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老李家的锦鲤童养媳>第247章 想吃烤鸡了
  陈小满理所当然的话,让李招财彻底被噎住。

  正排队的青石村的人听得“哈哈”大笑。

  还有人怂恿:“招财叔你都一把年纪了,总不能说不过一个小丫头吧?”

  “招财你可是最会说风凉话的,今儿是大好的机会啊。”

  “小满奶不想写字?”

  陈小满把手背贴着滚烫的碗,呼出一口热气:“太冷啦,手握不住笔。”

  她还缩了脖子。

  看她把自己缩成一团,村里人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小满奶认得几个字了?”

  陈小满瞪圆了眼:“我都把《千字文》背下来了,还抄写了十遍,认识很多字了。”

  有孩子去上学的人家惊了。

  他们家的孩子光是《千字文》就得学一两年,陈小满竟然不到一年,就能学会?

  大多数人倒是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有人就问小满:“你会写我的名字吗?”

  陈小满点点头。

  那人一喜,当即就道:“小满奶教教我,以后我去交税粮,得写自己的名字。”

  村里立马有人道:“你这是想分家啊,不怕你爹揍你?”

  “嗨,老头子早晚得蹬腿,这家总会分的。”

  那人不甚在意道。

  “好啊,我换完粮食就去找你爹,说你盼着他死了分家。”

  “别别别,我可不想躺在床上过年。”

  见他求饶,大家又乐得大笑起来。

  见大家都乐呵着,李招财却更不高兴。

  他今儿吃了大亏,得找回来。

  “你会写我的名儿?”

  陈小满一看他又开口了,立马高兴道:“会啊。”

  “才上了几天学啊,就这么会吹牛,你倒是写个给我看看。”

  李招财又嘲讽起来。

  陈小满却不急着写,而是道:“我写出来了怎么办?”

  “那我就送一只鸡给你吃!”

  李招财咬牙。

  他可不信陈小满会写。

  再聪明,她也没上到一年学。

  能认识几个字就不错了。

  他的名字写起来可不容易,他就不信陈小满会写。

  也是因着这,他才敢开口送只鸡。

  眼珠子一转,他就想到了什么。

  “要是你写不出来,你家得送我三斤稻米。”

  老李头一听急了。

  三斤稻米,可是十五斤高粱啊!

  “你李招财骗三岁小孩呐!”

  老李头怒喝。

  李招财“哎哟”一声:“她能写出来,我就送你们一只鸡,怎么就是骗孩子了?”

  “招财叔你不厚道啊,她这么小的孩子可不懂这些。”

  “咱说着玩玩就成,哪儿有你这样骗粮食的。”

  “三斤稻米可不少。”

  大家七嘴八舌。

  李招财羞恼道:“我又没逼她,只要她承认自己在吹牛,不答应我这个赌局不就成了。”

  “我没有吹牛呀。”

  “那就跟我打赌呗。”

  李招财大喜,顺着她的话就逼她。

  他就不信,他还赢不了一个三岁丫头。

  老李头急了:“你可别听他的!”

  “可是我想吃烤鸡。”

  陈小满吸吸鼻子:“咱家没有鸡了。”

  周大丫按住老李头,对陈小满道:“小满,写给他瞅瞅。”

  “你不拦着她,还跟着她胡闹!”

  老李头急得跺脚。

  周大丫眉毛一竖:“咱小满说会写就会写。”

  “你咋知道,万一她写得缺胳膊少腿的呢?”

  “三斤稻米,给他就是了。”

  老李头张了张嘴,好半晌才道:“我滴娘咧,你这口气忒大了!”

  整个一败家娘们啊。

  村里其他人也被周大丫的豪气给惊到了。

  这是不把三斤稻米放在眼里啊。

  “我……我也想要这三斤稻米。”ΗtτPS://Www.sndswx.com/

  “一会儿我也让小满奶写我的名字,三斤稻米不要白不要啊。”

  众人议论起来。

  李初元拉过陈小满:“要不要我写出来给你看看?”

  陈小满摇摇小脑袋:“我不要作弊。”

  “你写不出来怎么办?”

  “我很有信心才跟他打赌的。”

  她才不会傻傻地送粮食给李招财呢。

  “小丫头,你可得好好写,我的烤鸡就靠你了。”

  福地里,张半仙兴致勃勃道。

  一想到烤鸡的香味,他就躺不住了,赶忙催着小满应下来。

  到时候小满收一点到福地里,他就能跟着享福。

  陈小满攥紧小拳头,信心满满:“我会写出来的!”

  “既然答应了就快写吧,我还想着急把我的米带走呐。”

  李招财那模样,好似认定三斤稻米是他自己的了。

  其他人也都兴致勃勃地围过来看热闹。

  还有人有些心思。

  真要是小满写不出来,他们今儿能省下高粱,明年的稻米种子也不愁了。

  因此,大部分人都不希望陈小满真能写出来。

  纸笔和墨都是现成的,陈小满端端正正坐在椅子上,将手搓热,拿了毛笔,沾了墨,一笔一划认真地写字。

  “李”字被端端正正写出来。

  有人小声惊呼:“小满奶写的字板板正正,比我写的好多了!”

  “看她这架势,怕是真会写。”

  李招财不高兴反驳:“她是老李家的人,天天写这个字,当然好,接下来的字可就写不出来了。”

  大家一想也是。

  他们全村都会写“李”字。

  难的是后面两个字。

  李初元攥紧了小拳头,手心都出汗了。

  他可太希望小满能写出来了。

  只要写出来,就能白吃一只鸡呢。

  陈小满给毛笔沾了墨,接着写第二个字。

  “招”的笔画多,要很认真才不会写错。

  先生还要求卷面要干净,不能有墨点。

  这可难了。

  陈小满已经上了半年学,平日里除了背书外,就是写字。

  因着她写字总歪歪扭扭,笔画也不对,刘先生就总让她写大字,还经常抄写书。

  很多字抄写多了,竟然提前就认识了。

  前些天,她抄写的书里就有招财两个字。

  她足足写了十遍呢,笔画记得可清楚了。

  她的字写得很大,三个字就占了小半张白纸。

  最后一笔写完,把毛笔放下后,捧着纸张认真把墨吹干,这才高兴地将纸摊开放在他们眼前。

  “我写出来啦。”

  李招财头一个冲过去,对着纸上的三个字看了又看。

  脸色也越来越难看。

  真的把他的名字写出来了。

  李初元凑过去看了下,立马兴奋道:“没错,就是李招财!”

  青石村的人大多只会写自己的名字,有的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更别提别人的名字了。

  他们虽然站在这儿,也只是看个热闹。

  这会儿听到李初元的话,再看看李招财的神情,才明白陈小满写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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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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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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