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方,单字一个顗,取庄重恭谨之意。
每每夜深人静,我在望南楼和郭遗枝、苗一鸣那俩老小子观月偷酒时,我总会窃喜,大先生为我取名方顗,简直堪称是神来之笔。
看看!你们看看。
看看郭遗枝和苗一鸣那名字,一个意取‘遗枝拨尽根犹在’,一个意取‘一鸣惊人冲破天’,想来想去,都不如我这个‘顗’字来的简洁隐喻。
但酒终人散,兀自独处,内心深处的一个声音时常会告诉我:一个名字,并不会改变你的人生,你想要出人头地,想要扬名万世,还得靠自己。
在十九年前,一个花香馥郁的盛夏,我娘宝钗斜坠,用劲儿那么一嚎,我便呱呱坠地,跟着娘一起嚎了起来,从此,人间多了我这么一个算不得天才的天才。
我的本名并非方顗,我那爹娘是老实本分的农户,没读过什么书,又没钱去请一位引经据典的好先生,只能像万千贫户一般,随随便便给我取了个名字,叫方瓜娃。
据娘说,在我会爬以后便淘气顽劣,就连晚上睡觉都没法儿消停,折腾来折腾去,着实是扰人生厌。
当年,大先生从长安归来后,在城北开子归学堂,免费传道授业,爹娘为了不误农时,便把我送去了学堂,在大先生堂下澹然读书的同时,顺便蹭吃蹭喝,细算起来,大先生不仅是我的恩师,更胜似我的恩父。
两年过去,在识了几个大字、悟了几点浅薄的道理后,我决定重新为自己起一个横禅竖道的名字,毕竟‘瓜娃’这俩字儿,将来闯江湖,总是会让人看扁了一头,有哪个大侠会被人家‘瓜娃’‘瓜娃’的叫着?
带着这样的名字出去,岂不是惹来一阵肆无忌惮的哄然大笑?
不行,这么跌面儿的名字,绝不是我能拥有的!
我征得父母同意后,寻到了大先生,大先生蘸了点墨水儿,思索片刻,便为我赐名‘顗’。
我欣喜若狂,静如江水,淡泊明志,好一个动中取静。
那一年,我发誓:方顗这个名字,总有一天,会响彻天下。
春华秋实,日子不抗混,我转眼间便在学堂混到了一十有三,比我小了几岁的刘懿、王三宝,已经陆陆续续展露头脚,而我却仍在学堂里读那些个圣人的道理,渐渐地,我开始变得浮躁,越发渴望外面的世界。
毕竟,书里写的,哪有人间经历的精彩!
我知道,我并不像刘懿那般好学有才思,能驰英华于早年;也不像王三宝那样少有声名,文藻宏丽;更不像应成那样,出生优良,家境优越。
说到底,我只是一个祖宗几代扎根在土里的、普通农民家的普通孩子,凭我一己之力,牵不起滔滔江水,也卷不来万丈青山。
哎!枕头里藏满了发了霉的梦,梦里堆满了得不到的春天呐。
大江日夜向东流,我就在这样急于求成的渴望中,每日默默啃着干饼,度过了我在子归学堂的每一天。
......
六年前的凌源城,那可是老刘家的天下,大先生虽是刘氏血亲宗族,却因志不同道不合,被视为如同刘氏家族弃子,无法借力。
而世族素来注重家族传承,但凡需要选拔任用的官员,基本都出自世族子弟,直言不讳地说:寒门在世族把持的地方,就如一只飞蛾,根本难成大气,甚至难以生存。
我也是茫茫寒门中的一份子,所以,我想要在华兴郡占有一席之地,那更是痴人说梦。
当时的我,反复思量,终于找了个契机,寻上了大先生。
那天,我借着月色和学堂内微弱的油灯,同大先生促膝长谈,在大先生面前,我没什么可藏着掖着的,直说道,“恩师,圣贤之书固好,可读一辈子也读不来人间太平,倒不如学以致用来、出去闯闯的干脆。”
“哦?”大先生看了看我,笑眯眯问道,“那,这些年,你方顗都从书里读到了什么?”
我有些神采飞扬,挺直腰杆,激昂说道,“堂堂丈夫,七尺之身,当遨游天下,入定社稷,预誓河山,衣锦还乡,开宗立庙,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我越说越来劲,最后竟激动得流出了眼泪。
“你非天资卓绝之子,潦草弃学,容易误入歧途。即使天资卓绝之人,也需要小有所学,方能入仕安民。”
我愣住了,吐了口气,蔫头耷脑,泄气了。
大先生温柔沉默,复开口说,“读书可明义,在这里再多读上两年书,涉猎些文史,打好了文人的底子,再出去也是不迟的。况且,如今局势不明朗,你一个小小雏鸟,恐怕会折戟沉沙啊!”
面对大先生的委婉挽留,我显得有些执拗,争辩道,“大先生,学生不是迂腐腾腾的读书人,事事要讲规矩讲道理,天下也没这么多规矩道理好讲。所以,在我这里,并不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而是船到桥头自然直!”
大先生看着我,言真意切,“江湖险恶,人心复杂,就怕你如此草草出去,换得空手而归啊!”
“大先生,今日之华兴寒门,想要出得来贵子,难于上九天揽月啊!”我微微哀叹,决绝地道,“想要成绩一番功业,只能看看华兴郡外面的世界啦!您不是也说过,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想出去看看。”
“也好!也好!”大先生微微沉默,笑着对我点了点头,“倘若倦了,记得回家!”
我叩首拜别,“大先生,保重。”
出门之际,身后传来大先生空嘹之声,“前路漫漫,莫怕无归期,莫怕空欢喜,莫怕折了英雄脊!”
当时的我点了点头,你的临别寄语,晚辈记住了。
......
说实话,当爹娘送我走出华兴郡,官道上仅剩我一人之时,我便失意神衰,我还真没想好要做些什么,或者想做些什么好!
我漫无目的的来到官道旁的一处茶馆,好心老板见我穷酸,便把我安排在角落里,给我递了一壶用茶渣泡开的凉茶,道谢之后,我坐在一旁听着南来北往的路人闲聊,一个人喝得津津有味儿。
林外风声飒然,忽然间,我听到林中一阵琐碎的脚步声,还没等起身探查,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穿的比我还穷酸的少年,如幽灵般出现在我的面前。
“兄弟,兄弟,快!快快快!给爷口水喝。”
那少年还不等我答应,便径直坐在了我的旁边,他端起我的茶碗,一饮而尽,毫不客气。
“哎哎哎?我说你这厮,好不礼貌。”我心有不悦,用手敲了敲桌子,斜眼瞪着他道,“桌是小爷我的桌,茶是小爷我的茶,小爷准你喝了么?”
“唉唉唉?兄弟说这个就见外了哈。”这少年似乎有些自来熟,看我面露不悦,赶紧一饮而尽,打起了哈哈,“路上行人是一家,讨你口茶,便算交上了朋友,也算是缘分。将来若有机会,互通有无,岂不秒哉!”
说完,他便用奇怪的眼神盯着我看,好似在说:你这种行为一点都不英雄气概,相反还很刻板迂腐。
我表情愕然,没想到世上的言语,居然还可以这么轻佻地说。
原来,蹭吃蹭喝也可以蹭得理直气壮,不,堪称气壮山河!
见那少年笑嘻嘻地又倒上了一碗,我下意识坐直身体,开口问道,“兄弟,你好端端的官道不走,咋从林子里窜出来了?”
“这个嘛!哈哈,修行好似铸剑,采铜、炼锡、造炉、铸剑,铸得不好,又要从头来起,少说也是两三年的事。很多人活不到这么久,终成终生之恨。”
这段话说的我莫名其妙。
少年一饮而尽,对我大咧咧笑道,“走大道就好比一本正经的铸剑,而我去走小道,便属于另辟蹊径,向天求剑,时间长久,自然能得老天垂青啦,这是高深的法门,你不懂!”
“呸,你这是什么狗屁逻辑。”我亦笑骂回道,“照你这么说,我爹娘春秋去凌源山脉中采药,走的尽是小路,岂不早就得道成仙了?”
“不信拉倒!”那少年一带而过,对我眉开眼笑,“我叫江流儿,方圆十里八村的山头,我都熟识,现在我也就是年纪太小,资历人望不够,等到加冠之年,继承家族产业,小爷我一定报了今日你这一水之恩。”
眼前少年的笑容,如春日朝阳,让我心中一暖。
我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他一番,那股神气活现的模样,还真像权贵子弟。
于是,我转头问向老板,“店家,请问这附近人家几何啊?”蜀南文学
店家早就听到我俩所言,见我提问,他哈哈一笑,“没村没人,有山,没头儿!”
我怒视江流儿,“靠,你骗老子!”
谁知江流儿不退反进,故作惊诧地道,“哎哎哎?兄台,此话不对哈。”
我努嘴道,“怎么不对?”
江流儿一本正经地道,“心中有山,则见山是山,心中有水,则见水是水。心中无山五水者,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还没等我说话,店家先不乐意了,他瞧着桌子,冷哼道,“呦,您这意思,我是个心里啥也没有的白痴呗?哼!看在你这句话的份儿上,告诉你们,这壶茶,你们得付钱!”
江流儿摊了摊手,瞥着我道,“我没钱,他有!”
我气得差点掀了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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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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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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