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叶青竹>第240章 堂远碰壁
  盼儿撒腿就跑,最近总做梦自己会飞,小姑娘还想赢大哥一把呢!

  福禄和长久坐在地窖边上看着他们一圈又一圈地,真佩服他们的体力啊。

  两个小少年在地窖挖坑呢,土一筐一筐运出来,地方就是不见扩大。

  俩人齐齐叹气,唉……想挖出一个地下密室,异想天开了。

  福禄为啥有这个想法呢?因为他该死的喜好。

  他喜欢收集有趣的东西,石头、木头、树叶、果实甚至动物骨骼。

  小顺村被打的经历记忆犹新,为了不再惹祸,就想着通过地窖挖一处隐秘的洞来藏东西。

  长久只是觉得密室欸,听着就好玩儿。

  不管福禄打算用它干什么,先挖了再说。

  没有人帮忙,俩人进度很让人焦灼。

  爬出来是为了倒腾土的,没想到大哥追着五姐要揍人。

  看五姐那俩大门牙就知道,俩人闹着玩呢。

  福禄和长久说起堂远,三哥离家好几日了,怎么还不回来?

  此时的堂远唾沫横飞,正在跟人介绍自家做的紫毫。

  堂远从种完地就开始计划出远门,万成教功夫固然难得,可他还是喜欢外边的花花世界。

  春夏是兔子繁育最旺盛的季节,家里地方那么大,再盖一间用来养兔子好像也行?

  既然兔子都养了,毛多的是,要不先探探毛笔价钱如何?

  目标有了,接下来就是准备。

  柳承做好的毛笔挑选出来最好的十支,让六子在笔杆子上浅浅雕刻点东西。

  福禄不会画画,就跑去问柳承。柳承指着远山和天上的云给他看。

  “你看笔杆只有这一点点地方,简单几笔勾画出形意即可。

  山峦、青松、流云、燕雀,甚至竹叶丛草,星月蝶花都可以。

  你看到的,想到的,都可以尽情刻画。

  放心大胆去做,家里那么多兔子,大不了剪了毛,哥给你做新的。”

  福禄自认做好准备后,开始的两支笔还是刻坏了。

  因为找不到窍门,所以进度很慢。hτTΡδ://WωW.sndswx.com/

  后来是雅儿用针在笔杆上画出浅痕,再由福禄加深。

  小姑娘最擅长的是花样子,能选出来些兰草、菊花这种寓意高洁之物就已不错。

  堂远带着八只不适合继续繁育的兔子和八只毛笔出门。

  柳承想给他拿上些铜板,被堂远拒绝了。

  他说,农活和家事要辛苦他们几个,另寻出路不一定成功,所以带上几只兔子便好。

  卖兔子的银钱够他应付大部分突发状况,如果在外边混不下去,他就回家开荒来。

  堂远的离开没人相送,背上兔子,左手包着毛笔,右手是一杆秤。

  县城到家需要半日,今日已经是第五天了,这个时辰还不见人回来,所以福禄和长久才说起他。

  他们不会想到,堂远孤身一人此时已经到了锦峦县。

  在白狼县的酒楼卖掉兔子后,堂远直接就去了书肆。

  他的目的不是卖掉这几支毛笔,而是想找一个稳定销路。

  买卖谈成,家里靠着几亩薄田和一项小买卖,能维持一家人固定开支最好不过。

  谈不成,他也要想办法,总之他最擅长的就这一个。

  进第一家书肆时,里面安静整洁,是让他无所适从的墨香和清高。

  书肆老板爱答不理,伙计显而易见地瞧不起人。

  “客人是买笔墨纸砚,还是经史话本?”

  声音几乎是从鼻腔哼出来的,嘴都懒得张。

  堂远先询问店内毛笔等级价钱,伙计漫不经心介绍,明显不信他是能掏银子的人。

  对书肆有了大概了解,他才拿出自己家的紫毫溜到老板面前。

  “不知这位东家是否收紫毫?

  咱们白狼县独一份,自家制作上好紫毫笔,价格公道,可常年供货。”

  那柜台后的人视线都未曾离开手中书册,堂远的话没人接。

  但是接待的活计不干了,想嚷又怕扰了其他客人,只得拖着堂远往外走。

  边走还边在他耳边警告道:

  “你是哪里冒出来的叫花子?

  这地儿也是你能进的?你还敢去打扰我家东家?

  滚远点儿,什么穷鬼啊还来卖自己用过的毛笔……”

  堂远被推出店门外一丈远,那伙计又很快安排了人守在门口。

  一双眼直直盯着堂远一举一动,察觉他靠近便准备随时拦人。

  叶堂远在门口徘徊着,不要脸才能吃饱饭,做生意哪有什么都顺的。

  只要人家看过柳承做的笔,一定会愿意买的……吧?

  他不会用笔墨,并不知道自家兄弟的手艺如何。

  想当初堂远不怕它不好,只怕柳承做不出来。

  只要它是个成形的毛笔,怎么着他都能卖掉。

  选择书肆合作无疑是最优之策,中策为学堂附近摆摊儿,下策则是卖给货郎,由人走街串巷卖最低等价格。

  他不愿糟蹋兄弟的辛苦付出,这才第一家而已,县城这么大,再找人商谈就是。

  年前在县城又不是白混的,堂远重整心绪,去第二家……最后一家。

  难怪没听说县城有做毛笔的人家,书肆有固定的进货渠道,私人制作的笔无法保证口碑,都怕砸了牌子呢。

  垂头丧气地堂远在县城闲逛,大晌午的街上人流攒动。

  擦肩而过的谁撞了他一下,思考下一步的堂远没在意,继续晃荡在街上。

  感觉肩上搭了一条胳膊,堂远扭头一看,嚯~斗鸡眼,八字胡,窄脸尖下巴,可吓人一跳。

  “哎呦嗬嗬!费哥,咋不叫我啊,吓一跳。”

  费崖瞪着眼睛道:

  “我喊啦,嗓子都破音儿了你没听见?”

  堂远:“是……是吗?想事儿呢没听见。”

  “你小子,进城一趟不知道去看看我?”

  费崖摇晃着堂远的肩膀,一个不察,包毛笔的小包袱甩落。

  掉了一地的毛笔很快被人踩到脚下,偶有幸运的掉在角落,笔尖也沾了尘土。

  “哎呀我的毛笔!”

  堂远蹲在地上捡,熙攘的街上早已不知是谁踩断了笔杆。

  堂远把带来的八支小心掐在手中,完好的还剩三四个,其他的都不能示人了。

  费崖想要抽出一根,一下,两下,还是抽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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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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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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