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朕的恶毒小娇妻>835【李自成归降】
  陕西,榆林。

  因违背军纪而遭撤职的杨镇清,在南京军校当了两年老师,终于又被派往前线领兵。

  跟杨镇清一起去陕西的,还有三千只杂交长毛绵羊。

  从欧洲运来的长毛羊,经过多年的杂交培育,已经在辽宁繁殖开来。如今,带着三千只羊去河套,慢慢替换那里的短毛羊种。

  只要长毛羊在河套成功推广,河套地区的蒙古牧民,就将与山陕建立牢固的经济关系。山陕地区那么多煤矿,又挨着羊毛产地,在有了长毛羊之后,毛纺织业将更加繁荣。而牧民的收入也会提高,有钱购买长城以南的商品,除非实在快饿死了,否则不会轻易南下劫掠。hτTΡδ://WωW.sndswx.com/

  费如鹤已经等待多时,杨镇清带着三千羊种一到,便立即带着大部队往河套进发。

  中途路过鄂尔多斯部的驻地,首领大扎木素热情迎接,率众跪地道:“藩臣扎木素,叩见天朝大都督!”

  “嗯?”费如鹤眉毛一挑。

  大扎木素愣了愣,儿子跪在他身后嘀咕,这货才终于反应过来,重新说道:“藩臣赵尽忠,叩见天朝大都督!”

  费如鹤立即露出笑容,亲手搀扶此人:“将军不必多礼,快快请起。”

  大扎木素额头冒汗,接下来全程赔笑讨好。

  这货被李自成反复蹂躏,已经被彻底打服了,根本不敢再生出二心。

  历史上,顺治在河套地区推行盟旗制,只有大扎木素跳出来造反。跳反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兄弟小扎木素,还有其余亲族部落首领,全都选择躲在旁边看热闹。清军刚准备发兵征讨,大扎木素就麻溜投降,他一个部落哪里打得过?也正因如此,大扎木素的部落,成为河套唯一的外藩蒙古,从始至终都不被满清朝廷待见。

  “牵羊来!”费如鹤下令。

  三公三母,六头绵羊,被牵到大扎木素面前。

  大扎木素盯着羊两眼放光,啧啧称奇道:“这是哪里的羊种?羊毛生得可真长。”

  费如鹤说:“从西方万里蹈海购来,陛下洪恩浩荡,河套这边的蒙古部落,每个部落赏赐六头用以繁衍。今后,羊毛可以卖去陕西,价钱肯定比短羊毛更高。”

  大扎木素再次跪拜:“臣赵尽忠,多谢皇帝陛下赏赐,多谢大都督送羊之恩。”

  河套地区的土默特部和鄂尔多斯部,在隆庆年间就被大明边军打服了。

  俺答汗为啥接受大明封贡?

  因为被边军欺负得太惨!

  当时,俺答封贡的最大阻力,竟然来自于陕西边军。河套蒙古人请求停战,接受朝廷册封,而陕西边军一直从中作梗。

  甚至,朝廷派使者到河套谈判,陕西边军竟然杀出去捣乱,想要制造冲突搅黄朝廷的好事儿。

  三边总督王之诰给朝廷上疏,明确指出原因所在:今互市既不可许矣,即许其入贡,则捣巢、赶马,亦难复行,不惟边人失望,将士解体。

  翻译过来就是,蒙古请求停战互市,千万不要答应。一旦答应,边军的捣巢、赶马行动就没法继续,陕西边军将士会感到非常失望,充满怨气的边军我就没法再带了。

  捣巢,边军杀出长城,直取蒙古部落的驻地。

  赶马,边军杀出长城,抢劫蒙古部落的牧场。

  当时的陕西边军,军饷被层层克扣,拿到手里的已经微乎其微,边将和家丁就指望着抢劫蒙古人赚外快。

  停战谈判期间,鄂尔多斯部被大明边军袭杀,首领吉能非但不敢怨恨大明边军,还主动耐心的向宣大总督解释冲突原因。并且,吉能下令约束各部首领,不准出兵去找大明边军报仇,生怕把这次停战谈判给搅黄了。

  最终,俺答封贡成功,河套与陕西边境数十年无战事。

  大明朝廷每年能省去无数军费,但陕西边军却日渐衰落。一是军饷越来越少,二是不能抢劫蒙古人赚外快,三是无法再拿蒙古人来实战练兵。

  可惜了,嘉靖后期到隆庆初年,大明可谓是猛将如云。

  腐朽的军户制度虽然没废除,但为了应对战争,募兵制日渐普及,总督和武将靠招募亲兵打仗,并不完全依赖于家丁作战。

  几十年仗打下来,虽然打崩了财政,但真刀真枪喂出精兵强将。西南地区、沿海各地、北方数省,都有一个个将星崛起,这些名将很多甚至一生未尝败绩,把倭寇、土司、蒙古、女真按在地上摩擦。

  可惜大明的衰败,跟军事没太大关系,那是制度性的腐朽堕落。

  财政崩了,就一切皆休。

  陕西边军可以随便欺负河套蒙古,隆庆皇帝却必须停战,不说军饷,朝廷连文官俸禄都快发不出了。

  而且,募兵制实在太费钱。

  当时文官总督有亲兵,就是亲自招募训练士卒,除了亲兵之外还要招募直属部队。武将也有亲兵和直属部队,也是招募士卒亲自训练。而卫所制没有废除,等于朝廷又要花钱养军户,又要花钱另外招募部队,如此恐怖的军费开支哪里扛得住?

  隆庆皇帝进行全面军事收缩,大明昙花一现的募兵时代结束,边军将领最后只能靠养家丁打仗。

  大扎木素这种部落首领,在明末都不敢跳,遇到大同军就更是俯首帖耳。

  这货听说费如鹤要去接收李自成的部队,自告奋勇率军随行。走到半路,把弟弟小扎木素也拉上,周边被册封的蒙古首领,纷纷带着军队前来助威。

  距离云中城还有二十里,费如鹤对蒙古诸部首领说:“你们就在此地驻扎,不要再往前了。”

  事实上,这里已经是李自成的核心地盘。

  李自成早已收到消息,亲率大军过来查看情况。这些蒙古部落,都已经被他打服,而今却跟随费如鹤北上,不可避免的让李自成心头不爽。

  张鼐骑马来到李自成身边:“陛下,这厮欺人太甚。明显不相信咱们,还带来许多手下败将,不如先打一场再说!”

  李自成没有言语,只静静看着费如鹤带来的数千骑兵。

  突然,费如鹤单骑而出,打马一路奔来,直接到了李自成的阵前。

  费如鹤骑在马背上,微笑拱手道:“闯王当面,我费如鹤久仰大名,今日总算能够亲眼见识!”

  李自成也骑马奔出,赞道:“费都督好胆气,就不怕我一声令下,大军齐出把你给抓了?”

  费如鹤说:“早听说闯王说一不二,是信守承诺的汉子。闯王麾下部将,也都光明磊落,不是那等出尔反尔的小人。既然如此,我还有什么可怕的?”

  这话说得漂亮,不仅李自成很有面子,就连其他将领也连连点头。

  “不愧是名震天下的费都督,佩服!”李自成拱手赞叹。

  费如鹤抬手招了招,又有两骑奔来。

  一个是副将杨镇清,一个是前来册封的文官张云翼。

  费如鹤说道:“兵带得太多,难免让闯王生疑,我们三个去归化城(云中城)便是。”

  “好说,”李自成投桃报李,吩咐道,“备好酒食,请朝廷大军去土默川南岸驻扎,一应粮草全部划船送过去!费都督,请吧。”

  费如鹤打马上前,与李自成并骑而行,两人共同朝着云中城而去。

  费如鹤介绍说:“这位是朝廷派来的使者张云翼,这位是随军副将杨镇清。”

  李自成没有理会那个文官,有些吃惊的看向杨镇清:“这位就是攻破鞑子都城,阵斩鞑子太后和皇帝的杨将军?”

  “闯王倒是消息灵通。”费如鹤笑道。

  杨镇清说:“鞑子都城是我攻破的,鞑子太后和皇帝,却是一个小太监杀的。”

  “好汉子!”

  李自成大加赞赏,他心里还记仇呢。

  要不是该死的鞑子,他估计还在做皇帝呢,怎会占领北京一个月就灰溜溜逃跑?

  李自成麾下众将,也好奇的看向杨镇清。

  杨镇清的故事太传奇了,民间已经有很多演绎。

  抛开杨家将后人这些噱头不提,大致还是无差的,一个山中猎户,被鞑子害死全家,于是改了名字立志报仇。带着几百士兵,就连破鞑子数座关城。带着三千士兵,又一路杀穿鞑子数道关卡。最后带着五千士兵,接到的是袭扰任务,却接连攻破招降关城,最后奇袭鞑子的都城成功,顺手还把鞑子主力的退路给堵死。

  到了云中城,这里的汉人百姓,纷纷夹道围观费如鹤。

  赵皇帝的发小,还是皇后的弟弟,又是手握重兵的大都督,费如鹤在百姓心中可比杨镇清有分量得多。

  当晚,大摆宴席。

  推杯换盏之间,费如鹤醉醺醺说:“各位兄弟,咱们都是带兵的,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计谋。陛下那里说了,你们可以每人带十车财货,回到各自的老家落户分田。不愿回老家的,也可以去城里做生意,只要不在河套,随便去哪里都行。如果还想带兵打仗,那也行,先去南京的军校读书。自己不想读军校的,可以举荐一个儿子去读,军校毕业就能分到部队做军官。怎么样?虽然没有给你们封官许愿,但朝廷也对你们不薄吧?”

  李自成问道:“若是回老家,遇到贪官污吏逼迫咋办?”

  “陛下给你们做主!”

  费如鹤笑道:“你们离陕西很近,想必听过大同新朝的手段,对付贪官污吏是毫不留情的。你们当初在陕西举义,我和陛下在江西起兵,不都是因为贪官污吏的吗?你我两家,其实是一般人,都是自家兄弟嘛。来来来,各位兄弟,且满饮此杯!”

  “爽快!”

  “费大都督,这杯我敬你!”

  “干了,干了!”

  “……”

  气氛迅速热络起来,李自成那些部将,高高兴兴的举杯痛饮。

  每人可以带十车财货回老家,足够下半辈子当富家翁了。还能推荐一个儿子读军校,读完军校就当军官,家族今后的发展也有着落。这看似不如他们在河套作威作福,但河套面对大同军守不住啊,李自成的部队早就人心散了。

  众人纷纷推举自己的儿子,说自己的儿子武艺超群。

  只有张鼐等少数年轻人,年纪才30岁左右,愿意亲自去南京读军校,打算在大同新朝继续谋求发展。其余老贼将领,都不想再折腾了,衣锦还乡回家享福不好吗?

  李自成突然说:“我的兄弟回家乡,我要去南京看看。南京的赵……皇帝陛下,我着实佩服得很,若不亲眼见上一面,这辈子都睡不踏实。”

  费如鹤笑道:“闯王求见,陛下定然扫榻相迎。对了,张献忠在台湾做地主,闯王也可以去台湾叙旧。”

  “张贼?那厮不见也罢。”李自成不屑道。

  刘汉仪还在围攻巴达维亚时,李自成带着一群去读军校的,一路南下前往南京见赵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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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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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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