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的这位小东家,好似个狂徒一般,说着大言不惭的话。
“有无月贡?”黑夫凝声发问。
“无。”徐牧淡淡一笑,与这些棍夫谈和,很重要的一点,是不想这些棍夫,在他的地盘上生事。当然,如果能帮忙撑住酒坊,那就更好了。
不过,比起边关马拐子杀人放火的那一帮,眼前的这伙棍夫,算是比较典型的市井小徒了。
“既然寻了你们,便不会让你们白忙活。不瞒列位,没造私酒之前,我也曾是边关棍夫,今日见了列位哥儿,亲切得紧。”
“此一份茶酒钱,算碰面礼。”
徐牧没有矫情,从怀里掏了十两的银袋,丢到黑夫手里。
这世道,天地不仁,万物刍狗,为了活下去,只能拼尽全力。
“谢、谢小东家。”接过银子,黑夫脸色狂喜。
至少有两年时间,他都不曾捧过这么重的银子了。
“莫谢,且记住我的话。司虎,打个掌。”
临走出巷子,听到徐牧的话,司虎举起拳头,重重崩在窄巷的墙壁上。
末了,才踏开大步往前。
约是几息时间,轰隆隆,被司虎崩过的墙壁,蓦然倒塌。
立在两边的棍夫,皆是吸了一口凉气。
……
走回庄子,已经是堪堪午时。
似是得心应手,才一会的时间,在周遵等人的操持之下,原本不堪入目的庄子,此刻,已经换了一副生气勃勃的模样。
“东家回来了。”
十余个人满脸喜色,还有妇人打了两碗茶水,递给徐牧和司虎。
“刚觉得渴。”
喝完茶水,徐牧抹了抹脸,认真环顾起老酒坊的模样。
比起先前的四通路老马场,眼前的庄子,约莫小了三四倍,只有半个足球场大小。
庆幸的是,外头围拢的土坯墙,大多是完好的,即便要重新修葺,也花不上什么时间。
余下的,酒坊的各种布置都有,顶多是到时候,再建一个蒸馏的大屋。
“东家,你随我来。”周遵神秘一笑。
“莫非是藏了宝箱?被你刨出来了?”
“哪儿有的这等好事……东家见了,定然会高兴。”
跟在周遵后面,走过庄子后的木板路,不多时,便走到了河子的岸边。
庆幸这年头没有什么塑料废气污染,汤江的水面,清澈得能映照出额头的渗汗。
不远处便是渡口,隐约还看得见不少百姓,焦急地立在岸边,等着艄公下一轮的往返。
一株又一株的水柳,鲜嫩欲滴,随风摆动婀娜的身姿,引得不少书生踏足,啧啧高评。
打扮俏丽的大姑娘小媳妇,偶尔会停下脚步,半蹲下身子,拿出木梳子,对着清澈的江面,哼着曲儿梳头。
若是不知边关的烽火,早些穿越来此,徐牧一定会认为,这大纪朝,当真是平安喜乐的盛世。
只可惜,这皆是假象。
“东家,你往下看呐。”
“船,是我等的船!先前那位老坊主留下的。”
徐牧顿了顿,目光垂下,果然,在庄子下的江面,停靠着一艘四桨的江船,不算大,但总归是一场惊喜。日后往返汤江两岸,也不用去渡口等艄公了。
“牧哥儿!好漂亮啊!”
顺着司虎的呼叫,徐牧抬起了头,也不由得心神一荡。
离着他们不远的江面,一艘大大的坊船,正拖着一尾微微起伏的白浪,缓缓顺着江面驶来。
二三个含羞待放的花魁女子,一手执花伞,一手抱春扇,立在甲板上,翩翩起舞。
沿途两岸,多的是献诗献花的富贵公子,追着坊船呼喊。
“这便是大纪朝的盛世。”
徐牧心底有些发涩,眼前浮现出那一日的望州城破,狼烟熏黑了天空,飞矢交织成箭网,筒字营赴死殉国,几十万百姓抱头痛哭。
“船顾好,不然腿给你打断。”
周遵怔了怔,远不知自个的小东家,为何会突然不高兴,只得急忙点头,跃下了船,连着绑了三根船桩。
直至黄昏,一帮人齐心协力之下,才堪堪把庄子清理干净。
“采薇,我们还有多少银子?”喘了口气,徐牧艰难坐在椅子上。原主人的这具身体,当初该有多废,若非是近段时间玩命了一把,估计连多走几步路都够呛。
“徐郎,大概还有一百五十两。”姜采薇翻开账册,继续开口,“明日购置物件,也需二三十两。”
徐牧有些愁苦,看来是不能再耗下去,坐吃山空老来哭,眼下的这一大帮子的人,还要跟着他讨生活。
“徐郎,奴家和莲嫂她们都商量过了……城里的布庄在收绣娟,我也可以接一些。”
徐牧顿了顿,不知怎么了,又想起当初在望州城,小婢妻可怜兮兮的模样。
若是有一日生活所迫,姜采薇又去打柴卖柴,帮工洗衣,他大抵会用巴掌,自个将脸抽烂。
“不用,好生留在庄子里。赚银子的事情,自有为夫去操持。”
为夫。
不知不觉,就这么脱了口。
徐牧咳了两声,莫名地心底涌起一股放松,他记得很清楚,当初被迫捆在一起,和小婢妻两个人,即便表面上相敬如宾,但实则心底都有压抑的心事。
“奴、奴家听徐郎的。”姜采薇面色微红,也突然有些后怕,若是当时嫁给的是另一个望州棍夫,估计现在早已经陷身清馆了。
“东家,我等回来了!”
“东家!”
此时,外头传来了陈盛等人的消息。等徐牧走出一看,发现护送的五条大汉,尽皆回了庄子里。
“莲嫂,去准备些好的吃食。”
莲嫂,即是陈盛的妻子,喜娘留在河州那边,厨房的事情,便暂时都交由她负责。
“东家放心,我这就上街买卤肉。”
“牧哥儿,我也去搬酒坛子。”
随车的,还剩下几坛醉天仙,司虎已经惦记许久了。
“搬吧,把弓狗和老秀才也喊下来。”徐牧笑着,看着面前的二十余道人影,有老有幼,有男有女,皆随着他一路从望州,杀到了内城。
不是家人,却胜似家人。
“且饮,今夜一醉方休。”
“与东家共饮。”
桐籽油灯映照下,庄子里,二十余道人影,纷纷举起了手里的酒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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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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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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