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纸一共有两页,写的满满当当。
不过苏软软的阅读速度一向都是比较快的,迅速的扫了一遍,对于信里的内容已经了然于心,这才慢慢的念了起来。
写信的是傅二娃。
不过他只是一个执笔人,这信是以傅老二和李来娣的语气写的。
在信的开头,傅老二说了一件喜事儿,那就是傅二娃要结婚了。
要和傅二娃结婚的姑娘是隔壁生产大队的,姑娘也是小学没毕业,但是模样长得好,性格也好,最主要的是勤劳能干,每家外都是一把手。
他们两个是相亲认识的,通过媒人介绍见了一面,对彼此都比较满意,这亲事很快就说定。
婚期就定在了秋收之后。
大部分庄户人家的婚礼,都会定在秋收和冬日里。
这个时候农闲不忙,手里也有粮,只有这样才有底气添丁进口。
听到这个好消息之后,傅春山和王毛妮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虽然已经分家了,可这毕竟是添丁进口的好事儿,两个人还是十分高兴的。
说完了傅二娃的亲事后,信里的语气就变成了李来娣一个人的。
李来娣是个喜欢说八卦的,不管是自家的八卦还是别人的八卦,只要她知道了,那肯定就要好好的谈论一番。
李来娣而且说的也不是别人家的八卦,而是傅老大和刘秀娥的。
这信寄过来的时候,刘秀娥已经生了。
虽然还没有足月,可孩子生下来倒也还算健康,就是身体有些瘦弱。
不过问题应该不大,仔细的养一养,应该是能养回来的。
刘秀娥已经算是大龄产妇了,能够平安生产已经十分不易,撑不到足月也实属正常。
刘秀娥和傅老大两个人老来得子,生的又是小儿子,喜欢的不得了。
都说小儿子,大孙子,老两口的命根子,这话在两人身上体现了个彻彻底底。
再加上两个人连大孙子都没有,那一腔的爱意,自然全都倾注在了小儿子身上。
傅大娃原本就让两个人失望,在刘秀娥生产之前,人多多少少还是会看顾一下傅大娃。
毕竟那是他们两个人的儿子,还是唯一的儿子。
可是自从把小孩子生出来之后,两个人对傅大娃就再也不管不问了。
傅大娃也并不在意。
上工的时候努力干活,下工之后就往山里钻。
听说是柴火打了不少,野物也猎了不少。
可他自己的院子里面没多一根柴,从来没见他吃过什么肉。
这些东西的去处自然不言而喻,全都送到许英子那边去了。
许英子也已经生了,生的是个闺女。
在许英子刚生了孩子的那段时间,傅大娃脸上一直带着灿烂的笑,见谁都是笑呵呵的,任谁都能看出他的好心情。
那模样,就好似许英子生的闺女是他的一样。
再加上他见天的许英子那边跑,送东送西,流言蜚语就没有断过。
许英子一开始还生气,还会把他赶走,或者把他骂一顿。
但是后来时间长了,也不知道是习惯了,还是想要他送去的那些东西,竟然也不再骂他了。
李来娣在信里这样写:人家都说女生外向,大娃的一颗心才是真正的在外头。他娘这么大年纪又生了孩子,身体亏空的厉害,他弄到了东西不给他亲娘送过去,反而送给人家的媳妇儿。要是早知道儿子长大了会成这样,当初还不如直接丢山里。
看着李来娣的这一段话,苏软软心中暗道,李来娣想写的估计不是丢山里,而是直接掐死了事。
李来娣虽然爱吃瓜爱说八卦,但是还是有些脑子的。这样的话肯定不可能写出来,只能委婉一点。
可是,苏软软都能猜到的事情,王毛妮和傅春山又怎么可能猜不到呢?
两个人都沉默着没有说话,可是脸上的表情却清清楚楚的表达了两个字:晦气!
有这样的孙子,真的是晦气!
此时此刻,不论是王毛妮还是傅春山,心中都十分的庆幸。蜀南文学
幸好他们跟着来了这边,离红旗生产大队十万八千里远。
再加上通讯不便,那边发生再多的事情,有再多的议论,他们也看不见,听不见。
要是这些事天天发生在他们眼前,两人估计要被气出个好歹来。
看他们这样,苏软软赶忙劝慰。
“爹,娘,你们也别生气。大娃已经是个大人了,有了自己的想法,有自己想做的事情。
咱们管不了也不用管,只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随他去吧。”
这话猛的听起来好像是有些凉薄,我仔细想一想就会觉得说的十分有道理。
每个人都只需要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至于别人的,哪怕是亲孙子,能做的也不多。
尤其是在孙子已经长大成人的情况下,能管住的地方就更少了。
王毛妮叹了一口气,“别提他了。你二嫂还在信上写别的没有?”
苏软软再次展开信封,接着往下读。
李来娣的确还写了一些别的,基本上把傅家几房的情况都写上去了。
可能是因为别家没有什么八卦,所以基本上都是一笔带过,并没有详细的说。
苏软软念完了信,将信纸仔细的叠好,又塞回了信封里。
王毛妮接过信封,没好气的拍了拍。
“这个老二家的,这么多年了这性子就是改不了,成天就是东家长西家短的。
眼看着他儿子就要娶媳妇儿了,也不怕被未来儿媳妇儿笑话。”
傅春山看了王毛妮一眼,“你管她那么多干啥,反正她也不在你眼前。”
傅春山又在心里加了一句。
好在老二媳妇儿是这样的性格,又知道写信过来,他们才能知道家里那边的情况。
不然,估计那边闹翻了天,他们这边还一点儿消息都没有呢!
王毛妮也就是顺口抱怨两句,听到傅春山这么说,也直接转了话题。
“老大家的生了,给她邮寄点东西回去,省的说咱们这当爷奶的,不疼小孙子。
也给老二家的寄点东西,二娃结婚咱们总要表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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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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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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