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让她就此放弃,她又有点不甘心,她咬了咬嘴唇:“那没其他办法了吗?我在美国真的什么都不能做吗?”
卢卡斯道:“倒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你把陪读签证改成工作签证就可以,当然,前提是有一家公司或者店铺愿意和你签雇佣合同。不过这种公司或者店铺并不好找,如果你没有很好的学习也没办法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人家为什么要选择雇佣你?除非你在美国有认识的亲戚朋友愿意帮忙,否则——”他摇了摇头。
夏妮的心情异常沉重:“还有吗?还有别的办法吗?”
“或者——”卢卡斯顿了下,看向宋寒江,“如果你是以访问交流的学者身份拿到的签证,而不是以普通学生的身份拿到,那么你的爱人的陪读签证就可以在美国工作。”
宋寒江忙问:“你说的这个签证我应该怎么拿?”
卢卡斯摇头摊手:“具体怎么弄我就不太清楚了,这个你得找专业人士咨询,你们知道的,我在国籍上是个美国人,我不需要拿美国签证。”
虽然没有得到具体的解决办法,但卢卡斯提供的信息也给了夏妮和宋寒江很大的帮助,夏妮特别感激卢卡斯,说:“今天晚上我我们两口子请您吃饭吧?”
“是去你们家做客吗?当然好!我都好久没吃过地地道道的华国家常菜了,即便是来了华国,也是住在宾馆吃在饭店。”卢卡斯很直白,喜欢就是喜欢,这一点非常美国人。
其实夏妮是准备请卢卡斯去京市饭店吃一顿的,但卢卡斯都这么说了,她肯定不能把人再往外推,她道:“那我们今天晚上再见?我和寒江,我们两个先回家准备一下?”
卢卡斯笑:“当然。”
为防止晚上卢卡斯找不到地方,夏妮不仅把家里的住址告诉了他,还仔细告诉了从友谊饭店到她家具体应该怎么走。
之后他们便准备离开咖啡店了,夏妮掏出钱来准备付咖啡钱,却被卢卡斯拦住了,他从包里掏出来一张外汇券,眨眨眼:“这里只能使用外汇券结账。”
夏妮这才想起来,是了,这里是友谊宾馆里的咖啡店,当然只能用外汇券结账。
从友谊宾馆出来后,夏妮坐在了宋寒江的自行车后座,她搂着宋寒江的腰,脸颊靠在宋寒江的背上。
“寒江,要是你那个签证办不下来,我和孩子,要不就不去美国了吧?”夏妮也是纠结了好半天,才做出的这个决定。不知道是因为可能没办法去美国,还是要和宋寒江分开,夏妮心里总觉得很不是滋味。
宋寒江握住夏妮搂在他腹部的手:“说什么丧气话,别担心,我会想办法的。”
夏妮叹了口气:“你听卢卡斯说的,那什么‘交流访问的学者身份’,一听就是那种非常有文化非常厉害的人。”
宋寒江轻笑了声,拍拍夏妮的手背:“你丈夫我也不差呀。”
夏妮承认:“你将来肯定很厉害啊,别说学者了,你就是咱们国家最厉害的科学家之一!但是现在不一样啊,现在你还只是个学生。”
宋寒江说:“你还记不记得我之前和你说过,我有一篇论文要发表了?”
“记得啊,我还记得你那天特别高兴,饭都多吃了一碗。怎么,你发表论文的那个期刊特别特别厉害吗?”夏妮忽然来了精神,坐直了。
“是的,特别厉害,是我这个专业上,世界上最厉害的期刊之一了。”
“哇!”
宋寒江脸微红,他实在不太擅长这么夸赞自己,他干咳了一声,说:“总之,我那篇论文,应该还算有些分量,用这个来申请学者签证,或许能成。”
夏妮激动地抓住了宋寒江的衣服:“真的吗?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而且——”宋寒江说,“你不要忘了,我和普通的留学生不同,我是公派留学,或许,根本不需要什么研究成果,大使馆那边给我们的就是访问学者签证呢?”
夏妮眼睛一亮:“是了,我怎么把这点忘了!”
“所以啊,你就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咱们去菜市场对不对?”
“对对对,去菜市场。”
卢卡斯说想吃家常菜,但家常菜的种类太多了,夏妮也不知道卢卡斯的口味,便决定菜市场上能买到什么就给他做什么。
这个年代的菜市场里卖的大部分都是菜农们自己种的菜,他们一早采摘,然后大老远地从乡下背过来,也就是说,一般早上的菜是最新鲜的,到了下午傍晚,菜摊上大部分都是别人挑剩下的菜了。
夏妮经过仔细挑选,买了芹菜、萝卜、卷心菜、莲藕,见到有卖红辣椒的,还买了点红辣椒。除了蔬菜,夏妮还买了好多猪肉和一条鱼。
“咱也不知道卢卡斯的口味,那就什么口味都来一道,酸甜口的弄个糖醋排骨,喜欢吃辣就弄个麻辣鱼,甜咸口味的就做一道红烧肉,如果他更喜欢清淡一点的,那我就炒个手撕包菜,如果喜欢吃酸辣,那就做个凉拌萝卜丝,对了,还买了莲藕,那就再做个凉拌莲藕。最后还有主食,咱们给他包个芹菜肉的水饺!”
买完菜后,夏妮就开始在自行车后座位上和宋寒江商量起来。
“酸甜苦辣,除了苦,都有了。”宋寒江笑道,“你考虑地很全面。”
夏妮挑眉:“要是能买到苦瓜,我保证,今天晚上苦这一味也少不了——不过我估计,卢卡斯应该接受不了苦瓜的味道。”
宋寒江侧了侧头:“不会吗?我看他挺喜欢喝咖啡的。”
夏妮笑着拍了下宋寒江的背:“咖啡的苦和苦瓜的苦能一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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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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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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