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10年,叶桑桑出生了。

  作为叶家百年来第一个小女娃,叶家上上下下宠的不成样子。

  此时,国内逐渐动荡,叶爸爸身为大帅不能走,但却为八个孩子铺好了路。

  他想,只要战争一打响,他就将孩子们送到国外去。

  去读书,去做生意,去做什么都行,只要活着。

  彼时,桑桑的哥哥们一个个都前赴后继的去往国外,一去就是许多年,桑桑甚至都快记不得哥哥们的样子的,只是逢年过节的时候,都能收到哥哥们的礼物。

  家里只有七哥和八哥还在家中,爹说两个哥哥等到二十岁的时候也会被送出国,等她二十岁的时候,她也要去法国读书。

  但相对于读书,桑桑还是更喜欢去当个小道士。

  桑桑在梧桐镇里认识了个道士,道士说她是个百年难遇的天才!

  只要给他一块银元,就教她引天雷!

  那可是只有在戏曲里才能看到的东西,桑桑心动了。

  三岁的桑桑悄悄瞒着奶妈和丫鬟跑了出来,来到了离大帅府很远的地方,给了那年轻道士一块银元。

  道士念给她一段口诀,告诉他心诚则灵,不灵的话可以回去多试试,要是之后再想学其他的,得给十块银元了。

  桑桑煞有介事的点点头,觉得对方收费这么贵,肯定有他的道理,然后学着那道士教给自己的念叨了起来。

  下一秒,狂风大作,乌云翻滚。

  站在树下的道士啪嗒一下被雷给劈得焦黑,有些像柴房里大木头被烧后的木炭。

  黑不溜秋的。

  桑桑觉得这一块银元花的不亏!

  只是自己偷偷跑出来,她爹二话不说把自己揍了一顿,邦邦邦地打,桑桑觉得自己可太委屈了。

  她觉得自己是去学本事去了,她说她会引雷,但她爹不相信。

  说那道士是个骗子,之所以被雷劈,是因为他站在树下,遇到强大电流经过树干产生高压才把那道士给劈倒的,她爹还告诉他,揭开雷电之谜的科学家是丑国的富兰克林提出来的。

  桑桑最开始是记不住的,但后来上了大学,有一位老师又在课堂上提起了这位,桑桑的记忆就如同还是一般涌过来,这个名字永远记在了她的脑子里。

  但桑桑被揍了一顿很不服气,她觉得自己就是“天选之子”,于是当着他爹的面,念叨了一声道士教给自己的法决,然后那雷把大帅府的房顶给劈着火了。

  她又被打了一顿。

  他爹让她不准在家里实验了,还说告诉自己要相信科学。

  桑桑觉得他爹真奇怪,明明前几天她还看他爹拜菩萨呢!

  从那以后,桑桑没有见过那道士,但他爹也不知道在哪里收罗了许多的天书给自己。

  她也看不懂,但也能照着画下来,渐渐的,她发现自己画的这些天书竟然还能有许多妙用!

  桑桑三岁那年,大帅府旁边是一座大宅院来人了,听她爹说以前是一个当大官的家,但在桑桑的记忆里,一直都没有忍住。

  直到她三岁的时候,隔壁忽然搬来了许多人。

  但实际上,只有三位主子,其余都是下人。

  桑桑好奇在在门口张望,她认不得繁体字“陆”字,也不认识“宅”字,她就呆呆地歪着头,站在人家的家门看了又看,等回家吃完饭,回到自己的院子,她还在看——她家和陆宅是挨在一起的,仅仅只有一墙之隔。

  桑桑想了想,干脆呼哧呼哧的爬墙头,偷偷跑到了陆宅。

  桑桑不知道陆宅和大帅府原来认识,他爹此时此刻正在悠闲地和好兄弟喝着茶,谈起各家的儿女。

  陆宅主人只有一个妻子一个儿子,前些年他和妻子都在国外求学,但妻子身体不好,恐怕今后也不会再有孩子。

  叶爹谈起自己女儿也是笑容满满,说:“我那女儿乖的不行,文文静静的,简直就是贴心小棉袄,天天都是爹爹抱,爹爹抱的,我都懒得抱她!”

  陆宅主人听后一脸羡慕,他也想要一个女儿。

  就在二人还打算下盘棋的时候,忽然听见其他地方传来一阵男孩儿的惨叫。

  陆宅主人面色一变,拔腿就往院子外冲。

  等两位爸爸赶到的时候,陆宅主人就看见自己儿子陆别时扶着腰,旁边地上还坐着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孩儿,看衣着是富贵人家的孩子。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他的好友已经朝那女孩子冲了过去,拉长了颤音道:“我的囡囡啊,赶紧让爹看看有没有事啊?”

  桑桑赶紧摇摇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爹啊,我翻墙好像把这个哥哥给砸到啦。”

  叶爹:“……”

  他这才注意到旁边还有个小子。

  能在这陆宅,穿着还是这般,那就只有好友的儿子陆别时了。

  于是叶爹脸上堆起了笑容,用着矫揉造作的声音问:“这就是小时了吧,我们家囡囡没有伤到你吧?”

  陆别时脸上没什么表情,倒是桑桑虎头虎脑的说:“伤到了也没有关系,我会对你负责哒,我爹可厉害了,每天都给我很多零花钱,我养你一辈子!”

  叶爹:“……”

  这话让陆别时的神情一动,目光忽然看向桑桑,郑重的点点头:“好。”

  叶爹:“???”

  好什么好,好个屁!

  陆别时根本不鸟这位肥头大耳的叶爹,十分认真的点点头:“你要对我负责。”

  后来一语成戳。

  最伤心的还属叶爹。

  桑桑和陆别时成为了青梅竹马。

  2.

  1915年,桑桑五岁。

  桑桑已经是个胖乎乎的小团子了!

  叶爸叶妈从来不拘着她,主要是也拘不住。

  桑桑好似生来就会一般,体能比大帅爹的副将还要好,别人家说孩子上房揭瓦是形容词,鸡飞狗跳是表示自家孩子活泼,但到了叶桑桑这里是动词。

  桑桑今天又站在房顶上了。

  她矮矮的身高伸长了脖子向街上张望。

  她看见街上有许多人,还有一些留着辫子,有些人剪了头发。

  还有的跪在地上,想要卖身葬父——卖身葬父的女孩儿她已经看了好几年了,她都忍不住在想这女孩儿的爹爹难不成还没有下葬?那尸体不会臭吗,不会腐烂吗?直到后来她看见裹在席子里的那位“老父亲”偷偷的扣了扣屁股。

  桑桑还发现街上的人好似比之前更瘦了,和之前相比,大家脸上似乎多了一丝迷茫。

  桑桑觉得有些奇怪。

  明明以前那杀猪匠每天都能将猪肉卖完,每天都乐呵呵,隔壁米粮店的老板总是站在第二级台阶上吆喝,但现在杀猪匠的肉都卖完了仍然愁眉不展,隔壁的米粮店老板的店铺生意依旧红火,但吆喝声都没以前那么大了?

  难不成是自己没有去消费?

  五岁的桑桑尚且不明白什么事国情,什么事灾荒,什么又是战争。

  她只知道现在大家好像不快乐。

  于是她站在房顶,对着底下从小照顾她的奴仆大声道:“我要上街!”

  这才是桑桑心里的真实想法!

  “我的小祖宗唉,您先下来,房顶这么高,您要是摔了可咋办啊,到时候大帅回来,肯定会生气的。”

  桑桑才不信:“我爹最喜欢我啦!”

  但是她爹说这几天街上不太平,不准她出去玩儿。

  忽然她又看见街上出现一大群穿着黑色学生装的青年,高举着旗帜,口中念着口号。

  桑桑那年五岁,但这日的这一幕,她到死都没有忘记。

  高举旗帜的学生的模样一直深深的印刻在她的脑子里。

  以及——德先生和赛先生。

  桑桑也不高喊要去街上玩儿了,她能感觉她爹这些日子越来越忙。

  听说这两年不太平,有些百姓过不下去啦,她爹着急的嘴角都起了火疖子。

  桑桑觉得她爹是好爹,也是好大帅。

  七月正是雨季,她爹和隔壁的陆爹一合计,要将城外和城内流浪没饭吃的百姓一口粮食。

  桑桑看见那日自家的口粮一袋一袋的往外运,急的直掉眼泪。

  叶大帅不明所以,桑桑大哭道:“爹,你将粮食给了他们,我和娘还有哥哥不会饿死吧,呜呜呜,我不想做饿死鬼啊。”

  彼时,桑桑已经听到大帅府的佣人说谁家谁家的老婆子被活活饿死啦,谁家谁家的小子也因为没粮食也死啦。

  桑桑怕被饿死,但更怕家人一块儿死。

  她畏惧死亡。

  叶大帅哭笑不得,赶忙解释家里的粮食够吃,但城里的粮食却不够吃了。

  桑桑问为什么,是因为大家懒吗?

  叶大帅也不知如何解释,或者说怎么解释,自己这个五岁的乖囡囡才听得懂。

  “囡囡啊,这些粮食是咱们家的没错,但是没有城里城外的百姓相护,爹也当不了大帅,拿不动枪,那些受灾的百姓爹得管,不然良心过不去,你明白吗?”

  桑桑是不明白的,眼泪还哗啦哗啦往外冒呢,却还是乖乖的点点头。

  叶大帅再次感叹还是小棉袄好。

  等叶大帅将粮食收拾好准备出去赈灾的时候,桑桑也忽然带着院子里的奴仆大包小包的出来了。

  叶大帅正疑惑,结果一看包里的东西都震惊了。

  桑桑道:“爹,你说的没错,要不是百姓们支持爹当大帅,不然我也不能每天能吃到小鸡炖蘑菇,这些都是爹娘还有哥哥们给我的,还有好多零花钱,爹你拿去给百姓叭!”

  叶大帅惊呆了。

  桑桑这里面很多都是他平日里送女儿的稀奇玩意,他不吝啬给孩子花钱,却也不知道不知不觉当着桑桑有这么多东西。

  原本他还在发愁没粮没钱,现在不就解决大半了吗?

  叶大帅觉得女儿可太贴心了!

  “囡囡真乖,爹现在的确有些困难,就不跟咱们囡囡客气了,到时候爹再给你寻点好东西回来,好不好?”

  桑桑点了点头,眨巴眨巴大眼睛,似乎挣扎了一下,才问道:“爹,那以后我还能吃小鸡炖蘑菇吗?”

  叶大帅愣了一下,然后大笑:“今晚爹就让厨房给咱们囡囡炖老母鸡!”

  “有爹可太好啦!”桑桑高兴的对着亲爹阿谀奉承。

  叶大帅联合城内好几家富商,给百姓们发了救济粮,再加上桑桑的那些宝贝在市面上供不应求,换来了不少银元。

  叶大帅是有眼光的,他清楚如今还只是开始,以后或许还有更大的浩劫,所以他将这钱拿来卖了不少军需装备。

  城内有了粮,总算是喘息了一阵子。

  不过叶大帅好像越来越忙了,桑桑只能经常在院里跟亲妈胡小蝶一块儿玩。

  桑桑妈妈喜欢听曲儿,还在大帅府搭起了戏班子。

  胡小蝶喜欢京戏,台上的戏子唱着“这才是今生难预料,不想团圆在今朝……”

  桑桑不爱听戏,每当这时候,胡小蝶都让院儿里的丫鬟带着她上街玩儿。

  但桑桑觉得没什么意思,现在城里不缺粮了,可大家好像还是不开心。

  听说其他地方还在缺粮。

  桑桑回到院儿里,又偷偷爬到了墙头,找到了正在读书的陆别时。

  陆别时八岁,比桑桑高了好大一截,桑桑得昂着头看他,但她脑袋昂的高高的,都只能看见陆别时尖尖的下巴,最后还把自己弄摔了。

  陆别时拿着一本杂志。

  这时的桑桑已经认得一些字了,但也只认识一个年字。

  于是桑桑眼巴巴的看着陆别时问:“小时哥哥,你在看什么啊,干爹捏?”

  桑桑去年认陆爹为干爹,每年都要来磕头拜年。

  陆爹的亲爹是前朝的二品大员,正经的书香世家,其妻子是京城有名的钱袋子,许多产业都是陆家的,因此哪怕陆爹只是当一名编辑,这辈子也不会缺钱花。

  陆别时给桑桑放了一跟小板凳,说:“我爸去杂志社上班了,我在看新出的《青年杂志》,你知道吗?”

  桑桑摇了摇头,但又怕陆别时感觉自己没文化,于是桑桑很认真的表示:“我不知道,但我认识年字,因为我爹叫叶景年,我还会写我的名字,我叫叶桑桑。”

  陆别时轻笑:“桑桑真厉害。”

  这话不是托词。

  陆别时发现桑桑很聪明,不是一般的聪明!

  桑桑的记性很好,几年前他随便教的一个英语单词,几年后桑桑看到外国人的酒店里有英语单词时,竟然读了出来。

  但叶大帅没时间教孩子,胡小蝶这半年沉迷戏曲无法自拔,而且听说没读过书,自然不可能教桑桑。

  不过桑桑家里倒是有两个哥哥,老六是个天才,只是在学校住校,不常回来,老七倒是还在私塾读书,只是脑子和桑桑没法比,到头来估计还要桑桑教。

  所以桑桑每次来的时候,都会在陆别时这里认得几个字再走。

  这次也不例外。

  桑桑坐在陆别时专门准备的板凳上,下巴放在桌子上,问:“上面写的是什么呀?”

  “是陈先生写的《敬告青年》,自由的而非奴隶的……”

  清冽又充满童声的声音在桑桑耳边响起,她回去后告诉胡小蝶,她又认识十个字!

  胡小蝶年少时是个苦命人,父母重男轻女,当时闹荒灾,被卖到了叶家做丫鬟,结果后来莫名其貌被还是大少爷的叶景年看上了,再后来就成了大帅府太太。

  胡小蝶没读过书,也知道自己身份低下,并不在意叶景年是否娶姨太太,叶景年什么也没说,整个大帅府也就只有胡小蝶一位夫人。

  胡小蝶没有达官显贵的规矩,桑桑的童年在胡小蝶的教育下过的十分快乐。

  爹娘都是宠孩子的,哪怕孩子有一点点进步,二人都能高兴大半天,因此当桑桑告诉胡小蝶自己又认识十个字的时候,胡小蝶大呼我姑娘是个天才。

  就这样,桑桑长大了18岁。

  桑桑上头的两个哥哥前几年已经去了国外,估计要许久才会回国,倒是前头的哥哥们都回来了。

  大哥办了一所银行,二哥做生意,三哥四哥跟随叶爹去军营中历练,如今职位在同龄中是最高最优秀的,五哥不太靠谱,回国后创办了一家影视公司,但听说效应还不错。

  桑桑读了女子高中,来年就可以上大学了。

  叶爹叶妈很支持孩子们读书,总是认为读书是目前为止最能开阔眼界的方法。

  事实也是如此。

  陆别时进入了大学,大学毕业后同样选择了和桑桑二哥一样的道路,但桑桑觉得自家小时哥哥可比二哥厉害多了!

  她爹说二哥没甚生意头脑,给了三千银元,最后把裤衩子都亏了,还是大哥去赎的人。

  陆别时就不一样了,他做生意才三个月,就已经赚的盆满钵满,每次回来还会给自己带礼物。

  只是桑桑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见陆别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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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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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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