姐,明天你还练吗?”

  练的面容潮红,嘴唇发白的项婉,微笑道:“你不是说我在你梦里死了一次又一次吗?我想活着,我会练的。”

  不,不是你死,是我死。

  项瓷抿唇沉默,四姐的话很有道理,所以她明天还得接着练。

  老天爷啊,我是你亲闺女不,那就来个异能金手指吧。

  但这很不现实,她休息了半上午,吃过午饭后,就跟着奶奶去割艾草。

  艾草如割稻谷般割来,放在院子里晒。

  余氏看着摊开晒的艾草笑道:“天寒地冻时,用艾草泡脚很舒服,还能去寒。”

  项瓷一听这个,瞳孔放大,冬天来了后,泡脚驱寒真的是很好的事,就对余氏说道:“奶奶,那咱们多采点艾草留着冬天泡脚吧?”

  余氏道:“咱们家年年都割艾草晒干存起来冬天用,今年当然也要割。”

  项瓷心虚的别开眼,她没忘,只是一时没想起来。

  艾草家家户户都会准备,晒干后不但可以泡脚驱寒,妇人生产时还可以用来洗身子,也可以熏蚊虫。

  而且,艾草生长在小河边,连绵一大片,谁家想要谁家都可以去割。

  累的腰酸背疼的项瓷,用灵泉水兑了点井水,烧热后给全家人喝,看看他们有没有什么感觉。

  家人喝了灵泉水并没说什么,该怎样还是怎样。

  项瓷也没出声,但她觉得腰没那么酸了,应该是灵泉水的功劳。

  自从野猪事件,项瓷在村里人心中,那就是要供奉的神仙。

  所以,在看到她割艾草后,就让家里的女人们行动起来,跟着一起去割艾草。

  反正不管小七干什么,她们跟着干,总不会错。

  项瓷觉得这样挺好,你有我有大家都有,那就不会抢。

  割了两天艾草,把后院的空地上全部都摆满了,只等晒干再收起来。

  项瓷这才开始她自己的项目,先把老爷子的烈酒拿出来,倒了半海碗,再在海碗里放一个小碗,海碗上方倒扣一个陶瓷盖。

  把海碗放到蒸笼里蒸,烈酒的蒸汽遇杯盖凝成水珠,滴落在小碗里,这水就是项瓷提取的酒精,虽然没那么纯粹,但做花露水的纯度绝对够了。

  把酒精提出来装好,再把采摘来的新鲜金银花和薄荷,还有新鲜的艾叶,放在一起煮。

  三种混在一起的味道很香,闻不惯的人就觉得很刺鼻。

  把煮好后的水过滤出来,再加上酒精,就成了花露水。

  项瓷把花露水装在小颈大肚瓶里,兴奋的奔到余氏身边:“奶奶,你闻闻,香不香?”

  余氏闻着瓶里的香味,惊讶道:“呀,真香!忙活了一下午,是什么?”

  “驱蚊水啊。”项瓷得意洋洋把花露水倒在手背上,涂抹均匀,“洗澡的时候可以抹点,蚊子就不围着我了。”蜀南文学

  带了驱蚊包,虽然还有蚊子在她头顶打转,但最起码不会再冷不丁的盯她一口。

  谁也不想顶着满脸的红包,招摇过市的在村里跑。

  项瓷把露在外面的皮肤,都抹了一遍花露水,嚣张至极的站在蚊子龙卷风下:“来啊,来咬我啊。”

  没有蚊子来咬她,只在她头顶盘旋。

  家人们看着她这一动作,都笑个不停:“小七的驱蚊水好了,我看看。”

  崔氏接过项瓷手里的花露水闻了闻:“嗯,味道不错,我也抹一点。”

  项瓷大方的很:“行,我准备了一大盆,就是没有瓶子。爹,我想要这样的瓶子。”

  项仁州看向她手里的瓶子,点头:“好,明天赶集,我去那里给你买。”

  项瓷眼睛腾的发亮:“赶集!我也去。”

  原身赶集是原身赶集,她赶集是她赶集,这是两种意思,不能混为一谈。

  项仁州对于这个女儿是有求必应的,当即点头:“行。”

  赶集当天早上,项龄也要抓着项小七训练。

  石氏原先是跟着小七她们一起跑步的,后来小七她们蹲马步,石氏看着那双腿张开的动作,实在是不雅,所以没有跟着学,并且连跑步也不跑了。

  崔氏和严氏也就坚持了两天,过后也没再碰。

  如今,家里的女性就只有项瓷三姐妹在运动,男人们不需要练,他们种田,打猎本就让他们身体很好。

  项瓷和项婉蹲马步时,项龄在打拳,冷声道:“昨晚我又在你梦里死了?”

  “被老虎一口咬掉了脑袋。”项瓷咬牙切齿道。

  自从上次她说项婉在她梦里出现一次死一次后,项龄就问她有没有在她梦里死亡。

  项瓷自然说是有的,项龄就拼了命的打拳,跑步,练身,像个武痴疯子。

  报复项龄让她蹲马步的项瓷,见此很高兴,并不想告诉项龄,在她梦里,死的只有她自己,并没有你们两个人。

  吃过早饭,一行人背着竹篓前往集市。

  这座大山中有十二个村子,最大的村子是项家村。

  但项家村并不在这十二个村子的最中央,所以集市也就没有办在项家村,而是众村的中心余家村。

  奶奶就是余家村人,家中父母早已没了,两个弟弟还健在,三家关系勉勉强强。

  因着集市设在余家村,余家村的生活都很好过,特别是赶集这天,会为余家村创造财富。

  前世今生都是第一次赶集的项瓷,激动的恨不得蹦跳三尺高。

  自项家村到余家村,走半个时辰左右,这路程对于项瓷来说还好,毕竟她可是走过几个时辰去镇上的人。

  路上的人们成群结队,不管是去摆摊的,还是去买物品的,都背着篓子,方便买了物品后好提回来。

  项瓷如个好奇宝宝般,东张西望,一点也不淑女。

  她也不想淑女,她只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然后再买买买。

  心中愉悦,就觉得这半个时辰短小的很,说说笑笑间就到了余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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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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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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