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莺甩了甩有点搓疼的手心,有点失望,但也在自己的意料之中,自己力气小嘛,无所谓,反正也能玩就是了。
不过这个竹蜻蜓做的真的是很细心,顶上的两片竹片被打磨的很圆滑,支撑的杆子、杆底部也是打磨过得。
小兴却在一旁鼓起了掌,“长莺好厉害,我第一次玩都没飞起来。”
长莺嘴角弯了弯,立马又放下了。
淡定,淡定,咱可是18岁的大姐姐了,怎么能因为一个五岁小孩的夸奖而心生雀跃呢?
小兴跑过去把竹蜻蜓捡起来,再颠颠颠的跑回来,递到她手里,
“长莺你再练几次,马上就能跟我一样厉害了。”
长莺接过竹蜻蜓,就看着小兴又把竹蜻蜓甩出去,距离比刚刚远多了,他立马高兴的哈哈大笑。
长莺耸了耸肩,心想,就当哄孩子玩了。
跟着他一起玩了几个来回,手心已经火辣辣的疼,便找了一个木凳坐着,看着小新越玩越兴奋。
只要飞得比之前远,就高兴的尖叫起来,此时的小兴看起来就跟正常家庭出来的小孩一样。
又一次突破最远距离的小心高兴的尖叫起来,满脸兴奋的回头看向长莺,长莺立马给他鼓起掌来,大声喊着,
“小兴越来越厉害了!”
此时正在厨房里烧火的蔡勤,听到两个孩子的笑声越发觉得给小兴找个小伙伴,是个最正确的决定。
见火引起来了,便起身把小碗里的酒糟倒入一个大盆里,兑了好几碗水把酒糟搅开,随后才倒入锅里。
从橱柜里摸出两个鸡蛋和糖块备着,闻着锅里溢出来的丝丝酒味,吧唧吧唧嘴,把橱柜里的小葫芦拿出来,纠结不已,
“我就闻闻,不喝,对,我就闻闻!”
“啵!”木塞最终还是被拔了出来,蔡勤对着葫芦口就是一吸,沉醉的叹谓一声,
“哎呀,这酒真香,不愧是我酿出来的。”
说着说着葫芦口就离嘴越来越近,眼看着就要怼到嘴上了,猛然间听见小兴的笑声,一个机灵立马回神了,把葫芦放下了,匆忙把木塞塞好。
麻溜的把酒葫芦锁回橱柜里,嘴里不住的念叨“不能喝,不能喝,我可是要带孩子的人怎么能喝酒呢,那多危险啊。”
谴责自己几句后,搅拌着锅里的米酒,边自言自语起来,“啧啧,还是我有自制力,说到做到。”
等锅里的米酒煮开后往里头打入鸡蛋,用锅铲搅散后,又加入了两块糖,等锅里的米酒沸腾煮开后,把灶膛里的火熄了,最后盖上锅盖。
这才转身去到院里,清了清喉咙,两个孩子一转身脸颊都是红彤彤的,看起来运动量不小,高声喊道,
“美味出锅了,还不赶紧来吃。”
满脸笑意的看着两个孩子兴冲冲的冲过来,顺手擦了擦小兴额头上的汗,蹲下身来,一手一个抱起两个孩子,原地转了两圈,还往上抛了抛,
“呜呼~喝米酒去喽!”
小兴吓得惊呼一声,一把抱住他的脖子,立马就大笑起来,
“啊~哈哈哈,爹,我还要玩!”
长莺身子猛地一缩,紧张的趴在他的肩上,嗷嗷叫唤,
“我要下去,我不要玩!”
长莺有点恐高,但恐高的毛病却是后天患上的。
上辈子长莺回到爸妈家后,唯一开心的事就是完成手工后,就能获得一个月唯一一天的自由活动时间。
因为是居住在城中村里,免费玩的地方也不多,这个时候长就会跟关系比较好的同学一起,骑一个小时的自行车,去爬山,那座山是免费的不需要门票。
山下有个停车场,停车场在一个大坡上面,那个坡踩自行车是蹬不上去的,需要推上去。
自行车寄放在那里的停车场,一天只收五毛钱看管费,这座山山清水秀,一路上有很多泉眼,也有很多专门来打泉水的人,因为泉水是免费的,而且一路上还有一些果树,可以说去爬山只需要带5毛钱就可以玩一整天。
下山后也很好玩,那个大坡每个人都很喜欢玩,甚至有些大胆的小孩反复的推车上坡,然后再骑着自行车滑下来。蜀南文学
那一次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长依旧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下坡,途中自行车刹车突然失灵了。
慌张之下自行车不受控制的左右摇摆起来,滑到坡底的时候还是重重的摔了一跤,那时长莺的手脚全部都破皮了。
就连自行车也报废了,可怜巴巴的一路推行回家,从那以后每个月的一天的自由活动时间也被取消了。
从此长莺就染上了从高空下坠时,就反射性害怕,甚至整个身子会不受控制的蜷缩起来。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快睡着时,突然间踩空的那种感觉。
哪怕是重活一世长莺还是不喜欢那种高空下坠的感觉,看来自己是不适合玩高空冒险的游戏了。
蔡勤听到长莺惊慌的喊声,赶紧停下自己的动作,不好意思一笑,对着小兴挑了挑眉,自以为自己跟儿子心意相通,
“女娃就是女娃,胆子还是小了些。”
小兴一脸疑惑不解,“这跟女娃有什么关系?也有男孩子不喜欢玩。”
“哦?谁呀?让我也笑话笑话他。”蔡勤顺嘴一问。
小兴嘿嘿一笑,趴在蔡勤耳朵边,悄声说道,
“大毛二毛就是,上次建伟和光蛋就是以谁队里胆子大的人多定输赢,赢了谁就可以先选麦子地。”
蔡勤的脸色渐渐有点难看,“你们上哪里跳的?”
长莺听到这也惊讶了,因为自己就亲眼看过两个小孩比谁敢往下跳的比赛。
最终的结局就是以其中一位孩子摔断腿终结的,看着勤伯伯越来越黑的脸色,给了他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这事本来就很危险,自己可不敢随意打岔,还是让勤伯伯好好教训教训他吧,总比出事后教训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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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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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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