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团宠福宝有空间>第224章 吃莲蓬
  老王头得知马不见了,当时就觉得心口一紧,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他去检查了一圈,确实没发现马的踪迹。

  村里的人也说没见过。

  大家都在忙着抢收呢,哪有空去关心马?

  “这马可不是咱们家的呀!”这才是老王头最心疼的,把别人的马弄丢了,那是必须要赔的。

  有人问:“这马多少钱?我看它跑的挺快。”

  “至少也要三十五两银子!”老王头去买驴车的时候,就问过马车了。

  一头普通的驴是二两银子,好点的接近三两。ΗtτPS://Www.sndswx.com/

  大昌国律法规定,普通人可以购买普通马,普通的马通常是战马筛选下来,或是老马。

  遇到战事,官府可以无偿征用。

  那种劣质的马,平日里使用还可以,若是上了战场,基本就是送命的,所以被征用就等于是送给官府了。

  家里不是很需要的,一般都不会买,觉得不划算。

  即便能买,那价格也是老百姓不敢想象的。

  流落到村镇里面的马,质量肯定更差,但比驴仍然是好了不少。

  最差的三十五两银子,稍微好点的就六七十两了。

  秦怀家的那匹马,总感觉比市场上的还要好,老王头都不敢想象该是多少钱。

  听到马的价格,其他人也跟着倒吸一口凉气。

  招呼着大家赶紧去找马。

  比起几十两银子的马来说,地里的粮食稍微等一等也没关系。

  不能让老王家赔那么多钱不是?

  这时天空忽然轰隆一声。

  没多久就传来一股巨响。

  打雷了。

  老王头脸色一变:“大家伙别忙活,赶紧去收粮食!!”

  夏天的雷阵雨那是说来就来,从打雷到下雨,通常要不了多久时间。

  大人们赶紧把地里已经割好的稻谷打出来,又将那些弄好的挑回去。

  孩子们慌里慌张,也开始收粮食。

  结果就听见坝子上,一阵哎哟哎哟的声音。

  “我的腿好痛啊!”

  “老天爷,我动不了了,谁来拉我一下!”

  这些孩子蹲了好半天马步,一个个跟鸭子走路似的。

  还要飞快收粮食。

  简直就是又痛苦又折磨。

  老王家的粮食格外多,但好在孩子们也不少。

  加上狗剩三兄弟,一共10个男孩,还有默不作声,没什么存在感的汤圆,一群人没一会儿就将粮食全部收拢。

  然后又盖上一层油布,面上搭着稻草,周围再压上石头。

  粮食就收好了。

  他们收完后也没有闲着,又赶紧去帮其他人收。

  小阿玉挥舞着小胳膊小腿,也在帮忙收粮食。

  她手里有老王头给他做的小簸箕,哼哧哼哧的,趁着大家不注意,就把粮食收到空间里。

  然后往中间倒的时候,再把粮食放出来。

  大家都在忙着,根本没有谁注意到小阿玉的动作。

  “咦,今天收的好快!”也有人惊叹。

  “天天都在收粮食,这不就练出来了?”

  农忙要持续大半个月的时间,一些早的人家,从几天前就开始收粮食了,这些孩子们天天收粮食、晒粮食,动作飞快。

  “啪——”

  忽然,有水滴在地上的声音。

  “啪、啪——”

  那声音越来越响,也越来越多。

  像是有人在敲着鼓,由远及近而来。

  地上也开始出现一个个水“铜钱”,炸开圆圆的花。

  王大郎面色一变:“快收快收,雨来了!”

  最后还剩下一家,所有人都去帮忙。

  刚好把布盖上,密密麻麻的雨声就到了跟前。

  “哗——”

  “哗!!!”

  小阿玉额头上被砸了一朵雨花,她呆愣愣的,用手去摸,摸了一手湿哒哒。

  汤圆忙扯开衣袖想给小阿玉挡雨,但那哪儿挡得住?

  “阿玉妹妹,快过来。”王五郎直接把自己的单褂子脱掉,搭在小阿玉的头上,帮她遮住雨水。

  王大郎把收粮食的工具都藏进油布,转头招呼弟弟们赶紧回家。

  衣服打湿了,可没得换。

  要不是为了给其他人帮忙,他们收好粮食就该回家的,也就不会被淋着一场雨了。

  “快跑!”王三郎喊完,也赶紧往前面跑。

  下过雨的泥巴路,变得非常滑,王三郎一下子滑了好远,啪叽一下摔进了土里。

  其他人见了哈哈大笑。

  结果没一会儿,小路上摔了好几个,个个都成了泥娃娃。

  他们干脆也不跑了,直接在地里打起了泥巴仗。

  小阿玉看见了,也有些跃跃欲试。

  王大郎背着小阿玉,感觉到小阿玉在挣扎,就说:“阿玉别下来,我们先回家。”

  小阿玉:“大哥哥,我也要玩,我也要玩!”

  这个好好玩呀!

  她脑袋上顶着王五郎的衣服,小眼睛从衣服下面望出来,就看见前面几个哥哥,正在泥地里打滚,玩得不亦乐乎。

  王五郎也有些想去玩,但看见小阿玉也想去,想到小阿玉一身是泥的画面,又转成了阿奶那张阎王似的脸。

  顿时打了个哆嗦。

  汤圆小声提醒:“那边有莲蓬。”

  王五郎一扭头,看到不远处的荷塘。

  “阿玉妹妹,我们去摘莲蓬子吧!”

  反正衣服都打湿了,也不差这一下子。

  比起玩泥巴,小阿玉到底是对莲蓬子的好奇心更重一点。

  王大郎瞪了王五郎一眼,不知道把妹妹哄回家,还在这里挑她!

  回去再收拾你。

  王五郎朝大哥吐吐舌,做了个鬼脸,扭头就往荷塘那边跑。

  胡家村有两个大荷塘,那是胡老太爷种的,他喜欢围着荷塘走,兴致来时,还会带着笔墨到荷塘边作画。

  平日里,他只是不准大家摘荷花,荷叶倒是随意。

  孩子们想做荷叶饭,就会去摘两朵。

  现在,荷塘里莲蓬还有不少,周围的基本都被摘掉,其他都集聚在中间。

  王五郎挽起裤腿就下了荷塘,摘了好大一捧。

  其他的孩子们见了,也不玩泥巴了,全都跑去荷塘摘莲蓬。

  这个天气吃莲蓬刚刚好,莲蓬子嫩嫩的,就连里面的莲子心都不太苦。

  要是等再晚些,莲蓬子就变硬了,口感就会差上不少。

  小阿玉是第1次吃莲蓬,软软的莲蓬剥开,一个个圆啾啾的小家伙就跳进手心。

  再把莲蓬子的皮剥开,取出里面的莲子心,剩下的莲子肉吃进嘴里。

  一股清香,随之在舌尖绽开。

  小阿玉眼睛又圆了:“甜甜的,好好吃喔!”

  大家手里都分到了莲蓬,除了背着小阿玉的王大郎。

  小阿玉把小手往前一捧,伸到王大郎跟前:“大哥哥,你吃吗?”

  王大郎原本还想,赶紧把这几个娃给带回去,雷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现在正好停下来了。

  听见小阿玉软软糯糯的声音,王大郎又对自己说。

  算了,阿玉妹妹现在难得回家,还是让她多玩会儿。

  镇上可没有这样的荷塘给她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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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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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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