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陆续续也有三百零五个壮汉来下村帮忙,吉祥想了想,最后决定不让他们开荒,让他们从下村的村口开了条路官道,大约四里路,三百零五人大约要修十天,但吉祥也没要求人家多修,能修到哪就算哪,下次有什么事情发生就接着修。
修这条路能够从村口直达官道,避免路过上村,去上村要绕路,还要被人用看猴似的眼神,不大自在。
这些壮汉来得这三天里,修掉了三分之一的路,每人每日得二十五文,不包饭。
在山上开荒的人也这个价格,因为挖地的强度大,她们家今年也挣了点钱,不像以前一样抠抠搜搜的。
也有人问吉祥为什么不直接修完,他们这些人愿意留下做工。
吉祥没接话,你们是愿意来做工,有钱拿谁不愿意?
但是这路是整个村子都要走的,她一个人全修完了,也不合理啊。
而且她们家现在重点是开荒啊,修路只是支线任务啊。
天气已经转凉了,吉祥愈发不爱出门了,每日就跟着刷一刷伞,然后去看看工坊,然后就是回家窝着,和家里的人类幼崽一起玩。
林安已经开始会讲话了,每天咿咿呀呀的,口水流得满地都是。
林海和林晏两人不愿意每日待在家里,就跟着林春武夫妻俩去店里,随他们爱做些什么。
“吉祥,吉珠,你们过来!”林秀英从门缝里探出头来,“来阿奶这,阿奶给你们买了礼物。”
“什么礼物啊还神神秘秘的。”吉祥很好奇,跟着出去了。
吉珠把手上的刷子让给祝其燕,然后也跟着出门了。
“你们看这是什么?”林秀英关上房门,从怀里掏出个布。打开一看,是金灿灿的两块金子。
吉祥眼睛发亮,金子好啊,金子保值!
“这是阿奶今日到县里去给你们两个换来的金子。一人五两金子,你们拿去打首饰,等下次阿奶存够钱了,继续给你们买!”
林秀英也不从家中的罐子里拿钱,有时候梁余芳给点,有时候她收货又存点,也存了五十两,就拿到县里换了。
“阿奶—”吉珠眼眶都红了,阿奶是很疼她们的,但不偏爱谁,如今这金子一拿出来,她就觉得自己和吉祥才是阿奶最喜欢的小孩。
吉祥很好奇地打量了吉珠一眼,不知道她为什么哭,估计没有不高兴。
她拿起金子,咔嚓就咬了一口。
软的!
是真的金子!
“谢谢阿奶。”吉祥兴高采烈地道谢,“阿奶最好了,我最爱阿奶了!”
林秀英点了点两人的额头:“快收起来吧,这是给你们做嫁妆的。姑娘家要有银钱傍身,未来说话才有底气!”
想不到她阿奶一个古人居然也有这样的觉悟。
吉珠抽抽噎噎地把金子包起来,然后塞到怀里。
吉祥也塞到袖子里,金块一转眼就到了空间里。
空间里郁郁葱葱的,满是健康气息,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用金银财宝把它填满。
“好了,出去干活吧。”林秀英把金子给两人了,这才放下心来,不然一直提心吊胆的,她的老命都快没了。
两人又相邀着出门去了。
吉祥刚到门口就碰到谢淮之来送东西,他送来了一份订单还有一份糕点。
“啊?你一边上学一边还可以做生意啊?”吉祥看了眼订单,好家伙,一百把!
五十把是有晴,五十把是无雨。
总共四十两银子!
“那日我和夫子去县里向县学的夫子讨教学问,正好下雨了,我和夫子就撑起了伞,兴许是效果太好,被人看到了,县学的夫子就统一收集了大家的意向,给了我一份订单。”谢淮之瞄了瞄吉祥,“要是难办的话,也可以不卖。”
“卖啊,怎么不卖?”吉祥觉得好在何老爷的商行没开在县里,都开在城里,不然自己用出厂价卖伞,估计何老爷要气晕,“你跟他们说一声,是因为他们是读书人才卖得便宜的,若是一般人,这可是价值好几两的。”
还好家里还有一批刚做好送来的,要不然这群书生有的等了。
书生不爱鲜花爱松柏,就叫珠珠姐画这个。
“会的。你这些日子忙不忙?”谢淮之问她,手里放着个木簪子不知道要不要送,手抽抽了好几回。
“一般吧,现在家里的事情都很稳定,有人在忙,我也就闲下来了。”吉祥眼尖瞄到他的手,“你手怎么了?”
“没—没事的,”谢淮之赶忙把木簪子塞到袖子里,“今早砍柴的时候不小心弄到了。”
吉祥狐疑,他们家的柴火不都是买的吗?咋还需要自己砍?难道是上山分解压力?
“你读书也不必这么用功吧?把手都写破了!要劳逸结合,注意休息啊。”吉祥掏出个膏药来,“这是最近刚做的止血膏,你试试。”
谢淮之接过止血膏,看到瓶子上“吉祥”的字样,不好意思地羞红了脸。
“天也不热啊,你该不会发烧了吧?”吉祥凑近想观察一下,她最近缺少病人来实验。
“不、不必了。”谢淮之跟受了惊的兔子似的,紧张得连跑两步,“我还有点事情要做,下一次旬休回来拿伞,辛苦你了。”
说完,就蹦跶着走了。
随后,他摸到自己袖子中的木簪子,懊恼地叹了口气。
“奇奇怪怪。”吉祥打量了一下手上的单子,抬头看到自己的爹娘正满面愁容坐在牛车上。
看到吉祥在,才扬起笑脸。
“爹、娘,你们回来了!”吉智听到牛车的声音,一骨碌从妙法的腿上翻下去,朝门口冲去。
吉祥拦了一把,把他捞起来抱着:“别乱跑,爹娘还没停好车,很危险的。”
梁余芳快走几步,接过吉智,然后摸了摸吉祥的头:“怎么在门口等着,很凉,快进去吧。”
显然,她没有什么想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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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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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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