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洗手你为什么要用手直接抓着馒头!不能像自家老妈一样用筷子吗?
内心疯狂吐槽的长莺,看着手里的馒头顿时觉得不香了。
捏完长莺的脸蛋,蔡满杨心情颇好的哼着不知名小曲走远了。
看他走远了,长莺立马拿着馒头仔细瞅了瞅,真的有几个黑黑的手指印!
看着这几个淡淡的手指印,(~ ̄△ ̄)~
……
大概十几分钟后,蔡春妮气喘吁吁的跑回稻场。
长莺看了看她脚上崭新的军绿色解放鞋,满意的勾起了嘴角。
等蔡春妮喘匀气后,从挎包里抓了一把混合干,塞入长莺的兜里,
“拿着,有玩的好的孩子就和她们分着吃。”
说完,这才看到她碗里的半个馒头,
“谁给的?”
长莺想了想那人没跟自己说名字,便直说,
“排队时,那个说要请我吃馒头的羊哥!”
“哦,满杨那孩子啊,你收着吧。”蔡春妮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可想而知她跑得多匆忙。
突然想到什么又说了一句,“他就是那个小芬的爸。”
“卖葫芦的小芬?”
蔡春妮被她这明明白白的形容词逗笑了,
“咳,对,就是那个卖葫芦的小芬。”
长莺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回想着羊哥的样子,虽然是大众脸,但眼睛也不小啊,为啥他闺女的眼睛就跟睁不开似的?
难道是遗传了她妈?
还要再说点什么的,突然上工锣声响了起来,直震得长莺耳朵嗡嗡的。
难怪自家离的那么远,每次一敲锣都能听得一清二楚,这杀伤力可不是一般的强!
蔡春妮这下没时间跟长莺唠嗑了,抓起两人的碗,丢下一句,
“要喝水或是上茅房去找舅妈!”就拔腿跑向食堂。
围在稻场的社员们领完工具后,哗啦啦的分成几队出发。
长莺捏了捏手里的半个馒头,等人都走光了,先是伸手把兜里的各种干都收进空间里。
再把馒头塞入口袋里,依旧是借着口袋的掩护偷渡进空间,这样能很好的保证吃的不会弄脏。
最重要的是,一丁点也不会掉!
长莺站起身来,就要往厨房走,突然间发现……
她好像又忘了跟老妈报备,想到处走走的事。
无奈,只好认命的去屋里教小语练习说话。
至于去烧火,还是算了,省得又要被阴阳怪气的说,让舅妈和翠兰嫂子为难也不好。
时间转眼来到第二天,果然不出蔡春妮所料,早上依旧是雾蒙蒙的,但却比昨天好多了。
今天依旧是下工挣工分的一天,平淡无奇。
来到第三天,睡到自然醒的长莺就知道今天要放羊了,因为昨天中午太阳就出来了。
好在昨天下午,最后一批红薯秧子也下地了,剩下的红薯秧子就由各位社员们用工分换回家。
多的红薯秧子也没浪费,被安排给牛当饲料。
也就是从这天起,早饭变成红薯稀粥,还是带着股怪味的红薯粥。
长莺一喝就知道,这是用发过红薯秧子的红薯煮的。
抬头偷瞄老妈,见她好像没有给自己开小灶的打算,只好拧巴着脸,把这怪味红薯粥喝下。
在此期间,蔡春妮悄悄的撇了她一眼,随后立马收回目光。
心里头悄悄叹了一口气,接下来要是没雨,伙食还不如现在呢,早点让她习惯也好。
省得养叼了嘴!
再是吃的圆滚滚的出门,任谁也不得相信,蔡家岭没粮啊。
长莺不知道,老妈此时正在悄悄改变的想法,继续闷头喝着怪味红薯粥。
蔡春妮见长莺都不带嚼的,囤囤囤的几下子把一碗小碗红薯粥喝完,心疼的赶紧递给她一个鸡蛋,
“快吃吧!”
长莺也没客气,拿着鸡蛋在椅子脚上磕碎,小心翼翼的把鸡蛋壳尽量完整的剥下来,后又放入自己的兜里。
再把鸡蛋一分为二,趁其不备把其中一半鸡蛋快速的放入老妈的碗里,转身撒腿就跑。
只要我跑得够快,你就没有机会!
蔡春妮看着碗里的鸡蛋摇头失笑,但也没追上去,继续吃着碗里的鸡蛋红薯粥。
吃完手里的鸡蛋总算是驱散了嘴里的怪味,带着兜里的鸡蛋壳颠颠的跑去羊圈,准备给母羊们加餐。
被关在家里整整两天,这可把喜欢自由活动的羊憋坏了。
看到长莺来,羊圈里的羊儿们都很激动,不停的咩咩直叫。
羊圈外头有一块微微凹槽的石头,长莺在石头边上蹲下。
把鸡蛋壳放上去,拿着一块长条形的石头当杵,把鸡蛋壳捣碎后,小心翼翼的抓了一把在手里。蜀南文学
捏着的手伸进羊圈后,等着“大羊”凑过来。
大羊收到召唤,果然很给力的把另一只羊挤开,顺顺当当的吃到了鸡蛋壳碎。
剩下的一半鸡蛋壳,长莺又抓了一些给“大羊”,这才把剩下给另一只母羊。
至于小羊,没份!
“大羊”可比别的羊辛苦多了,又要产奶,又要驼自己,有点特殊待遇也是应当的。
赶着羊出羊圈时,石头上抓不起来的鸡蛋壳碎必然也是“大羊”的,其他想插嘴的羊都被长莺给轰走了。
果然加了餐的羊今天格外贴心,让趴下就趴下,驮着长莺时,也是稳稳当当的。
在羊身上一颠一颠的,让她突然想起了那首的儿童圈里风靡一时的“小毛驴”。
正准备开口亮两嗓子时,突然想起小毛驴好像不是这个年代的歌,这么唱出来应该不会惹祸吧?
好吧,就算不会惹祸,那自己也过不了老妈那关撒。
随便一问就知道蔡家岭里没有哪个孩子会唱这首歌,那自己是从哪听来的呢?
总不能说是自己现编的吧,自己可不想被当成天才。
天才嘛,总是要背负比平常人多的多的压力和期望,想想那个场景她就头疼。
她自认为自己就是个很普通的人,最多就是比普通的小孩多了前世那十八年的记忆,可不是直接成神了。
自己可不想给了老妈希望,又给失望,作为普通人的自己能怎么办呢?
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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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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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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