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农门贵子>第十一章 机遇
  这个朝代叫庆朝,庆朝如今的商贸非常发达,北边与金国,夏国,蒙古等草原牧民国家做生意,而东边呢,庆朝的民间商人经常与高丽,东瀛等岛国来往着海上贸易。

  在庆国国内,由于水系发达,所以国内的各大经济城市之间的商贸往来主要的运输方式就是水运。

  所以城里的码头特别繁忙,码头建立在淮河边上,整个淮河由南到北贯穿了整个国度,是商贸来往的必经之地。

  而城里的这个码头是金川胡同钱家的,所谓金川胡同,就相当于一个富豪集聚区,能够住在这个胡同里的人都是非富即贵的豪绅家庭,所以金川胡同已经成为了财富的象征。

  钱家之所以发达起来,就是凭借码头和商船运输而富裕起来的。

  远方商船上挂着红色的锦旗,锦旗上写着诺大的“钱”字,非常的醒目,被风一吹,锦旗随风摇曳。

  码头来往商人很多,人流量密集,所以钱家就在这块地界盖了座小吃铺,远远望去,小吃铺密密麻麻,林立其中,简直比闹市还要热闹。

  封阿乔被苏杭牵着,这是她第一次来码头,准确来说这就是她第一次进城,当看到码头这么繁华时,她不禁瞪大了眼睛。

  比镇上逢集还要热闹百倍!

  这些小贩卖的东西很杂很多,有卖包子,大饼,肉丸,面条,粥等等,琳琅满目的,苏杭一时间不知道该选哪个。

  “阿乔,你想吃什么?”

  封阿乔正盯着糖葫芦看,小时候和娘去赶集的时候,封阿乔就特别想吃糖葫芦,但娘从来不给她买,说她大了没必要吃,骂她这么大的人了还贪嘴,反而给她的三个弟弟买了。

  封阿乔一回忆起来这个就觉得特别委屈。

  还好如今她有相公了,还有了肚子里的乖宝宝,她相信接下来的日子一定会更好的。

  “我想吃糖葫芦了。”苏杭朝小贩走去,买了四根糖葫芦。

  “来,一人两根。”苏杭把糖葫芦递给封阿乔。

  封阿乔接住糖葫芦舔了一口,相公买的糖葫芦真甜!

  苏杭带着封阿乔去吃肉丸,肉丸是猪肉馅的,猪肉剁成肉糜掺上面粉后,团出来的丸子。

  两碗热腾腾的肉丸上来,苏杭给封阿乔递筷子,“快吃吧。”

  说实话,这肉虽鲜嫩,可是却没什么味道,汤也没有味道,这个苏杭也能理解,毕竟古代食材有限,调料就更有限了。

  如果能有辣椒就好了………苏杭心里遗憾的想,不过他记得历史老师说过辣椒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时发现的,随即就带回了欧洲种植,而华国第一次吃辣椒的时候则是在清朝,还是从西北地区传过来的。

  看着自己的长发,苏杭感叹,看来离吃辣椒还差个几百年呢!

  西北地区……苏杭又想到了这个,西北地区有草原有牧羊,这个时代跟西北地区做生意的商队还挺多的,比如钱家,钱家就经常将南方的瓷器丝绸拿到西北地区卖或者换西北地区的羊毛,石器,玉石等。蜀南文学

  苏杭想到这个,心里有了一个想法,想跟着钱家的商队去一趟西北地区,看看能得到什么收获,哪怕是把辣椒带回中原也行啊!

  让苏老太做成辣椒面或者辣椒油,涂抹在烧饼上,烧饼中可以加肉糜,可以让客人自己选,要不辣还是微辣等,放了辣椒和肉糜的烧饼一定很美味,也一定能赚很多钱。

  毕竟就一个辣椒就能完胜这儿的所有商家!

  苏杭越想越兴奋,大口大口的吃着肉丸。

  下午,苏杭将苏老头和苏老太接到了新租的小院儿中,苏老头去挑水,苏老太和封阿乔在院子里打扫。

  而苏杭则关起房门奋笔疾书,给钱老夫人翻译作品。

  时间匆匆,不觉书院开学的日子就到了,苏杭没办法,只好回了书院。

  回书院之前,苏杭去了金川胡同一趟,要将翻译完的书本给钱老夫人。

  钱老夫人很开心,招待苏杭留在家里吃饭。

  今天钱老夫人的儿子钱忠也回来了,钱忠是个孝子,想要好好陪陪老夫人吃饭。

  苏杭一听钱家的当家人钱忠回来了,内心比较激动。

  面对老太太的留饭邀请,苏杭拱了拱手表示接受了。

  饭席上,钱忠的二弟一家子也过来了,还有钱忠的女儿儿子,妻子和小妾们都陪着钱忠。

  “娘,孩儿不在家的时候,您都在做什么呢?”钱忠给自己娘夹了一块羊肉。

  钱老夫人笑眯眯的,“我还是看看书解闷,嘿嘿,忠儿啊,给你介绍一下,这个小郎君叫苏杭,在聚贤书院里读书,他会东瀛语呢,给娘翻译了两本书,是个很优秀又很守信用的一个人。”

  在场的众人纷纷望向苏杭,到底是商户之家,那怕是一起聚个餐,各人心中仍会对“利益”二字敏感。

  尤其是钱忠的二弟钱诚,别人不了解钱老夫人,难道他还不了解吗,什么喜欢上了东瀛小说,那都是对外的讲法罢了,其真正的用意则是为了大哥的生意在物色帮手。

  毕竟大哥现在想要打通东瀛和高丽的市场,自然对会外语的人才求贤若渴。

  “想不到这么年轻啊,敢问小兄弟青春几何?可曾婚配啊?”钱忠用着一种拉家常的语气问苏杭。

  苏杭点头,落落大方的回答,“回钱员外,在下十九岁,已经婚配了。”

  当苏杭说完这句话,在场的几位妙龄女子暗地里心碎了一地。

  钱忠捋须,用一种很欣赏的眼光看苏杭,因为之前钱老夫人就给他招过一个帮手,可那帮手不诚实,因为当钱忠问起他可曾婚配,他言辞闪烁说自己未婚,实际上连孩子都有了,这令钱忠很失望,觉得这个帮手很不诚实,估计是想营造单身人设,以方便勾引他的女儿,觊觎他的财产。

  这个苏杭不错,为人坦荡,又诚实,钱忠心里这般想道。

  也就是说在人品这一栏,钱忠给苏杭打了个大大的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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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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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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