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送轿车的事,怎么搞得好像全世界都知道了似的?
黄老师哪里知道,港岛那些花边小报,最惯于捕风捉影了。
于是他乐呵呵地点点头:“轿车就不必了,我在首都有个京城文化传播公司,如果可能的话,想在港岛这边开一家分公司,到时候,劳烦梅姑照拂一二就好。”
黄钟知道,港岛娱乐,还有十几年的最后辉煌,当然要抓住。
正好乐丫头有个心结,一直想要去港岛看看。
黄老师对自己人一贯比较用心,那就满足乐丫头的心愿,让她在港岛这边当分公司的负责人好啦。
黄钟知道,乐丫头是憋着劲想要做出一番事业,至少也要超越那个混蛋。
不过这年头去港岛的话,办手续相当麻烦,黄钟也不知道在国内这边能不能办成。
实在不行的话,就叫梅姑的公司出面,把乐丫头签约过去。
想要在港岛立足,需要慢慢积累人脉,有些事不是钱能够完全解决的。
“没问题!”梅姑还真是爽快,她在港岛,当然有着不小的人脉。
黄钟笑着摇摇头:“你就不怕我随便拿一首歌应付你?”
“我相信你的人品,更相信你的才华。”
梅姑都听甄妮说了,黄钟在飞机上,创作东方之珠。
她也看了这首歌,非常不错,港岛这边的歌手,已经开始练习,准备在歌会上进行合唱。
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首歌,肯定会成为港岛的一张明信片。
“那好吧,我先打個电话。”黄钟起身,往自己房间拨了个电话,跟自家的闺女聊了几句。
不大一会,黄丁丁就乐颠颠地跑过来,怀里还抱着高高的一大摞纸,把黄丁丁都累出汗了。
“丁丁,不是叫你找一首夕阳之歌吗,你怎么都给抱来了?”
黄钟连忙上前接过来,这些都是他利用这几天的闲暇时间,整理出来的一些歌谱,就放在行李箱里。
黄丁丁用手背儿擦擦脑门:“爸爸,我斗大的字认识一箩筐,怎么找啊?”
毕竟年纪小,识字有限,黄钟也拍了下脑门:“怨我,怨我,丁丁,这是伱梅姑姑。”
此时此刻,梅姑正愣愣地瞧着黄钟怀里的歌单,黄丁丁叫了好几声,她才回过神,连忙弯腰把黄丁丁抱起来,贴贴她的小脸儿:
“丁丁是吧,你可真能干。”
黄丁丁被夸得眉开眼笑:“梅姐姐你可真漂亮,是姓梅花的梅吗?”
梅姑点点头,瞧着黄丁丁的小模样,越瞧越爱。
“难怪这么香呢。”黄丁丁的小鼻子嗅了两下。
她嗅到这位大姐姐身上,有一股好闻的香味,又一点也不刺鼻子,
黄钟也在旁边笑道:“丁丁你也记住,梅花香自苦寒来。”hτTΡδ://WωW.sndswx.com/
黄丁丁眨眨大眼睛,似懂非懂。
而这一句话,却是令梅姑也不由得心头一颤。
她自小学艺,就在黄丁丁这个年龄,就在母亲的戏班里登台表演,一步步走来,吃过多少苦,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想不到,还是这个初次见面的黄钟,道出了她的辛苦与辛酸。
于是她抬眼望向黄钟,只见对方低着头,正在一堆歌谱里面翻找。
那张英俊的脸上,宁静平和,令人心安。
这一瞬,梅姑的心,似乎也变得安宁许多。
“好了,就是这首。”黄钟终于挑出来两页纸,递了过来。
“哦,我看看。”梅姑有些慌乱地收回目光,接过乐谱,只见最上面写着“夕阳之歌”几个字。
她习惯先哼唱曲调,感觉婉转动人,不知不觉,心头竟然涌起一股淡淡的哀伤。
这种类型的曲调,似乎天然带着几分离愁别绪,好像不大适合她?
再瞧瞧歌词,是直接用粤语填词。
第一句,“斜阳无限,无奈只一息间灿烂”,就令梅姑心头一颤。这歌词,竟然直入她的心扉。
她仔细品味一番,这才再往下看:
曾遇上几多风雨翻,
编织我交错梦幻;
曾遇你真心的臂弯,
伴我走过患难……
梅姑捧着歌谱的手不由得微微颤抖,那轻轻的两页纸,竟然变得如此沉重,仿佛如同人生一般厚重。
这首夕阳之歌,唱的就是人生。
黄钟提前三年的时间,把这首歌送给原主,也有着他的用意。
在原本的时空,这首谱子是岛国一位音乐人创作,然后在港岛被改编成两首歌:
一首就是这个夕阳之歌;还有另外一首,就是有着娴公主之称的陈慧娴,所唱的那首《千千阙歌》。
两首歌都同样优秀,夕阳之歌唱的是人生,千千阙歌唱的是别离,各有千秋。
人生阅历丰富的人,更喜欢听夕阳之歌;而年轻人,更喜欢千千阙歌。
在唱片发售方面,千千阙歌碾压夕阳之歌;但是在最后评选年度最佳歌曲的时候,却是夕阳之歌胜出。
由此才引发了那场著名的“千夕之争”,闹得两败俱伤。
娴公主伤心之下,远走异国;梅姑也表示,自己再也不参加类似公开评奖的活动。
黄钟觉得,自己提前把夕阳之歌拿出来,或许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梅姐姐,你怎么哭了?”黄丁丁很贴心地拿出手绢,帮着梅姑擦拭眼角的泪珠。
就在刚刚,她看到一句歌词“一天想到归去但已晚”,也不知怎么,心中忽然涌起无尽的悲凉,竟然不觉泪下。
梅姑连忙擦擦眼泪,刚才当着外人的面,竟然情不能自已,好像有点丢人。
她撅起红唇,嗔怪地白了黄钟一眼:“还不是你爸爸,歌词写的太好啦。”
怪我咯?
黄钟无辜地眨眨眼睛,也没有分辨,看到梅姑也有如此小儿女的一面,还挺有意思的。
果然是宿命的相遇,这首夕阳之歌,确实和梅姑有缘。
“这首歌我要啦!”梅姑说罢小心翼翼地把乐谱塞进自己包里。
然后就又看到桌上那厚厚的一摞纸:不知道这里面还有没有上乘之作?
有,肯定有!
梅姑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虽然港岛这边,有不少优秀的词曲者,可是一首好歌的诞生,从来都没有那么容易。
黄钟一瞧这架势,这是要包圆儿的节奏啊,于是连忙抱起那摞歌谱,向门口走去。
一边走,他嘴里还一边念叨:“适合你的才是最好的,做人不能太贪心,贪多嚼不烂……”
瞧着黄钟的身影消失不见,梅姑也抿抿嘴,笑意浮现在脸上:好你个黄弟弟。
然后她就弯腰抱起黄丁丁:“走,姐姐给你买衣服去。”
“姐姐,我有啦。”
“那就买洋娃娃。”
“也有啦。”
“那咱们一起去买好东西吃。”
“好哒!”
……
当天下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歌手们聚到一起,去演出的场馆进行彩排。
人们分乘几辆大巴车,来到刚刚竣工的汉城奥林匹克公园。
这里是为了迎接八八年奥运会而兴建,里面有不少比赛场馆,像是自行车馆,体操馆,网球馆等等。
这次和平演唱会,就在这座公园举行,采用的是露天的形式。
高高的舞台已经搭建起来,不少工人都在忙碌,安装灯光、音响等各种设备。
黄钟望望四下里空荡荡的广场,看样子,来个十万八万观众都没问题。
门票是有的,因为是义演,门票都是主办方赠送,现场连座位都没有,只是分割成不同的区域,方便观众找到自己所在的位置。
黄钟不免有点担心:也不知道主办方能不能做好安保工作,这么多观众,万一要是出现踩踏事故,那可就坏喽。
事实证明,他的担心有点多余,在他们这些歌手排练的时候,至少有上千名警察,出现在现场,他们事先也得演练一下。
黄钟坐着升降梯登上舞台,好家伙,还真高,足有好几米。
他又走到边缘,试试护栏,感觉还算结实。
不过黄老师心里还是决定,到时候叮嘱一下歌手们,免得出现演出事故。
当年家驹在岛国的时候,就是因为从舞台上摔下去,这才导致意外陨落的。
大家走走台,就在公园的餐厅用餐,也算是提前体验了一下运动员的待遇。
统一安排的自助餐,肉类和海鲜都十分丰盛。
汉城这边,其实距离西边的海岸才几十公里,近的很。
目前国内因为地域和运输的限制,吃海鲜的机会真不多,就连黄丁丁,小肚肚都吃得滚瓜圆。
不过有一样食物,绝大多数人都不敢品尝。
也不知道是鱿鱼还是章鱼的须子,还一个劲扭动,就蘸点作料,直接塞进嘴里。
大伙瞧着南韩的那位美少女金元萱吃了一根,嘴巴外边露出来一截须子,不停蠕动,然后被这个姑娘给秃噜进嘴里,咯吱咯吱地嚼着。
瞧得大伙眼睛都瞪得溜圆,差点把刚才吃的饭菜都吐出来。
“黄先生,您也尝尝,味道很鲜美的!”金元萱还很热情地向黄钟发出邀请。
黄钟笑着摆手,虽然他也是吃过见过的,不过尝试的话,还是免了吧,别一会唱歌的时候,嘴里跳出来一根章鱼须子。
吃过晚饭,稍事休息,歌手们就正式出发。
观众已经陆续开始入场,一场盛大的演出,即将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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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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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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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文娱:从西游记开始隐为者更新,第一百四十四章 做人不能太贪心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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