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姜献嫩牛五方>第240章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后面认亲的场面有多鸡飞狗跳汪觉没细说,反正最后是以他妈激动到晕厥被送进医院结尾的。

  其实人送到急诊室还没来得及检查就醒了,索性来都来了汪觉就让医生给他妈做了全身检查。

  最后也没查出什么大病,原本的咳嗽就是发烧感冒拖成的支气管炎,挂几天水就能好。

  “你这孩子,住院得花多老些钱!”

  “妈,我有钱。”

  “妈的乖娃呦~呜呜……”

  汪觉发狠强压着他妈在医院住了十来天,等医生宣布彻底康复后一家人才欢欢喜喜的收拾东西出院。

  回到家少不了要迎来一波接到消息过来看情况的亲戚朋友,与看热闹稀奇的左邻右舍。

  这些人里自然有表面关心实则裹乱的,比如说些:做没做亲子鉴定啊?丢了十几年可别认错了之类的话。

  一般这个时候杨父就会被说的上头。

  “我自己儿子能认错?什么能做假身上的胎记做不了假!惟鲁过来让伯伯孃孃看看!”

  汪觉能怎么办,他只能庆幸自己的胎记长在了后背上……

  听到这姜献不厚道的笑了,随后拍着汪觉的肩膀道:“能回家挺好的……对了,以后我是不是要改口叫你杨惟鲁了?”

  汪觉倒是不在意这些,两个名字都代表了他这个人,怎么叫随姜献喜欢。

  “那还是叫汪觉吧,毕竟叫惟鲁会让我脑子里出现你当着满屋婆婆大婶小媳妇亮胎记的画面,容易笑场。”

  汪觉:……

  两人又逗了几句嘴,这时才发现那小孩不声不响的已经缩在沙发一角睡着了。

  姜献“啧”了一声,幼崽就是麻烦啊!回卧室找了床毛毯扔给汪觉。

  “你带回来自己照顾。”

  小孩警惕性很强,毛毯刚挨着身子他就睁开了眼睛,看了眼确认安全又闭眼睡了过去。

  为了不打扰小孩子睡觉,姜献与汪觉换到了书房说话。

  他们这时的话题自然就转到了那个小孩身上。

  “你别看他个子小,其实已经快十岁了……”

  接下来汪觉又讲起遇到这孩子的经过。

  其实能在汪家活下来还活的不错的人心肠都硬,汪觉捡个孩子回来也不可能是单纯的发善心。

  他刚回到家乡那段时间每天都在县城里闲逛,也就是那时候断断续续遇到过这小孩几次。

  认真说起来他就是个小乞丐,偶尔看到面善的人会主动上前讨口吃的,实在讨不到就也会去垃圾桶里翻吃的。

  汪觉会注意到他还挺偶然,那天他在一家沿街的小店买烟。

  付钱的时一枚硬币掉到地上又一路滚进了路边的下水道口。

  那小孩子当时就站在三十多米外的街对面,他等着汪觉走开一段距离后才跑过来够那枚硬币。

  汪觉经受多年训练警惕性随时拉满,那孩子的举动第一时间就被他发觉。

  三十米,隔着车来车往的马路,能准确知道硬币掉到了哪里……

  要么动态视力极好,要么耳力惊人。

  汪觉已经走出去十来米,他停下转身看向那个趴在地上伸手进下水道缝隙抠硬币的孩子。

  孩子仿佛有所感应也偏头看向他,一大一小就这么对视上了。

  汪觉觉得这孩子有意思,随手买了两个包子给他吃。

  这是两人的第一次接触。

  认亲后汪觉在家陪着爸妈待了一个来月,中途陪着他妈逛街买菜又看到那孩子两次,每次都给他些吃的。

  他妈回到家还和他抱怨:“有些人合该一辈子没有孩子才对,生了又不养简直畜生不如!”

  汪觉这才知道那小孩其实是有父母的,但不知什么原因明明是双胞胎,家里大人只一个好,另一个却过的不如家的牲畜。

  那孩子长到五六岁时候终于受不了虐待就逃了,最后就成了县城里的小乞丐。

  汪觉告别父母返程那天在车站外面恰好又遇到正乞讨的小孩,他一时兴起就过去问了句:“你愿意跟我走吗?”

  小孩看了他一会,最后点了点头。

  于是汪觉又在镇上多待了一天,那一身不洗干净进车站都费劲。

  汪觉在给小孩洗澡时才发现这小子的耳朵都被布条死死的堵着,他想给摘掉小孩捂着耳朵说:“摘了太吵,会难受想吐。”蜀南文学

  布条最后还是被汪觉用降噪耳塞换了下来。

  肯给他洗澡、能吃饱、有合身的衣服穿、还给他带着更舒服耳塞……小孩对汪觉的警惕一下就全没了,一路几乎寸步不离的跟着十分省心。

  姜献听完前因后果了然:“你就是因为他的耳朵才带回来了。”

  汪觉点头肯定道:“这种好耳朵可是世间难寻,如果训练得当能顶个声纳!”

  “所以你会训练?”

  汪觉:……

  汪觉挠挠头迟疑道:“我确实不会,有没有一种可能……张族长会?”

  姜献摸着下巴开始思索让张起麟带孩子的可能性有多大。

  至于他会不会训练完全没考虑,在姜献看来他哥除了不会生孩子啥都会。

  生活九级残废?那是以前,现在都会自己坐公交车了。

  临近中午,上班的、出去浪的都按时到家吃饭。

  这下对于突然回来的汪觉与多出来的小孩,王胖子与无邪都给了高度关注。

  其间少不了问下小孩的名字。

  “我叫刘丧,丧失的丧。”

  无邪已经知道这孩子的遭遇,他揉了揉着小孩的头顶道:“这个字不好,以后你就叫刘桑,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桑。”

  小孩不懂那是什么意思,可那一长串的字听起来就比丧失好,于是他点点头。

  “嗯,我叫刘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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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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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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