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美云瞳孔微张,震惊道:“他什么时候出去的?”她可从早晨七点就开始盯着向梅家那边了!还是说冯勇是昨天出的门,昨天晚上压根没回家?
没多大会儿,冯勇和向梅一起出来了,冯勇推了辆自行车,一边走一边笑着说:“这两天生意还不错,我和图南带走的发圈都卖光了。”
向梅说:“家里的碎布头快没了,你看什么时候去服装厂再进一点?”
冯勇呵呵一笑:“图南已经去服装厂了,等服装厂下班后他就去仓库运料子,已经和服装厂看门的大爷说好了,放心吧,不会断了货的。”蜀南文学
向梅点点头,欣慰道:“图南真是个干大事儿的人,自从他来帮你干活后,咱家的生意是越来越好了。”
服装厂?是哪家服装厂?不会是她上班的那家服装厂吧?所以夏妮做发圈用的布料都是从服装厂低价进的碎布头?
宋美云震惊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以防发出声音引起冯勇和向梅的注意。
她就躲在路边一户邻居堆放的杂物后面,距离冯勇和向梅距离很近,但这地方恰好在冯勇和向梅的视线盲区内,冯勇和向梅没看到她,所以让宋美云将谈话听了个清清楚楚。
冯勇按了按自行车的车胎,发现没气儿了,就回家找了个打气筒开始给车子打气儿。
宋美云趁这个时候飞快跑回家,开门就嚷嚷:“妈,妈,冯勇和向梅出门了。”
王秀英立马扔下铁钩子,也不掏炉子了,又把炉盖盖了回去,站起来说:“走走走。”
宋美云说:“他们骑了自行车!”
王秀英:“那你也骑上车子。”
她们两个这边刚出门,就看到冯勇载着向梅从路口拐过去了,宋美云赶紧骑上车子去追,王秀英麻利地跳上了宋美云的自行车后座。
好在冯勇车骑得不快,宋美云就在后面大概十几米处不远不近地跟着她们。
宋美云一边骑车子一边跟王秀英报告自己刚刚偷听来的情报:“妈,你知道吗,夏妮她用的布料根本不是从百货大楼里买的,她的发圈都是用服装厂里的碎布头做的!”
一提到发圈王秀英的心都在滴血,她猛地抓紧了宋美云的衣服:“什么?服装厂的碎布头?”下一秒,她恍然大悟,“是了!服装厂的碎布头!我怎么没想到!做发圈根本不需要整块的料子,服装厂里剪下来那么多碎布头,正适合做发圈!而且碎布头一般也没什么人要,根本卖不上价!更不需要浪费家里的布票!”
王秀英心头火热的把账一算,好家伙,也就是说夏妮的发圈根本就是无本的买卖!
为啥前两天自己没想起来这条路子?这样就不用浪费自家的十几块钱了。王秀英越想越懊恼,忍不住照着宋美云的背狠狠拍了一下,骂她:“你还在服装厂上班呢,为什么你就不知道碎布头可以做发圈?还出什么馊主意,让我去百货大楼买绸缎!你们厂里的仓库,那些绸缎的碎布头不是随便捡?!”
“啊!”宋美云叫了一声,“妈,你打我干什么?!我每天在服装厂上班天天累得跟狗似的,哪还有心思注意到那些碎布头?”
“夏妮和向梅不在服装厂上班,都知道服装厂里有碎布头!”
宋美云一噎,她咬了咬牙,说:“她们知道又怎样?反正咱现在已经知道夏妮赚了大钱了,今天要是找到了夏妮,咱就把钱都给她要过来,最后不还是咱们赚了吗?!咱不用干活,还能拿到钱,不比自己亲自辛辛苦苦地干活赚钱强?”
这话是有那么点道理,可也洗白不了宋美云是个蠢货的事实。王秀英心说,这闺女是不能留了,得赶紧找个人家给她嫁出去,省得天天放在家里看得她糟心。
而宋美云也在琢磨,光是把钱从夏妮手里要回来就完了吗?不,不行,她不甘心。夏妮不能能琢磨着找服装厂的路子弄便宜碎布头吗?你说巧不巧,那服装厂的厂长就是雪茹姐的爸爸,到时候她把这事儿跟雪茹姐一说,让服装厂以后不卖布料给夏妮她们,看她们以后还怎么做生意!
冯勇和向梅几乎每天下午都要给夏妮送一回分红,今天也一样,他载着向梅很快来到了夏妮的家门口,两口子并不知道自己身后还跟了两个尾巴。
今天冯勇带来的是两天的分红,因为附近的城市冯勇和许图南基本上已经走遍了,只能去更远的城市,但这个年代交通不发达,稍微远一点的地方就得坐上七八个小时的汽车,当天肯定是回不来的。所以昨天他们出发时带了整整四个麻袋的发圈,差不多是卖两天的量,先到了一个城市后把发圈卖了一半,当天就留在了当地没回家,第二天又乘车去了附近的一个城市,把发圈卖完了才回来。
两天的收益加起来都破千了,放在信封里,厚厚的一沓。本来是一件挺高兴的事儿,但是,冯勇前脚刚进门,还没把钱拿出来呢,后脚王秀英和宋美云就闯进来了。
夏妮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下一秒就消失不见了。
而王秀英和宋美云进来后环视一周,发现夏妮现在住的这套院子,不仅大门比自己家的气派,院子也比自己家的大,就连房子都比自己家的精致。
宋美云想的是——夏妮一个乡下泥腿子凭什么住这么好的地方?
王秀英想的是——看来夏妮是真的赚了大钱了,居然住这么好的地方!
夏妮沉着脸说:“这里不欢迎你们,请你们出去。”
冯勇和向梅一回头,看到宋美云和王秀英后,两个人齐齐心里咯噔一下,好家伙,和他们前后脚到的,这两个人是怎么来的还用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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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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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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