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团宠小奶包,农家福妹竟是真千金小辫子>第707章 灭门的生意做不做
  邹明磊被衙差强行带走了。

  卿霜也要离开,杏杏眼疾手快,直接上前要拉卿霜的胳膊,不让她走。

  卿霜急中生智,直接把两条胳膊举了起来,还踮起了脚!

  比卿霜还矮一个头的杏杏:“……”

  那叫一个彻底够不着了!

  杏杏呵了一声,索性直接去抱住卿霜的腰。

  卿霜的腰肢又细又紧实,杏杏没忍住还悄悄捏了一下。

  别说,手感极好!

  卿霜人都僵了:“松、松开!”

  “不!”杏杏脸稍稍一红,她也不想这么没脸没皮,但这不是……为了她达奚奶奶么!

  她达奚奶奶嘴上骂卿霜白眼狼,杏杏看得出来,她达奚奶奶还是挺惦记卿霜的。

  “不管怎么说,你总得好好的,面对面的跟达奚奶奶告别吧?”

  卿霜身子僵的厉害,半晌才道:“……我,我会回去见婆婆的。不过,不是现在。”

  杏杏还待问是什么时候,卿霜却已经飞快的把杏杏环住自己腰肢的胳膊给撸了下来,一个闪身,人就已经消失在了客栈中。

  照影看的目瞪口呆。

  杏杏扁了扁嘴,又拿出一块银子来,放在桌上,同喻永桂乔装的店小二道:“这是方才打人时不小心碰坏的桌椅钱。”这才离开。

  ……

  邹明磊被抓,在邹家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可是邹家上下的心头肉。

  就连在外流连忘返的邹老爷邹海桂,也沾染着一身脂粉气匆匆忙忙的去了顺天府。

  更遑论邹万氏了。

  邹万氏生怕邹明磊在顺天府受半点委屈,急匆匆的就带人往顺天府去。

  过去的时候,邹明磊已经被打完了二十板子,后臀血淋淋的,正死狗一样瘫趴在地上。

  邹万氏脑子里轰一声,嘴里喊着“我的儿啊”便冲了上去。

  邹明磊早就疼得晕了过去,邹万氏喊着叫了半天邹明磊都没半点动静,若非身子还在昏迷着疼的偶尔颤一下,跟死了也没什么两样。

  邹万氏心如刀割,猛地抬头,怒视一旁交接的衙差:“我儿子是犯了什么律法你们把他打成这样!”

  衙差也没个好气:“你这儿子胆大包天的很!都敢光天化日之下轻薄调戏福绥郡主了!也就是郡主没往深里计较,不然,再蹲几日大狱还有他受的!”

  “福绥郡主?”邹万氏一听,不明就里的很,但明显是儿子得罪了他惹不起的人,她只能狼狈的跟男人把血肉模糊的儿子给带去了家。

  等到了家,大夫也来给看过,处理过伤口了,邹明磊还在昏迷。邹万氏看着燕瘦,气不打一处来,拿起手边的茶杯直接砸到燕瘦的头上。

  血顺着燕瘦的脸流了下来。

  燕瘦身子晃悠悠的,却不敢倒下去。

  邹万氏怒气冲冲:“你说!明磊向来懂礼,怎么会冲撞那个劳什子郡主!你说!这到底怎么回事!若有半句假话,我定剥了你的皮!”

  燕瘦身子微微颤着,把邹明磊遇到那位福绥郡主后的情形说了一遍。

  邹万氏气得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终是舍不得怪儿子,倒是又踹了燕瘦一脚:“还不是你这小浪蹄子!青天白日的就勾着爷们往床上滚!”

  燕瘦被踹的在屋子里滚了一遭,头又磕在了桌子腿上,直磕得她头晕眼花,趴在地上好一会儿,额角的血都干了,这才堪堪从头晕目眩中缓过神来。

  邹万氏早就杀去前院找邹老爷的茬了——方才虽说她一心惦记着儿子,却也没忘记,她在邹老爷身上闻到了劣质的脂粉味!

  燕瘦在地上翻了个身,眼神空洞的看着雕梁画栋的屋顶。

  她浑身都好疼。

  没有人把她当人。

  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

  ……

  邹万氏风风火火跟邹海桂干了一架,挠花了邹海桂的脸,完事又来昏迷不醒的邹明磊身边坐了小半个时辰,终于下了一个决定——

  她要把她儿子送去书院读书!

  她家明磊从前也是人见人夸的聪明孩子,也是跟着夫子在学塾读书的!

  眼下来了京城,日子既是已经迈上了正轨,也该好好想想把她家明磊送到哪个书院去了!

  这般一想,邹万氏坐不住了,出了门,跟左邻右舍去打听京城有什么好的书院了。

  这打听了大半日,邹万氏心里有谱了,又打算去找于明珠了。

  不过上次于明珠同她说,若有事寻她,让门房递个时间进府,她们在府外相见,这样才不会惹人起疑。

  事关自己日后的荣华富贵,邹万氏倒是把于明珠的话给听进去了,老老实实的往门房那递了个帖子,帖子上写了时间,约于明珠在某茶楼相见。

  于明珠收到那帖子后,直接把帖子丢进炭盆里烧了,让岐黄去同邹万氏道,帖子上说的那个时辰她没空,要是约,就只能明日。

  邹万氏咂摸了下,深宅大院的千金小姐确实也没那么自由,就答应了。

  等岐黄回于明珠屋子的时候,就见着于明珠正拿了个锦盒,里头放着好些首饰,下头还有一些银票。

  于明珠这些年来,信国公府上下给她的稀世珍宝很是不少。

  于明珠去年过生辰时,焦氏便给了她庄子铺子让她自己打理。

  算下来,于明珠的身家也是十分雄厚。

  但那些稀世珍宝,基本都在册,后头若是查账对账,一查一个准,于明珠并不打算去动。

  她能动的,只能是一些没有印迹的普通首饰珠宝。

  好在于明珠这些年攒下来的银票也很是不少。

  她方才清点了下,也有万两之多。

  岐黄见于明珠在清点资财,顿了下,轻声道:“小姐钱财若是不趁手,奴婢也可写信让主子送些过来……”

  于明珠神色缓了缓,笑道:“别这么说。我若拿了你家主子的钱财,我成什么人了?……你家主子帮我良多,我已是十分感念。”

  于明珠神色又有些怅惘:“我的亲人想把我当成血包,吸髓敲骨,你家主子却是念着当年我们一帕之谊,不求回报的帮我……有时候我真想……”

  于明珠巧妙的收住话头,留白留得惹人遐思。

  岐黄柔顺道:“我家主子亦是念着您的……眼下小姐打算怎么做?”

  于明珠看了看手里这些东西,推给岐黄:“你乔装打扮帮我变卖一下,这少说也能凑出两万两银子来。”

  “是。”

  于明珠眼神带着几分冷意:“……然后再帮我找找朝阳楼的接头人,问问他,伪造失火,灭门的生意做不做?”

  “是。”

  岐黄顿了顿,又道:“还有桩事,奴婢也是刚得了消息。”

  “你说。”

  “咱们去邹家盯着的人回报,说是邹明磊因着在大庭广众下冒犯福绥郡主,被顺天府的人打了二十板子。”

  于明珠猛地抬头:“喻杏杏?”

  她神色带着一股难掩的兴奋,在屋子里转了一圈,越觉得此事妙的很:“……好啊,他眼下得罪了喻杏杏,若真被人灭了满门,到时候外头的人会以为是谁做的?”

  于明珠越想越觉得血脉偾张。

  她还是头一次,这么期盼起与邹万氏的见面来。

  ……

  翌日,邹万氏早早就去了茶楼雅间,等于明珠过来。

  于明珠是卡着时辰来的。

  等于明珠进了雅室,便把手上的金疮药放在了桌上,一脸关切道:“我也是刚知道,原来我们圈子里传的那登徒子,竟就是明磊弟弟……”

  于明珠忍着恶心,头一次喊了邹明磊弟弟。

  “这是上好的金疮药,对外伤有奇效。”于明珠似真还假的嗔道,“那福绥郡主也真是的,明磊弟弟才多大,她也至于跟一个孩子计较!”

  昨儿晚上邹明磊发起了高热,邹万氏守了大半夜,闲下来的时候就一直在怒骂福绥郡主心肠歹毒,那叫一个恨。这会儿听到于明珠跟她同仇敌忾,那叫一个激动,上前握住于明珠的手:“那可不是么!还是你说得是!那福绥郡主就是个歹毒的女人!明磊不过是表达了一下他的仰慕,这又怎么了,至于要把人给往死里打吗!”

  邹万氏又骂骂咧咧的,说了好些污糟话来骂那福绥郡主。

  于明珠听得心情愉悦,嘴角微微上翘,不得不拿帕子来遮掩。

  于明珠听的差不多了,这才“好心”提醒道:“那福绥郡主圣眷非常,已经养成了个飞扬跋扈的性子。您在外头可要小心些。”

  邹万氏脸色一变,多少有些悻悻的。

  于明珠眼底闪过一抹不屑,面上却是微微笑着:“对了,不知道夫人把我约出来,可是为着明磊受伤的事?”

  “是也不是。”邹万氏赶忙道,“确实是明磊的事,不过,我是想着,让你帮帮忙,让明磊去书院读书,这在书院有夫子拘着他,他就不会在外头被人找筏子作践了。”

  于明珠不动声色:“哦?这也是个法子。不知道夫人有没有看好的学院?”

  邹万氏露出个笑模样来:“我觉得那致知书院就不错。”

  于明珠脸色都变了,好悬没气出一口血来!

  她忍住气,冷笑一声:“哦?怎么不选国子监呢?”

  邹万氏没听出于明珠话里的阴阳怪气来,竟然还带了几分遗憾道:“……我打听过了,国子监那边,除了有才学能自己考上之外,还得有推荐信。咱们明磊聪明是聪明,但是推荐信这块,我这不是,怕你为难么……”

  这话,邹万氏是以邀功的语气说的。

  于明珠差点没崩住脸上的表情!

  ……可真不要脸啊!

  邹万氏以一种委曲求全的语气道:“……上次你与我说后,我也反省了一下,我们是得低调些。这不,咱们明磊去读书的话,就不去国子监了。我看那致知书院就行,教出了不少三甲进士呢!”

  邹万氏陪着笑:“大小姐,等咱们明磊考中状元,到时候不也是你的一大助力吗?”

  于明珠心底冷笑,助力?

  呸!

  就不说邹明磊那脑子能不能考中个秀才,一个将死之人,还去什么书院!

  但于明珠面上自是不能这么说。

  她做出思忖的模样来:“你说的也有些道理。只是夫人怕是不知,那致知书院,也是要进行入学考核的。”

  邹万氏信心满满:“那无妨,大小姐怕是不知,咱们明磊从前在夫子那,也是经常被夸聪慧呢!”

  于明珠心底冷笑得越发厉害。

  但她面上却是另一番模样,微微笑着点头,对邹万氏的话表示认可,又轻叹一口气:“可惜明磊弟弟受了二十大板,想来那伤怎么也得养上个把月。这个把月,夫人让明磊弟弟好生在家养着。等伤好了,正好参加致知书院三月里的招生考。”

  邹万氏彻底松了口气,脸上也带上了喜滋滋的笑模样:“我就说咱们大小姐靠谱的很!”

  于明珠却又换了一副担忧的模样:“……只是,那福绥郡主到底是年少得志,嚣张跋扈。即便是我,也不敢与她对上。她若是不肯放过明磊弟弟,想来还要再出手,让明磊弟弟吃些苦头。夫人,你这些日子可要守好明磊弟弟啊。”

  邹万氏脸色微微一变,显然也有些害怕,她咽了口唾沫:“也、不至于此吧……”

  于明珠温柔轻叹:“小心些,总不会出岔子。”

  邹万氏胡乱点着头。

  这次,不待邹万氏开口,于明珠就又掏出了一张银票,往邹万氏手边塞了塞:“……明磊弟弟受了伤,总要好好补补的。这些,就给明磊弟弟补身子用。”

  这一吓一哄,邹万氏看着于明珠的样子都像是在看心肝宝贝了!蜀南文学

  眼里都快放光了!

  邹万氏感动极了,把那银票塞到怀里,一双浑浊的眼蕴着光看向于明珠,深情道:“明珠,你真好。”

  于明珠叹了口气:“你们也是我的家人,我自然会对你们好。只是有时候受身份所限,不能那般明显……”

  邹万氏连连点头:“我懂我懂,我懂你的不易,你放心,日后我肯定更小心!”

  于明珠眼底闪过一抹精光,面上却依旧温温柔柔的笑着:“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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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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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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