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朕的恶毒小娇妻>941【电气】
  古代马车为了减震,也为了减少车轮损耗,往往会在轮子上包裹稻草等物。

  如今的马车和富贵车,所谓轮胎也是差不多的作用。稻草太不经磨了,用布匹和皮革又太贵,所以就把剑麻编织成车胎,在钢制车轮表面套上一层。避震效果可以忽略不计,主要是防止钢制车圈直接跟地面摩擦。

  最开始用的是苎麻,耐磨性能很差,更换好几次才变成剑麻。

  当然,也有少数车辆,在钢轮外层又包一层木轮,但制作成本远远高于使用剑麻。而且极容易掉落,掉了修起来也麻烦,不如剑麻外层更换方便。

  剑麻轮胎编制得很厚,否则就不会近百文一个。

  赵瀚让工匠制作的自行车,早就造出来了。在富家子弟的圈子里,稍微流行过一阵,随即就无人问津,因为没有任何优点可言,纯粹只是追求时髦的新鲜玩物。

  如今的中国,民间发明中心不在南京,而在苏州和广州。

  山寨品中心则在杭州,但凡苏州出现新式商品,只要是能够赚钱的,杭州商贾和工匠分分钟仿制出来。

  全国六成以上的专利官司,不是在苏州打,就是在杭州打。两地的商业律师,不但数量众多,而且越来越专业,早就把《大同商法》和《大同专利法》给吃透了。

  此时的苏州,有一群中学或大学毕业,懒得去做官的富家公子哥。

  苏州工匠的发明,基本都有实用价值。可这些苏州富家子,他们的发明千奇百怪,而且大部分屁用都没有。

  李铨在坐黄包车的时候,苏州某处私有园林里,正在进行一场离谱的发明成果检验。

  一个从南洋买来的爪哇奴隶,战战兢兢坐在板凳上。他的对面,是十多个苏州富家子,围着一個巨大的木箱子。

  木箱前端有小孔,奴隶被小孔投影进来,通过45度向上倾斜的镜子,反射到上方的磨砂玻璃成像。此物的发明者,一个叫顾焕生的公子哥,将半透明的白纸蒙于磨砂玻璃,又用黑布罩在自己脑袋上,使用炭笔勾描磨砂玻璃的成像。

  大概用了半个钟头,奴隶的画像跃然纸面。

  “此物大功告成,”顾焕生拿着刚刚创作的画像,指着木箱子说,“我便把这个发明,称为画像机!”

  “哈哈哈哈!”

  其他的公子哥,闻言哈哈大笑,然后就开始嘲讽起来。

  “顾兄大才,又发明一无用之物也。”

  “这机器真好,画出来的人像,似乎不弱于西洋素描。只不过嘛,人家西洋素描,不用你这大机器,也不用耗时这般久。”

  “不错不错,顾兄真有吾辈风范,种种发明没有一件派得上用场。”

  “……”

  这些公子哥虽然各种嘲讽,却对此物兴致勃勃。

  可怜那爪哇奴隶,坐在板凳上不得动弹。公子哥们轮番上阵,亲自体验画像机,特别是不懂画技的,描出人像之后更加兴奋。

  如此不着调的发明,已经具备照相机的基本原理。

  傍晚,腰酸背痛的奴隶,被放回去吃饭休息。这些公子哥们,则邀约着去吃酒戏耍,最后甚至把画像机搬去太湖,花钱雇佣名妓一动不动的当模特。

  画舫之中,推杯换盏。

  名妓崔烟是如今少有的汉家女,她亲妈便是个妓女,好逸恶劳没有从良,还让女儿接自己的班。一来二去混成了名妓,颇得士绅商贾追捧。

  “顾公子发明这物什,真叫人拍案叫绝。半点画技也没有,都能拿起炭笔作画。”崔烟一边倒酒,一边说着奉承话。

  旁边名叫李敏衷的富家子哈哈大笑:“崔姑娘这是在骂人呢,咱们这些人,只发明无用之物。那些所谓有用之物,交给工匠发明便可。你说顾兄的发明有用,便是将他视为工匠之流。”

  “对对对,罚酒三杯!”众人立即起哄。

  “小女子说错话了,自当罚酒,”崔烟连喝三杯,随即又说,“诸位公子的发明,今日或许无用,百年之后名扬天下也未可知。”

  “哈哈哈,怕是要贻笑天下。”众人再度大笑。

  他们都是富商之子,骄奢淫逸惯了,甚至连官吏都不做,因为这年头的官吏很累,稍不注意还要卷进什么案子里。

  与此同时,他们又出自新式教育,学历最低的也是中学毕业或肄业。传统诗文懂得一些,数学物理也懂得一些,个个认为自己学贯中西,总想搞出点惊天动地的事情。

  一群……社会变革和教育变革的产物,对历史、现在和未来都有些迷惘!

  席间,顾焕生一边喝酒,一边嘀咕道:“能不能用某种药剂,涂抹在玻璃之上,让它自己干涸之后形成人像呢?”

  “你发明一种药剂,让它自己画画算了。”一个叫程景明的富家子取笑道。

  顾焕生却还在说:“这种药剂,要对光有所反应,可又上哪里找去?”

  “顾兄,佳人在前,高朋满座,你莫要想这些荒唐事。喝酒,喝酒!”又有公子哥打断。

  顾焕生饮下一杯酒,指着画舫顶部说:“打雷闪电,往往劈燃房屋。为何有了避雷针,这天火就很少发生了?这闪电会发光,又能点燃物什,它究竟是什么东西?”

  避雷针是赵瀚让做的,最初安装于南京皇宫和官舍衙门,十多年来渐渐传播到各大城市。

  人们不懂得其原理,只知道能避免雷火,认为是天子龙气在御雷。于是,避雷针就有了民间称呼,叫万岁铁、真龙须、天子镇雷尺之类。

  甚至在安装避雷针时,还要请道士来做法,朝着南京跪请天子龙气。

  事实上,早在汉代,中国古人就发现了静电,但把静电吸引物体,跟磁石吸铁混为一谈。而在半个世纪以前,英国人也发明了摩擦产生静电的机器。可无论东西方,都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根本没有与天上的闪电联系起来。

  顾焕生继续嘀咕:“如果把闪电引下来,接到我的画像机上,能不能在玻璃表面留下人像?”

  这纯粹就是在凭空瞎想,而且带着某种神秘主义色彩。

  程景明说:“就算能让闪电作画,那又有什么用?难道每一次画画,都要苦等着闪电来临?”

  顾焕生摇头:“闪电能够引燃房屋,能够劈断树木,肯定是钦天院所言的气(物质)之造物。避雷针是铁做的,而且连接到地面,说明这种电气,可以通过铁来传导。一直传导地上,被大地所吸收,因此房屋才可安然无恙。”

  “此言极是。”众位富家子点头,能混他们这个圈子的,不可能有傻瓜滥竽充数。

  顾焕生继续说:“房屋是木头做的,不能把电气引入大地,而是自己燃烧起来,说明木头是不导电的。”

  李敏衷说道:“但人站在树下避雨,也会被雷劈,这又如何解释?”

  “雨水导电啊!”一个叫谭廷光的公子哥说。

  顾焕生说道:“烧煤可用蒸汽机纺织,电气可否也用来转动机器呢?”

  程景明说:“电与水,皆为天然造物。水可以推动水车,但至少在河里流。就算电可以运转机器,你总不能随时召唤闪电吧?”

  “那顾兄不就成雷公了?哈哈哈哈!”

  众人又是大笑,这些家伙没心没肺,总喜欢互相挖苦为乐。

  顾焕生问道:“能不能由人来造出电气呢?”

  “怎么造?”程景明反问。

  众人茫然。

  他们都是知道静电的,每期都订阅钦天院的《物理学报》,钦天院已经有人在研究静电了。不过,名字还不叫静电,而是叫做瑁磁,以为那是一种磁力。

  之所以叫“瑁磁”,是因为汉代发现静电,是通过玳瑁摩擦物品而产生。

  这玩意儿最早的记载是西汉《春秋纬》,东汉王充估计也做过详细实验,并在《论衡》当中详细阐述。

  王充的观点是,玳瑁吸草芥,磁石吸铁针,是它们彼此气性相同。如果气性迥异,就无法互相感应。

  李敏衷突然说:“《物理学报》曾言,陛下有意将瑁磁改称静电,只不过钦天院的学者们不愿改。会不会,陛下才是正确的?那瑁磁就是一种电!”

  忽有一个叫戴承彦的公子哥说:“其实,我也在研究瑁磁。两个月前,我去杨家的藏书楼里借阅闲书,借到一本晋代的《博物志》。里面记载道,今人梳头、脱着衣者,有随梳、解结有光者,也有咤声。这不就是瑁磁吗?既然是磁,为何又有光?又有咤声?”んτΤΡS://Www.sndswx.com/

  “然也,”李敏衷拍案道,“我夜间脱衣,也发现过微光,也听到呲呲之声。”

  顾焕生拍手说:“这瑁磁,便是陛下所言之静电。闪电与静电,皆有电光。静电的呲呲之声,便如天空中闪电的雷声。”

  理解似乎是对的,又似乎有点离谱,他们把雷声当做闪电发出的声音。

  程景明赞叹道:“陛下真生而知之者也,天地万物无不通晓。可惜钦天院那帮酒囊饭袋,陛下都明确指出了,他们还在坚持是什么瑁磁。屁的瑁磁,那明明就是静电!”

  顾焕生说道:“从今往后,我改为研究静电和闪电,定然要自己造出电气。然后电气来带动机器,用电气来让画像机作画!”

  “算我一个!”李敏衷笑道。

  程景明却摇头说:“赖在苏州,不甚有趣,我想出海去看看。听海外归来者说,四海之外,光怪陆离,说得我心里直痒痒。有谁愿意一起出海的?”

  “我不去。”众人纷纷拒绝。

  程景明道:“你们不去,我自己去。《大同月报》说,陛下资助一士子,组建四海商社,去年就已从美洲安然回国,半路上还发现了檀州群岛。我便去投靠那个士子,叫什么名字来着?”

  一群技术宅直摇头,他们对此不感兴趣,当然也记不得李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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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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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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