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宋浣溪陈启安>102 肥肥肥肥肥……羊!
  郭云琛一路狂飙,几次车速逼近红线又强行降下来,最后一个急刹,车停在了池记一个街区外。

  他额上也惊出了一头冷汗。

  郭云琛怔忡片刻,头伏在了方向盘上,低低的笑出声来。

  很久,都没有这么疯过了。

  其实他在美国的时候,有一台重型哈雷,也曾经沿着漫长的公路线狂飙,后来沉迷百老汇,才弃了这个爱好的。

  他记得陈启安的建议,没有再往前开,直接下了车,步行到了池记,一路上,也算见识了一番市井的热闹——

  一家烤鸭店的老板和洗衣店的老板不知为什么吵了起来,旁边的邻居一劝,两个人立刻散开。

  那邻居看上去慈眉善目,还对他笑了笑,甚至还想走过来给他送名片,郭云琛忙走开了。

  工作之外,他很不善和人打交道,更喜欢一个人呆着。

  除非对方很活泼,就像宋……阿浣一样。

  想到那个生机勃勃的少女,郭云琛唇角微扬,不由加快了脚步。

  远远看到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池记,郭云琛只觉萦绕在心头的阴冷气息去了不少,他呼出一口长气,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

  只是站在门口,一眼望去,却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郭云琛不由微微失望,这才想起,陈启安说过,阿浣要八点后才能过来。

  幸好现在距离八点只剩半个钟!

  郭云琛环视一圈,虽已过了饭点,店里依然人满为患,大部分都是熟客,只余一点残汤的空面碗放在一旁,还没来得及撤下,已经又点了花生米毛豆慢慢剥着吃。

  他的视线,最终落在了昨天的角落里:那张三人的小圆桌,现在只坐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衣的年轻人。

  大概是店里闷热,他的领口微敞,袖子也挽到了肘上,露出了结实的小臂。

  有点奇怪,看着装像是个脑力工作者,看他结实的小臂,又像是体力劳动者。

  郭云琛甩了甩头,抛去这些无聊的念头,径直走了过去。

  陆兴邦:“……”

  他现在已经老到慈眉善目了吗?

  喂,别过来!他的拳头很硬的哦!

  这家伙,还跟他点头,以为自己是中环那些假模假样的小白领啊!

  陆兴邦一边腹诽,一边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算了算了,肥羊要紧,其他的都不重要!

  郭云琛一眼看到了桌上的咖啡,颇有些意外,云吞店里的咖啡,就像是在汉堡店的餐单上看到了一碗手撖面,都有些玄幻的感觉。

  郭云琛招了招手,看着池婶费力的挤过来,一路上惊起客人无数,看的他有些心惊肉跳。

  池婶还记得这位英俊又多金的年轻客人,热情笑道:“靓仔,今天要吃点什么?还是云吞面吗?我叫老板给你多加两只云吞!”

  郭云琛:“谢谢,今天不吃面。”

  听到吃字都难受,真不知道小时候要求那么严的祖训,怎么一到家族聚餐就失效!

  他素来与人客气,并不因对方的身份或外貌而有所差别,温声道:“请给我来一杯咖啡。”

  顿了下,郭云琛又瞄了眼桌上咖啡杯里剩下的半杯,补充道:“加奶加糖。”

  说着,他直接拿出钱夹,抽了张百元大钞过去。

  想了想,他又缩回手,再次打开钱夹,一口气又抽了四张百元大钞出来,而钱夹里,还有数张百元大钞!

  旁边的陆兴邦眼睛都看直了——

  他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别的不说,单开的那个小场子,每日流水也有数千,可他的客人里,还真没有这么壕的!

  池婶也愣住了,迟迟没有伸手去接这五百钞票,她犹豫着道:“这要多少云吞啊,也没这么大的碗——”

  陆兴邦:“……”

  他看出来了,老板娘有点傻,多装几碗不就好了!

  郭云琛笑了起来,他本就英俊,这一笑,更是让人如沐春风:“给我一杯咖啡,剩下的钱,就存在帐面上,阿浣要是哪天没来得及吃饭,麻烦给她煮碗云吞面吃。”

  顿了下,他又补充道:“钱没了我再补。”

  陆兴邦福至心灵的,瞬间明白了这个贸然跑过来和他拼桌的年轻男人的身份!

  肥肥肥肥肥……羊!

  陆兴邦第一次正眼打量起邻座的年轻男人,这一看,果然看出不少问题。

  唔,看脸比他年轻,也比他帅那么一点点,但是没有他有男人味!

  陆兴邦给了对方外貌九分的高分,当然,他自己是十二分!超完美的!

  西装一看就是订制货,袖扣——

  唔,镀金的!

  手表倒是有些年头,保养的很好的劳力士。

  有那么一瞬间,陆兴邦迟疑了,这只肥羊,看上去,比想象的还要有钱的样子。

  至少他十分确定,对方手上那一块劳力士,就不比他口袋里的新款便宜。

  陆兴邦转念一想,管他呢,也许这只大肥羊,就喜欢收集新款呢!

  他轻咳一声,待郭云琛看过来,开口道:“那个,兄弟——”

  “你买表吗?”

  郭云琛:“??”

  他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云吞面馆,没错啊!

  陆兴邦还是头一次做这种二手货买卖,平日里对手下呼来喝去习惯了,很不适应这种低声下气的角色。

  他干脆地从口袋里把大红表盒一掏,直接打开,推到了郭云琛面前:“劳力士,新款,五千块!”

  “一句话,要不要!”

  郭云琛愣了一下,还,真是卖表的?

  他每年生日,都会收到至少三块手表,什么牌子都有,大多还是限量版,攒到现在,衣柜里已经有满满一抽屉的各式名表了。

  一天换一只,足可以戴两个月不重样!

  郭云琛正要摇头婉拒,眼角余光扫到桌上的劳力士金表,忽然觉得有些眼熟,下意识地端起表盒,凑近了看了起来。

  陆兴邦心中一喜,有戏!

  现在就等大肥羊还价了!

  他开五千,自然是留了些余地的,哪怕对方还个四千……不,三千!三千他就卖!

  反正是无本的买卖,三千也不少了。

  陆兴邦正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时,却听得大肥羊突然开口道:“这是一块女表。”

  “而且——”hτTΡδ://WωW.sndswx.com/

  “这一块劳力士金表,是我家卖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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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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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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